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蘅脸上一热,捂着脸:“可了不得,真是长大了。古人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咱们两个成天在一处,我倒没觉出来,我们温三姑娘长大了,活的通透了,倒是我,竟比从前痴多了。”
温桃蹊知她打趣,噗嗤笑出声来,又叫了连翘,把装好的信递过去,要她拿去绑在温长玄留下的信鸽腿上,这会儿就放出去,余下的又拉着林蘅东拉西扯的,到院子里逛了一阵,才不多提别的话。
陆景明那里今日到府衙,一进门,便觉得不大对劲。
前几日他也来,但为着时辰早,四下里都安安静静的。
今儿府衙前厅人便多了起来,他一进门,跟着人下了台阶,往里走,远远地望去,那身穿官袍,端坐高堂之上的,不是韩齐之,还能有哪个?
这是要升堂?
陆景明心下一沉,暗道不好。
可他没人可问,也没话可问。
好在是谢喻白的书信,他每回来,都随身带着的。
真要有什么,至少能暂且保他周全。
而且林月泉的铺子库房里,明礼办事一向效率极高,昨儿后半夜,那玉佩就已经丢了进去。
今日便是韩齐之要当堂拿他,他也自有说法。
陆景明脑子飞快的转,脚步却显得沉重。
等上了堂,他只好行跪拜的礼,挺直了腰杆,跪在堂下。
其实韩齐之与他见了几面,交谈过几回,对他的印象也不错的。
跟林月泉比起来,在韩齐之的眼里,他才更像是君子,大户人家,精心教养过的孩子,出门在外,举止端庄,进退有度,接人待物,都很有自己的一套章法,甚是有礼。
自然了,经商的人嘛,总逃不开钻营二字,但有些人,就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的气度,叫人觉得舒服,惬意。
韩齐之正经还挺喜欢他的。
看他那么直挺挺的跪着,面上一派坦然,韩齐之摆了摆手:“起来吧。”
又给旁边儿人递眼色,那衙役倒懂事儿,很快去搬了张凳子来,侧着放在一边儿。
陆景明看看韩齐之,看看那张凳子,选择过去坐下:“这是大人第一回 把我叫到正堂来问话。”
“这有几天了,本官还是挺喜欢你这个人的。”韩齐之挑眉看他,“你和林掌柜,是少时相识,关系匪浅,彼时也是情同手足的,听林掌柜说,他到歙州前,也曾与你书信往来,初到歙州时,也是住在你府上,那本官就很好奇,你昔年好友,如今家大业大,凭着自己一双手,挣出如今这份儿家业,你不替他高兴吗?”
陆景明面不改色:“替他高兴,这话,前日大人就问过,今日怎的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