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
莫焱还是没反应,刷完锅就开始切菜了。
简戬默默去了卧室,从柜子里取出那块从买来到现在一直是自己用的搓衣板,很熟练的跪了下来。?
☆、十四岁时的第一次相遇
?两个人的第一次相遇是十四岁,初中毕业那年暑假,简戬和两个小混混同伴已经预谋很久了,要干一场大事,要赚大钱,要绑架那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
同伴甲说“我跟踪莫家那小子很久了,他每天晚上饭后都会去宅子后面的山里遛狗,都是一个人。我们在他必经之路上挖陷阱就好。”
同伴乙说“他爸五十岁时才有这么一个儿子,家里又巨有钱,我们想问他要多少就要多少。他们家不会不给的。”
简戬无所谓,他只是想搞些钱交高中学费,虽然自己成绩也不是很好,但混个高中文凭以后还是好找工作的。
于是,三个异想天开的中二少年就想当然的进山了,没有挖坑,而是图省事,学人家电视上捕猎的直接在路上藏了一个狼夹子。伪装好之后三个人就躲在树后面不怀好心的等着姓莫的那倒霉孩子来遛狗。
太阳快下山了莫焱才牵着他那条纯白的杜高犬慢悠悠的走上来,眼看离狼夹子越来越近了。
简戬的手心和额头都是汗,他有点后悔了,他怕眼前这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真的被狼夹子弄伤。自己就是想弄点钱而已,怎么能伤害不认识的人!最重要的是这人长得如此帅,素来怜香惜玉的简戬是不忍心看到帅哥受伤的。
但很快的,简戬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狠狠的掐自己大腿不让自己发出制止莫焱再往前进的声音,一遍遍的催眠自己:“老子是坏蛋,老子是个狠心的小王八蛋混混,老子打过那么多人,老子才不在乎这个牵狗的!老子天生就是来欺负人的,老子才不会因为这小子长得是我的菜就心软!”
杜高犬突然停下了脚步,仔细嗅了嗅路上和平时不一样的气味,接着训练有素的冲路边三个人藏身的地方扑了过去。
同伴甲果断撒丫子就跑,同伴乙也紧跟着跑了,同时还用脚踹开了拉着他袖子的已经腿软倒地的简戬。
杜高犬一口就咬住了简戬的大腿,简戬疼得失去了理智,趴在地上求莫焱让狗松口。
莫焱看都没看简戬,只是淡定的给自己保镖打电话,让家里保安去追那两个跑走的人,然后折了一根树枝在前边路上划,啪嗒一声,树枝被埋着的狼夹子夹断了。
“艾可!”莫焱对他的爱犬做了个进攻的手势,艾可咬的更凶了,边咬边甩头,恨不得把简戬大腿上的肉撕下来。
“唔……”简戬翻个白眼昏了过去。
那只满嘴是血,浑身都是健硕肌肉,能咬死一只野猪的杜高犬松了口,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邀功。
地上的草都被血染红了,简戬虽然人昏过去了,但是苍白的嘴唇不停的抖,大腿还在汩汩的往外涌血。
“……总不能让你失血过多死在这里。”莫焱无可奈何的抱起简戬往山下走。
“你家里电话是多少?我好通知你家长。”
“我……没有家……”简戬迷迷糊糊的唔噜着“没有爸……没有爸爸。”
简戬的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和野男人跑了,再也没回来,简戬的爸爸一个人养不了这么多小孩又不能忍受这种守活寡的日子,干脆做起了皮肉生意,几年之后就得花柳病死了。
父亲们都不在了,简戬把弟弟妹妹都送去孤儿院希望能有好心人领养,而他自己则一边读着九年义务教育,一边混社会搞点小钱花,偷抢扒拿都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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