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兰姑娘,我也想卖您一个好,只可惜我们东家若是知道我今儿个做了一桩赔本买卖,必然饶不了我,所以还是一口价,一百二十两,你们若诚心想买就拿走,若是买不起,还请先回吧,我还要招呼其他客人呢!”
掌柜的说着,视线随之落在门口的沈念安身上。
沈玥见状,跟着扭过头,瞧见沈念安的一瞬间却愣住了,旋即不慌不忙地向她行礼。
“见过大姐姐。”
沈念安笑着上前,“三妹妹早,这毛笔是送给二叔的?”
沈玥没有说话,只轻轻点了下头。
沈念安接着笑道:“难为三妹妹一片孝心,二叔若是知道了,一定会很感动,既是如此,三妹妹就慢慢看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大姐姐慢走。”
沈玥照旧是颔首低眉地向她行礼,面上并无什么特别之色。
只是待沈念安走后,一旁站着的丫鬟秋兰却甚是不忿地皱起了眉。
“这大小姐明知小姐您银子没带够,却不帮您,分明是有心看您笑话!常言都说隔房就隔亲,奴婢如今觉得这话真是半点都不假,她不是老爷的女儿,自然不会拿真心待小姐!”
“秋兰,不要胡说,她这是在给我留面子呢!倘若真帮了我,那才让我难堪。”
沈玥拧眉说着,转过头,又笑着把毛笔放下了。
“还请掌柜的把这支笔保管好,我过两日必定来买。”
“三小姐尽管放心,这毛笔我一定给您留着。”
掌柜的抿唇笑笑,面上却不见半点恭敬之意。
沈玥也不在意,庶女便是如此,地位低下,由不得别人看不起,毕竟她这些年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心里终究还是不甘心罢了。
明明她比沈流云更貌美更知书达礼,为何沈流云偏偏那么好命当了嫡出的小姐,要什么有什么,不像她,连一根百两银子的毛笔都买不起。
她不甘心,实在是不甘心!
这样的怨气日复一日的侵蚀着她的神经,所有人都以为她性子温吞被沈流云欺负怕了,所以才不争不抢的。
殊不知,再温顺的兔子被逼急了也是会咬人的,更何况她从来就不是兔子,她心里自有自己的筹谋算计,只是以前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动手罢了。
但如今杨氏被罚跪祠堂,倒给她一个天大的好机会,没有杨氏帮衬的沈流云,便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只要一计小小的计谋,便可将沈流云置于一个十分难堪的境地。
她知道沈流云这两天的情绪不太好,人啊,越是气急败坏,便越容易犯错。
就好比现在,当她看见沈流云脸色阴沉地从花园里走过来时,几乎是想都不想地迎了上去。
“二姐姐,我方才在街上……”
她正说着,却见沈流云身子重心不稳,歪歪扭扭地险些栽倒,幸好身后的丫鬟及时扶住了她。
沈玥见状,像是犯了大错似的赶忙向沈流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