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着被亲吻的脸颊,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不已。
看着古枚笛飞奔而去的背影,我的双手卷成喇叭状,冲着她大声喊道:“小笛,我也爱你!”
我发誓,这绝对是迄今为止,我人生中度过最为美好的夜晚。
这一晚,我美滋滋地做了个梦,梦中和古枚笛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柔情缠绵,天为被,地为席,月光之下的古枚笛格外美艳动人,她一件件脱掉外衣,露出雪白的身躯……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被窝里一片潮湿,忍不住一阵脸红。
看来昨晚实在是太过激动了,古枚笛那主动的一吻竟然让我做春梦了。
起床洗了个澡,一想到古枚笛,就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
我吹了个自认为很帅的发型,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像要去约会的绅士。
吱呀!
我刚刚打开房门,乍然见到门口站着一条人影。
我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一步,定睛一看,门口竟然站着小果果。
“靠!你怎么跟幽魂似的,站在门口吓人呀!”我拍了拍胸口,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型:“哎,果果,你帮我看一看,我今天的造型怎么样?够不够帅气?”
小果果看了我一眼:“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什么信呀?”我这才发现小果果的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小果果说:“这是主人给你的!”
古枚笛就住在隔壁,她给我写信做什么?
我的小心肝轰隆隆地蹦跶起来,哇咔咔,难道是古枚笛给我写的情书吗?
“信里写的什么内容?”我接过信封。
小果果说:“我怎么知道,主人叮嘱我要亲手交给你!”
“嘿嘿!”我高兴地拆开信封:“是小笛写给我的情书吗?我拓跋孤从小到大都没收到过情书呢,小笛真是有心了!”
信封上面写着“小孤亲启”四个娟秀的小楷,古枚笛的字体还真是写得漂亮。
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屏息凝神,从信封里小心翼翼抽出一张信纸。
信的内容如下:
小孤:
见信如见人!
请原谅我的又一次不辞而别!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在成长。
很欣慰,我看见了你的成长,总有一天,你会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人,勇敢,大义,肩负天下苍生。
而我,也在成长着。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冥冥中很多东西都已是命中注定,无论我们怎样努力改变,都无法改变既定的宿命。
九黎一出,生灵涂炭,我的心每日每夜都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对于这场杀戮,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一个罪人,我需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现在九老会名存实亡,九黎族形同一盘散沙,如果让九黎族人流散于世,华夏大地又将是一片腥风血雨。
我也是九黎族人,身体里也流淌着九黎人的血液。我不想看见自己的族人被杀害,也不希望自己的族人出来荼毒生灵。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国泰民安,我决定回去!我相信,在我的统领之下,九黎族绝不会再出世害人!
我知道,为了大义会牺牲很多东西,包括感情。
小孤,谢谢你!谢谢你曾那么的爱我!同时也谢谢你给了我这一段人生中最难忘的回忆!我会把这段回忆珍藏在心底,永远!永远!
如果有轮回,我希望来生和你都只是普通人,那样就能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小孤,保重,我爱你!——
古枚笛绝笔
第四百一十二章 我们说好不分离!
不!
不——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
小笛,你出来呀!
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可是,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呢?
我傻傻地愣在那里,就像一根没有灵魂,没有意识的木头桩子。
轰隆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