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301节</h1>
李如松点头,“我知道。”他笑着看向朱常洵。年轻人,就是血气方刚,气性太急可不好。“正因为知道,所以才要提防有下一回。”他的眼神阴沉,“努|尔哈赤这次没能要了我的命,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还会有下一次。”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想将你调离骑兵。”李如松沉吟了一会儿,“李家军的骑兵大都只配备了弓箭和腰刀,懂火器的人几乎没有。能用三眼神铳之人也寥寥无几。从朝鲜之战就可以看出这个短板来。”
李成梁当年攻打努|尔哈赤的外祖王杲,炮手乃是南方将领沈有容。平壤之战,李如松麾下也无人会使用神机箭、佛郎机炮、鸟铳等火器。操纵这些将士均为南方人,而非李家的隶属部队。
李家财力雄厚,并不是买不起火器。一直以来使用弓箭与腰刀乃是因为种种原因所致。
鸟铳能及远、多中、透甲,为马上作战第一良器,深受已故的名将戚武毅公喜欢。但对于李家而言,鸟铳因为炮弹装填繁琐,又不能近战,就显得不那么适用。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使用三眼神铳。
可三眼神铳对比鸟铳,又有快枪射程不及鸟铳,手夹火铳甜宠炮弹后,又必须手持火源点火发射,精度也比不上鸟铳,等等弱点。而且还因为北军为求方便,习惯一铳填装两三个炮弹,这样超量填装极易炸膛,造成人员伤亡。
这种相对简陋的原始火器,对重弓强剑的女真、蒙古骑兵,造成不了多大的威胁,顶多用来惊吓马匹。所以李家军的人也不爱用。一代接一代的传下来,渐渐火器也在李家军中有些绝迹的味道。
不过李如松在多次征战后,想要在父亲的基础上,让李家军更上一层。火器就不得不纳入考虑之中了。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对军中善用火器之人分外关注,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过去就对朱常洵留心几分。现下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可以将他分出来,另外仿着直隶搞一个神机营出来。
这才是李如松将朱常洵找来商谈的真正原因。
朱常洵了然,“想要抵御蒙古的轻重骑兵,非骑步二兵相互协作不可。但李家军人数不多,皆为精英,且做不到这一点。”他顿时明白了李如松的意思,“大公子想要建立专门的火器营?”
“不错。”李如松点头,“不仅如此,我还想重金聘得专精火器改良之人,对现有的鸟铳进行改造,使之更适合马上作战。”他的拳头重重垂在榻上。这次险些身亡,令他再不能对女真小觑。
这口气,一定要争回来才是!
朱常洵想了想,“当今了解火器之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向马六甲一带的佛郎机人购买。本国之内,据我所知,最合适的人选乃是徐光启——我的大姐夫。”
这就是真正让李如松感到头疼的地方。他哪里请的动徐光启?朱轩媖的身份就像朱常洵一样尴尬,即便除了籍,身上留着的血还是天家的。李如松并不觉得自己能够请的动徐光启来辽东。
同时也是担心天子对李家先前的野心有所提防,不肯放人倒是其次,最怕的是对李家起疑。到时候整个李家可就都毁在自己手里了。
“你……行不行?”李如松沉着声音,朱常洵是他最后的一点希望。曾为皇子的他,现在是李家的家奴,在李家的防备下,轻易传不出消息。只要消息抵达不了京城,天子就不会对李家做出具有威胁性的决断。建立火器营之事,也能顺利展开。
朱常洵的心怦怦跳动着,过去徐光启授课时的所有内容都在一下子回忆了起来。他直到来了辽东,投军之后才摸到了火器真正的模样。冰凉、光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正是这样的东西,才能真正庇护大明朝,抵御外敌。
朱常洵微微一笑,“承蒙大公子看重,洵愿一试。”
李如松还有几分犹豫,“我听闻仿制火器时,极易受伤,轻则残废,重则身亡。四皇子,你可想好了?”
“我亦非宫中的皇子,还请大公子往后再不用这样的称呼。”朱常洵摇摇头,“我既应下了,自然全力以赴。大公子是为了国朝,其心之忠,天地可鉴。便是我因仿造火器身故,于我而言,亦是得偿所愿。”
朱常洵唯一忧虑的是,“不过制造火器需得大量精钢,大公子……可能做到?”
矿治都是牢牢把控在朝廷的手中,李家就是再能耐,怕也是拿不到那么多粗钢吧?制造火器,十斤粗纲才能炼制一斤精钢,这样大量耗费铁矿的事,就是个无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