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已。
就算是最终顺利的达到了2%,张良能获得一成的利益分成,或许还不如直接授权费来得多呢,所以刘志明很是淡定。
但是他却低估了《我是歌手》的影响力,也低估了《我是歌手》的吸金能力!
最直观的,冠名费和赞助商广告商什么的,这些费用是明的,作为一档新的综艺节目,还是张良的综艺节目,冠名费能坑个一亿勉强应该还是可以的,其他赞助商广告商什么的加起来再凑个一亿什么的,刘志明感觉已经是差不多了,作为一个综艺节目能赚的钱无非就是这个了不是么?
满打满算就算张良再折腾点什么名头赚点钱,去掉成本还能剩多少?而张良不过是分一成而已!
然而,刘志明不知道,张良可是心知肚明!
光《我是歌手》的冠名费,在那个世界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更是有相关人员说就这个冠名费就值十位数!当然了,这个世界的《我是歌手》只是第一期而已,影响力自然是没有那么夸张的!
而其他赞助商,特别是广告方面,不光是直接的chā入广告,还有各种植入广告,就那个世界总导演喝的那个水,喝一下就五千万入账!这个广告费赚的,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惊人!
而且,《我是歌手》的收入可不仅仅只是这些而已,还有更多的是,歌曲的版税!
视听盛宴,众多实力派歌手老歌新唱,加上《我是歌手》的火热,这些歌曲必然会赢来一大波的下载收听,这就是一笔巨额的收入,然后还能将版权卖给各大ktv,顺便再搞几张专辑什么的卖卖,这钱简直就是源源不断。
要不是因为《我是歌手》才刚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这要是折腾个几期,光搞一期按照这个分成,估计就能让张良再开一家顺风速运,亦或是开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