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四百三十四章靠自己的能力很好</h1>
叶明磊微微一笑,“靠自己的能力很好。”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程枫看着他的背影,愤怒地一拳砸向一旁的柱子。
叶明磊走出老远,唇边的微笑转化成一抹冷笑,蠢货,鸿瑞阁的方案是他为对付萧俊亦而辛苦设计的,如此让他横插一脚,他又得花许多精力重新谋划。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萧俊亦竟然会将自己手上的股份匀一部分给叶琳。
坐进银色卡宴里,他拨通了叶雨晴的电话,过了许久,电话才接通,他脸上立即换上一抹如沐春风的笑意,“小九,在做什么?”
叶雨晴无聊的换台,“我在看电视,好无聊啊。”
“出来吧,我陪你。”自然而然的说出这句话,又觉得好像太过直白,他又道:“我今天很不想上班,所以打算翘班,可是出来后,又发现没地方可去,你行行好,出来陪陪我?”
叶雨晴想了想,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便答应下来。
她穿着白色印花T恤,下身穿着九分裤,脚上一双白色的球鞋,打扮得极是清爽。拎了个鹅黄色的包,然后出门了。
到楼下时,叶明磊已经到了,他倚在车窗边,铁灰色的西装,衬得整个人笔直修长,沐浴在阳光下的脸温润如玉。看见叶雨晴向自己跑来,他微微一笑,向前迎了几步。
“怎么搬来这里了?”上次见她,还是她去相亲的时候,那时她虽然笑着,脸上的神情却极落寞,而现在,她一样笑着,却是幸福而快乐的。
“嗯,这里离俊亦上班的地方很近,方便他上下班。”
听她自然地提到萧俊亦,他脸上的笑意微微一僵,他们不是闹分手了么,怎么?“你们和好了?”
“嗯。”叶雨晴点点头,然后自顾自地爬上副驾驶座,没有发现叶明磊紧握成拳的两手青筋直冒,似在忍耐些什么。
叶明磊深深地吸了口气,让表情柔和下来,这才上车,将车驶进车流中,他心里窒闷不已,他伸手点开音乐,一首古老的民歌便在车厢里徐徐响起,叶雨晴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起来,心情似乎极好。
叶明磊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心底更加郁闷,她在萧俊亦身边就这么快活吗?快活得令他嫉妒!
“这首歌很好听,我记得之前在新加坡,我公司里有一个男孩子,最喜欢唱K,那声音直逼杰克逊,后来我们都叫他小杰。”叶雨晴想起那段在新加坡的日子,总是忍不住怀念与下属相处的时光。
“我唱歌也很好听,你要不要听?”
叶雨晴摇摇头,指了指略有些现的肚子,“我现在是孕妇,不适合去那些嘈杂的地方。不过如果你不介意清唱的话,我很想听。”
于是叶明磊唱了一首英文歌,很哀伤的曲调,很伤感的歌词,大意是爱上了一个人,却永远得不到她的回应。叶雨晴靠着椅背,听着听着,就觉得辛酸。
好不容易等他唱完,她偏头看他,“大哥,你真的该谈恋爱了。”
叶明磊对她笑了笑,“都让你给大哥介绍了,结果你只顾着自己幸福,把大哥的幸福给忘记了。”
“嗯,回头我就把征婚启示发到网上去,像你这样的高富帅,一定有很多女人趋之若鹜。”叶雨晴调皮的道。
红灯停,叶明磊看着她娇俏的样子,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伸手去揉了揉她的头发。
已经到中午了,叶明磊领着叶雨晴去了市中心一家中餐馆吃饭,中餐馆的生意很为爆,他们到时,里面的座位都已经坐满,门外还等着好几号人。
叶雨晴笑道:“没想到Y市的餐饮业这么火爆,回头我也开家餐馆得了,到时候你来吃饭,我一定给你预留一个位置。”
叶明磊被她逗笑了,“你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能开公司,可开不了餐馆,对你来说,这个可比公司难。”
叶雨晴娇嗔,“尽小看我,我不是不沾,是没有机会沾。”她不服气,叶明磊越发想逗她,“那好吧,我给你机会,反正我的公寓也在这附近,我们去超市买菜,回去自己做着吃,行不?”
叶雨晴看了看这里人山人海的,一时半会儿也没位置,索性点头。
去超市买菜,两人就像儿时一般,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叶雨晴怀孕了,口味也变得很奇怪,路过水果区时,她老远就被榴莲的味道吸引了,连忙从购物车上跳下来,跑去拿了牙签,戳了一块试吃的榴莲放进嘴里。
以前难以忍受的味道,此时却觉得香甜无比,她扔了牙签,又拿了一根戳了一块递给叶明磊,叶明磊却嫌弃地躲开,“臭哄哄的,我不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