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诩不动声色地打量屋内,确实还挺干净的,小太阳照出暖暖的、稍显刺眼的光,竭尽所能地拉升了一点点温度。
周诩坐下来,阮杞又从棉服兜里掏出一包花生米,拆开了扔椅子上:“吃!”
周诩不吃夜宵,晚饭本也吃撑了些,便摇头拒绝了,只端了杯子慢慢抿着。
阮杞眯眼打量男人,只觉得周诩好像还跟以前一样,不怎么理人,不怎么说笑,还是那副索然无味的脸。
又似乎还是有些变化的——比以前更索然无味了。
阮杞想着想着,把自己逗乐了,笑了两声问:“你怎么突然搬回来了?是暂时的吗?”
“不知道。”周诩自己也说不好,目光垂下,盯着手里的杯子,“只是想着先回来,别的都没想。”
没规划、没计划、没准备。
这在周诩的人生里还是头一遭。
他叹息着摇摇头,有来有往地问阮杞:“你呢?现在在做什么?”
“我就在家里店里帮忙。”阮杞道,“强山水产,我家的店。以后多来照顾啊。”
周诩应了声,阮杞又问:“赵知昕你还记得吗?”
周诩:“?”
阮杞道:“也是和我们一个中学的,跟我同班。那时候咱们仨经常放学一起走,他现在也在江城,经营网吧,生意还行。机会难得,改天约着聚一聚呗?”
这小地方,年轻人越来越少,家里又几乎都有电脑,网吧生意早就不如以前热闹了。
但赵知昕还挺有头脑,网吧分了三个区域,一个区域上网,一个区域打牌,一个区域台球。小店角落里还见缝插针地卖奶茶和狼牙土豆,前两年跟别人学着组网吧电竞队,虽然没搞出什么名堂,但也参加过邻城一些比赛,成绩勉强看得过去。
周诩模糊地记起来一些:“……是不是那个,铁公鸡?”
“是他!”阮杞一下乐了,拍着大腿笑,“你光记得这个了?”
“我记得他名字听着像女孩儿,但其实是个男孩儿。”周诩回忆着道,“特别爱钱,什么能赚钱就搞什么,平时一毛不拔。他上学的时候是不是就常去打工?”
“是,现在还那样。”说起少年往事,两人总算打开了话匣子,气氛自然了许多,“以前他还给人修过自行车,代写作业,把别人不要的零食卡搜集起来,再拿到邻城去卖。这小子,明明做生意一套一套的,偏偏是个铁公鸡。你要请他吃饭他跑得比谁都快,要他请你吃饭,哪怕是吃碗面,啧,比登天都难!”
周诩笑起来,这种人他以前在公司也见过:公司群里抢红包比谁都积极,一般谁抢到大的,多少要分点出来,而那种铁公鸡但凡抢到大的绝不吭声,任凭谁调侃打趣都没用,把钱袋子捂得死死的,弄得其他人也跟着扫了兴。
还有更甚的,占公司便宜比谁都理所当然:拿大杯子来公司装饮料、装咖啡;休息室里的咖啡豆、方便面、卫生纸、一次性筷子、消毒液总会被顺手牵羊;办公室若是订了下午茶,跑得比谁都快,可一到加班时就没了踪影,电话也总打不通。明明该是他做的工作,就喜欢推给新人,出了问题就是新人背锅,还美其名曰“新人就要多锻炼”。
周诩刚进公司的时候,还没资格跟项目组,平时就打打杂,帮人复印资料,负责联系客户跑腿送文件,一开始遇到这种人时他还有些迷茫,主动出手帮了他的,正是梁笙。
梁笙比他早两年进公司,业务能力出色,为人八面玲珑,做事滴水不漏。年纪轻轻已是中层负责人,周诩就是他的下属。
三年后,周诩还是他的下属,梁笙却已升入公司高管。那时候他欣赏梁笙,为对方骄傲,虽一直在对方手下做事,却是心甘情愿,许多事更是处处替梁笙着想,出了问题宁愿自己背锅,也要把对方摘出去。
他一度以为自己是在护着梁笙,是对方坚实的后盾,却哪知……人家早就打起了别的主意。
想到这里,周诩笑容微敛,一口饮尽杯中酒,重重放下杯子。
他怎么又想到梁笙那里去了?他们已经结束了,已经没关系了!
周诩深吸口气,又开了瓶酒。阮杞撑着腮帮子打量他:“怎么了这是?之前不是不想喝吗?”
周诩抬眼,小太阳像是天然的滤镜,在阮杞侧脸打下明暗不一的暖光,将他脸上的汗毛都照得根根分明,却也更显出那张脸的精致无暇。
阮杞脱了外套,脸蛋泛着粉,撸起里衣的袖子,显出白皙又有力的手臂。
周诩注意到他的手腕很好看,连接手臂和手掌的弧线格外流畅优美,一侧青筋微微凸起,骨感清晰,让人想上手握住。
他想起对方昨夜在此“偷欢”,一时有些冲动,想问问他感情的事。
关键时刻他又忍住了,将未尽的话咽了回去。
“没事。”周诩呼出口长气,“想起一些不愉快的事而已。”
阮杞挑了挑眉,没多问,两人之间沉默下来,片刻后阮杞突然道:“你知道为什么这里要叫秘密基地吗?”
“不是我取的名字吗?”周诩心不在焉,敷衍道,“你问我?”
“那你说是为什么?”
周诩一顿:“没有为什么,觉得好玩而已。”
“所谓秘密基地,当然是因为藏了秘密。”阮杞嗤了声,“你那时候老来这里藏东西,以为我不知道?什么石头、野果、稀奇古怪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