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一件一件筛选下来,发现了挂在沈自酌一件黑色风衣里面的紫色针织衫。谭如意惊诧,没想到辗转至此,这件衣服居然还在。她将针织衫取下来,走到正在整理书桌抽屉的沈自酌身旁。沈自酌抬头看她一眼,目光转而定在她手中的衣服上。
谭如意轻咳一声,“要是没别的用,这件衣服我丢了?”
“留着吧。”
“可是都这么旧了,而且……”谭如意不禁为当时自己的审美汗颜,“也怪难看的。”
沈自酌仍是说,“留着吧。”
“为什么?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
沈自酌停下手里的动作,轻笑一声,“只是一件衣服而已,留着吧,何必非要跟它过不去。”
谭如意顿了一下,“只是一件衣服而已,丢了就丢了吧,做个抹布也好啊,何必非要跟它过不去?”
沈自酌笑起来,伸手在她额头上轻拍一掌,“好吧,我告诉你,”他认真看着她,“留着这件衣服,是想提醒自己,永远不能以外表去判断一个的内在,否则极有可能错失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谭如意初听觉得很受用,再一细想,感觉有点不对劲,于是追问:“你的意思是……这件衣服我穿着很难看?”
沈自酌顿了数秒,“我什么没说。”
谭如意给噎了一下,“……我一定要剪掉它,必须剪掉,谁也拦不住!”
当然最后在沈自酌的极力争取之下,这件针织衫还是没被剪掉,而是做了别的用处——她将这衣服裁掉,亲手给点点做了条裙子,给滴滴做了件小外套。节省着用,竟恰好足够。
拍百日照的时候,姐弟俩就穿着这身亮相,沈自酌看完照片十分满意,“果然,衣服难看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什么人穿。”
谭如意点头,“我家宝贝儿天生丽质。”
等谭如意反应过来这是沈自酌的揶揄时,已经是很久以后了。
哎,一孕傻三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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