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雁(女儿红之四火篇)作者:元湘
第4章
没这麽严重吧!火雁怪叫。何况我也被他扁了两拳啊!虽然不怎麽痛,但心中就是忿忿不平。
不要脸,男人欺负女人!
幸好一开始她手脚够快,让对方脸上也挂了几块青紫,要不然岂不是亏大?
你还好意思说。凤小邪真是捶心肝。也不想想你都几岁了,竟然还当众打架,你……你是存心跟我作对,不想嫁了,是不是?
他们花家在苏州城里算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一间逢春堂救人无数,丈夫更被人尊为活菩萨、大神医;而几个儿女也很争气。
大女儿风筝嫁给了厉风镖局的大当家厉千孤为妻,厉家镖局在其业界十分威风,可以说只要插上厉字旗的镳车就无人敢劫;二女儿冰心嫁给骆王爷的嫡长子离江为妻,夫妻俩如今悬壶济世去,也博了不少好名声;娇滴滴的三女儿涟漪也嫁了药王堡的堡主石玄骁为妻,药王堡和娘家的事业刚好结合,可以拯救更多的人;就连小儿子祖儿也不错,小小年纪就有大将之风,外表亦是俊美犹如金童,足以迷死一干怀春少女……
不知多少人羡煞她花大娘好命,直说她是上辈子烧了不少好香,这辈子才能夫疼子孝,万事亨足。
但是……败笔啊!
她凤小邪这辈子最大的耻辱,就是这个令人头疼的小女儿。
火雁人如其名,个性火爆冲动、横冲直撞,竟然还有人说她们母女俩的性情相像?
凤小邪可是抵死也不会承认这女儿像她的。
真是头疼啊,这麽活泼过度的女儿,自己实在管教不了,原乐观地以为只要找个倒楣鬼,将她踢出门,这妮子自然就会收敛了;再不然,她就算不肯受教,那也不干她这个做娘的事,反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咩。
可偏偏天不从人愿,如今火雁都已经十八岁了,往日拚了命几乎快踏破花家门槛的媒婆都不来了,全都拜她这好女儿的形象太过惊人所赐。
谁会想娶个如此凶悍的女子为妻呢?就算他们有心要为她拐个好丈夫,但花家两老看得上眼的男人自然也不是白痴,看到火雁这德行,不吓跑才怪!
怎麽办哪?都已经滞销了,今日的事要再渲染出去,恐怕花家真的得养她一辈子了。
不嫁就不嫁,娘,花家又不缺我这口饭吃,你干麽跟我计较这个。火雁难得地露出小女儿的娇气道。
什麽?凤小邪瞪大了眼。没错,花家是不缺你这口饭吃,但是别高兴得太早,你还是得嫁。
为什麽?
不为什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每个人一辈子必经的路,你没有例外的权利。
娘,你什麽时候变得这麽八股啦?火雁死皱著眉。
什麽八股?嫁人是件很美好的事,等你将来嫁了人,了解个中道理,自然就会感激我了。凤小邪脸上挂著十七、八岁少女特有的甜蜜笑容道。可见她对丈夫花刁有多满意了。
火雁翻了翻白眼,惨了,她娘又要叨念嫁人经了,她完了——
赶紧拚命地朝旁边的贴身丫环、心莲使眼色,希望这永远追不上她脚步的笨蛋丫环能突然变聪明,赶紧为她搬救兵去!
娘,你饶了我吧,不是我不嫁,是……没人来提亲,我总不能到大街上去到处拉人问谁要娶我吧!如果她敢这样做,恐怕早被她娘给掐死了。
你这死丫头,专门跟我作对,我真是造了什麽孽哟?凤小邪伸手用力往她头上一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