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喜欢!”
蔺子归年幼娇弱,成年人都斗不过群狼,她更是斗不过狼了。
但人有别于畜牲,便是在于头脑。
她虽年幼,见识却广。她将野狼便溺之物涂抹在身上,沾染了狼的气味,野狼便将她视作同族。
单单作为狼族,也不一定能活下去,因而她杀了头狼,成了新的头狼。
当初在家宅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有多风光,如今在山林之中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便有多落魄。
琴鬼欢欢喜喜的将这头狼崽子带回了鬼门,让属下将她收拾收拾后,仍旧是当初那个灵秀的小丫头,只是如今眉梢染了戾气,身子骨也不像个柔柔弱弱的世家小姐了。
蔺子归记得当初的约定,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然而等着她的,不是被大卸八块,不是被敲开天灵盖被挖去脑髓。
等着她的是一枚银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