地狱虽然可怕,但至少你如果熬过去,还能够有救赎的机会。
从畜生做起,到以后,终究还能为人。
可是,如果什么机会都不给你,任你飘散,那你就真的永远跟这个世界,跟这个宇宙说拜拜了。
“呵呵,不服?依我看,你们都不是男人。”邓展说。
“你说什么?”恶鬼们瞪大眼睛,面目狰狞。
“如果是男人,谁不给你们资格,你们就该找谁去。一个个聚集在这里,平时吓唬平民百姓算什么?不过就是懦夫而已。”邓展道。
恶鬼气得狰狞至极,却因打不过邓展,只得怒目而视。
“如果是男人,敢不敢跟我端了城隍司,杀了那城隍爷?欺负民众不算男人,干倒狗官,才叫爷们。”邓展说。
“干就干,谁怕谁,老子早就想干他了。”白发厉鬼咬牙切齿。
“可……城隍司……我们连进都进不去。”一个弱一点的鬼说。
那相当于阴间的衙门,一个牛头马面,就能死死压制它们,何况城隍爷?
“呵,说到底,还是孬种。”邓展不屑地说。
“谁孬了?干就干。”那个鬼不服地证明自己。
“干!”群鬼咆哮。
“呵。”
邓展看着群情汹涌的样子,觉得似乎根本都不用【驭鬼术】的禁咒了。
【驭鬼术】的驾驭法,是先震慑鬼怪,然后以自己的鲜血种下符咒在它们身上,达到驾驭的效果。这样一来,但凡有鬼不听话,就可以驱动符咒,让它们当场焚烧,魂灭魄死。
可是,看眼下的效果,似乎不用【驭鬼术】也能达到预期效果了。
如此群情奋勇,在自己振臂一呼之下,这些鬼必然会去城隍司拼命。
其实关于这个地方,残留着这么多鬼魂的事情,邓展也感到奇怪。
为什么呢?
放任这么多鬼不管不顾?
去了城隍司,还被赶了出来,这是为何?
要知道,如果被阴司查到,有人这样乱搞,那肯定是要追究责任的。
不管做过再怎么多恶事的人,总归还是要下黄泉的。由阴司审判,该怎样就怎样,万万不可能被你城隍爷一句话就给打发了。
除非……
除非是故意的。
为何故意?
这让邓展想到了一个词——养寇自重。
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故意放着敌人不打,留着敌对势力或对立面,以此使自己的地位变得重要。
此外,还可以故意留着这么一伙恶徒,先不剿灭,等到自己掌权之后,再去剿灭,这么一来,别就会说:“嘿,他一上任就干了件漂亮事,真能耐。”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