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便是无边的杀戮。
那一夜,从黑暗到黎明。出现诸多黑衣人。
村子里的人都是以杀人为乐,头一次被人杀的狼狈乱窜。
执骨气的手中剑都在抖,一剑一命毫不留情。
这个村子被他牢牢记在心中,不将它整治好了,绝不姑息。
后来,他和栈衣时常夜里偷跑过来,村子里的坏人被除尽,也都规规矩矩的不去做那些缺德事儿。但是人们却记得了他二人的名字,总是打心眼儿里怵的慌。
就连执骨想对路旁大哭的小孩儿笑笑,换来的结果,也都是小孩儿哭闹的更大声,嘴里还叫唤着:“呜哇,娘,魔王哥哥要打我!”
执骨:“……”
怎么办?只能栈衣上。
许是栈衣那张脸不仅能蛊惑他,还能蛊惑三岁小孩儿。执骨气的不行,看着和栈衣玩儿的咯咯笑的小人,哼了一声又一声。
我哪里不好了,我这么慈祥,这么有爱,这么善良!
但是次数多了,大人们知道了他的秉性,也不再怕他。
执骨吃过最好吃的大鸡腿儿,就是栈衣在这里给他烤的!香喷喷的烤肉味直往鼻子里钻,橙黄的油一滴一滴的落进叶子里,那外酥里嫩的焦黄,缠的骨头硬是不停的咽口水。
这一日,不仅有好肉,还有好酒。
韩栈衣拿了一罐酒出来,执骨张嘴就要喝,被栈衣夺了下来。
“这酒,不能这样喝,咱们去拣些石头,我教你。”
手里握着半掌大的不知名石头,执骨有些懵:“用石头做杯子喝酒?”
“恩。”
执骨觉得自己被耍了:“你不想让我喝就直说,哼!”
“你若不喝,我也不强求。”栈衣专心手里的动作。执骨认怂了……想喝。
于是,两位少年烤着鸡肉,砸磨着石头,馋着酒。
到最后,那丑陋的石杯成形,执骨才感叹:“若不是咱们有着功夫,这杯成形的快,否则你今儿的鸡腿我是吃不上了。”
好在,总算没有白费功夫。
当执骨大口吃肉,大口饮酒后,才发现这酒香是如此浓郁,肉香是如此四溢。
满足,太满足!
酒足肉饱,执骨不得不对栈衣竖起大拇指:“感觉我捡了个宝,什么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