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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杆意志薄弱的枪,在子弹出膛的时刻将自己猎杀。为了体面地活着,你需得全副武装——
——西蒙·卡文迪许《别地》
一周之后,陆左又邀请我去他家,单独的。
如果给陆左一个在众人中间选了我的理由,我想或许是因为我曾经不小心见到过另外一个他。
那还是在2012年的冬天,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悬在每一个把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年轻人头上,他们希望这个预言是个可以把他们脑袋连同地球一块儿砸开花的惊喜。我清楚地记得12年的12月21日是周五,有人在班上半开玩笑地说到了22号一切都会结束,也有人自暴自弃地发表意见,表示都毁灭也不错,至少不用高考了。对于这种想法,我说不上嗤之以鼻,至少是觉得有些可笑的。虽然我生来一副畸态,平日也无甚出彩之处,却仍旧心高气傲。论起少年人的傲慢来,我与陆左该是半斤八两。
然后我就看到陆左嘴角勾出一个认同的弧度。说实话,在那之前我对他并无太多印象,但那个笑容在那个时候很突兀地闯进我眼中,我一时惊艳,忍不住要多看几次,也就忘了那一瞬间心底浮出的疑惑:连陆左这样最不需要为学习担心的人,也会赞成这种荒诞而轻浮的想法么?
22号其实是我母亲生日。我通常先去花店拿预定好的花,她生前喜欢的黄色郁金香和白色水仙花,然后到墓地去看望她。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她死于胰腺癌。我父亲早在我两岁时与她离婚,他不愿见我,我们最近一次见面是在母亲葬礼上,我与他唯一的交集只有固定每月打到卡里的抚养费。
晚上我会去我们过去常去的餐厅点一桌菜,我点两个人的份量,然后全部吃掉——她不喜欢浪费。这曾是我与母亲一年中难得奢侈的时刻,她本该是把日子过成诗的女人,却一生困囿于琐碎生活与病痛折磨。
因为这份颇有些可笑的刻意和偏执,每次吃完两人量的饭菜,我晚上都会因为胃痛而难以入睡。
周五的那个晚上,我想的是,如果末日降临,我明晚大概就不会被翻涌的胃折腾到天亮。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给花店打了预约的电话,然后入睡,在梦中期待第二天黎明的到来。
“亲我。”陆左家的沙发扶手宽得能躺人,他跪坐在上面,一只手抵住我身后的靠背,脸距离我的嘴唇只有三公分,呼吸深深浅浅,气势咄咄逼人。我的视线不自觉地偏移,落在他滑到胳膊的红色细肩带上,于是伸手帮他拽了回去。
陆左这次戴了长长的、卷曲的黑色假发,当他穿一条红色吊带鱼尾长裙给我开门的时候,我的心脏险些跳停。他本就生得好看,眉眼都是天生的浓墨重彩,又因为尚未完全长开,脸部硬朗轮廓尚不明显,因而雌雄莫辨。男生的骨架本该偏大,可他的肩比普通男生略窄,这条裙子落在他身上并不显突兀,只衬得一身皮肤更白。
在陆左这里,我第一次明白性别的无意义。他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女装那样,漂亮得叫人移不开眼。
2012年我高二,刚刚文理分班。我之前并不认识陆左,就算分到一个班之后也不熟。记住这一点,这是一切开始的前提条件。
末日并未到来,12月22日的太阳照常升起——也不能这么说,因为那天恰巧是个阴天。我一大早就去取了花,在墓地前安静地坐了一整天。我不太会和人聊天,但如果我母亲还能说话,她大概不会允许这样的冷场发生。后来我在她的书柜里读到许多书,我想她要是还在,可能会给我讲一些乱七八糟但有趣的东西,譬如针对我这个最喜欢胡思乱想思考人生意义的年纪讲讲存在主义哲学、艾略特和加缪之类的——顺便一提,她好像很喜欢福柯和王尔德,但讨厌弗洛伊德。她在某本书的旁批里表示弗洛伊德就是个亲手毁掉自己女儿的自大狂,厌女的标准父权分子,而他的精神分析理论则纯属胡说八道。
看那些书、还有书里留下的批注时,我常常在想母亲读它们的时候在想什么,越想越不可解。但我那时已经领悟到,离婚可能并非我父亲的选择,是她自愿从生活的一种枷锁中逃离,再进入另外一种枷锁之中。
北方的冬天,萧条肃杀而寒意汹涌,而我那一天的情绪总是难免低落。天黑得很早,五六点钟便笼上夜色。离开墓园后我去了餐厅,常坐的位置靠窗,母亲喜欢靠窗座位。
我等着上菜,正是百无聊赖之际,便坐在那里发呆。恰好偏头看到窗外一对情侣模样的人,女人很高,背对着我,我从男人的表情推测他们在吵架。但我无意关心,于是又收回视线。
片刻之后,那对情侣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本来只是无心一瞥,但当我目光扫过女方的脸后,我愣住了。
我有个坏毛病,因为平时对周围的人和事太漠不关心,我常常会因为离开特定的场所而认不出本该认识的人,譬如在商场里会认不出同班同学——与脸盲没有两样。我把此归结于人们缺乏特色的长相。可如果有人能够引起我的兴趣、被我观察过,我就会在一些本该很难认出对方的时刻迅速把人辨认出来,就比如现
', ' ')('在,我几乎一眼就发现对方的身份——那是陆左。
我之所以愣怔,一是没想到他竟然会扮作女生出门,二是没想到他女装这样惊艳。
至于走在前面的他跟着的男人,我压根不关心对方到底是什么人。我的目光掠过陌生男人,直直地和陆左对上。
他大约也有些吃惊,但我们也的确不熟。一瞬间的惊讶后,他便漫不经心地把视线从我这里移开,然后与走在他前面的男人不动声色地拉开了距离。
陆左原本就高,走在那个男人身边也只稍矮一点。他披一件深绿色的羊毛大衣,内搭是白色连衣短裙。一双白色骑士长靴裹着又直又长的小腿,赏心悦目。他应该化了妆,五官被巧妙地修饰过,如果不是他的身高太扎眼,或许我也会误以为对方只是个和陆左有八九分相似的少女。
陆左的表情很差,显然情绪不佳,不知道是不是刚和那个男人吵架的缘故。他们在邻桌坐下,有服务员把菜单递上去,只是两人很快又吵起来。
他们声音很小,但能感觉出来气氛紧张,那个服务员也被支开了。我想陆左大概不想被人发现他不是女生,所以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那个男人像是被突然激怒了,起身扬长而去。
我听到陆左喉咙里滚出一声得逞的哼笑。
“你能认出我?”陆左等那男人走后,扭过头看我。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
“啧,还以为这次弄得很好呢。”他失望地小声嘟哝了一句,起身径直坐在我旁边,“刚那人是我哥。”
他很自来熟地跟我解释。我哦了一声,忍住转过头看他的冲动。
恰巧点的菜端上来了,我到底没忍住,扭头看了身旁人一眼,结果就看到陆左直勾勾地盯着我面前那盘椒盐排骨看,眼底的饥饿如有实质黏在餐盘上。他无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我感觉自己喉咙紧了紧。
“我饿了。”他扭头,理所当然地对我说道,“一起吃吧。”
其语气之傲慢娇横,偏偏把我迷得五迷三道。
我当时就该给这朵不知柴米油盐贵的人间富贵花少爷义正辞严地上一课或者叫他麻溜滚蛋去找他哥,但他太漂亮,我色欲熏心,鬼迷心窍,以至于所有拒绝的话都被我堵在嗓子眼,不得寸进——他离我也太近了,身上有股好闻的香味。
我从一开始就无法拒绝他。
可陆左一身文静女生扮相,吃相却实在令我大开眼界。他不仅风卷残云般吃掉了我和我母亲两人份的量,还叫服务员为他加了两次米饭。此人仿佛饿死鬼转世,生来便是个讨吃鬼。我累了一天,饥肠辘辘,却只从他狼吞虎咽的筷下抢到几片生菜叶子。抢不过陆左的我面色如生菜,只得把对方美色当餐点聊以慰藉。
最后我只好又点了两个菜并勒令他不许吃,同时进行自我开解——至少今天不会因为吃太多而胃痛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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