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2 / 2)

虽然不说有什么大出息,但是该有的斗争觉悟,那是得有的!

他已经深深的感觉到了,自己这是掉进倒霉窝里了,身边只剩下倒霉了啊!

论改契约,他老爹当过宰相,朝中关系弯弯绕绕,未必做不到;他阿爹一把年纪还要续弦,图的什么?比曹氏年轻貌美的有的是,为何瞧中她了,自然是贪图那嫁妆,动个手脚的,完全在理;现在穿了帮,怕曹氏把他供出来,所以杀人灭口,不是不可能啊,这杀人动机就有了;

论不在场的证据,开封府中除了牢头和看大门的,其他的人都回家抱娘子去了,压根儿没有人给他作证啊!

完全可以说,他故意灌醉了牢头,杀了曹氏灭口,然后假装醉酒,回去歇息了,今日见了曹氏尸体,装傻充愣,故作不知!

爹啊!你为何远在长安了,还要坑儿啊!

“三大王,我昨儿个是同牢头饮酒了,但是我喝多了之后,小厮便扶着我回去了,留下他一个人,在此独酌,后头的事情,我当真是不知道啊!我绝对没有杀人啊!”

姜砚之拍了拍张中的肩膀,“别慌。若本大王认为是凶手,你还能够好胳膊好腿的站在这儿?弄脏我一块手帕?你不是凶手,但是有人,想要你当替罪羊!”

张中就差抱着姜砚之的大腿痛哭流涕了,三大王,以后我张中便是你的马前卒,狗腿子!等我城郊的麦子熟了,一定挑上最好的一箩筐,送到你家中去!

闵惟秀上下打量了张中一眼,“为什么说张中不是凶手?曹氏钱多,那是要带去张家的!除了他,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谁,会杀掉曹氏!”

第三百九十七章 一女嫁三夫(四)

姜砚之笑了笑,若换了那想要草草结案,贪个破案之功的人,今儿个特定就将张中拿了。

毕竟,他是最合适的杀人凶手。

但是,不是,张中不是杀人凶手。他姜砚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张中,你是通过推荫做的官吧?”

张中饱含着热泪点了点头,“三大王,这你都能瞧出来?”

谁说三大王是黑无常,他分明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能识人……天桥底下的铁嘴神算子啊!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头,“一开始,本大王以为你是故作淡定,但是我后来发现,你不是喜欢装,你是看不清楚。你见了本大王,不行礼,待我出声,往前了好几步,才看清楚了是本大王。”

“你见了曹氏的尸体,也不是不慌,而是你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一进来,并没有发现那角落有尸体。”

张中拼命的点头,犹如小鸡啄米。

“大王慧眼如炬。小的年幼之时,家中并不宽裕。父亲事务繁忙,母亲又去世得早,府中没有什么人理事,乱糟糟的。我寒窗苦读二十年,因为资质驽钝,经常挑灯夜战。说来惭愧,书读得不好,眼睛却瞧不清楚了。”

“说起来,败也这双眼,成也这双眼。我这眼只能够瞧见近在咫尺之物,远远走来的人,瞧着就跟一个模糊的面团儿似的,分不清楚是谁。隔得老远的,别人同我打招呼,我也瞧不见,久而久之,便把人都给得罪光了。”

“等到想要下场一试的时候,父亲带着我同内子一道儿去拜访名师,岂料那日名师的闺女穿了同内子一样的衣裙……”张中回想着遥远的往事,还是有些想哭……

他虽然没有说完,但是在场的人已经对他万分的同情了,不用说了,还考个鬼啊考,不把你打得卧床三年,那都不叫好爹!

“经过这事儿之后,我便有些心灰意冷,不想再考了。可没有想到,这个时候,时来运转了。一日官家围场狩猎,阿爹带我同去,一头熊瞎子迎面扑来,那些瞧见的都跑光了,只有我……呵呵,官家夸我临危不惧,看着我阿爹的面子,给我封了个官做。”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这张中的一生,也算是荡气回肠了……

“可是,张中眼睛不好,也不能够证明他不是凶手啊!他完全可以杀死曹氏,只不过动作缓慢一些。”闵惟秀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姜砚之点了点头,“张仵作说说验尸的情况吧。”

一直在一旁忙碌的张仵作站起了身,不慌不忙的擦了擦手,说道,“大王,还是你来说吧,小的还得画现场图呢。”

身为一个好下属,要时刻记得,脏活累活自己干,出风头的事情,留给上官干!

尤其是上官的心上人在的时候,更是要表现得愚蠢,衬托出上官的智慧。

唉,人活的时间长了,见的死人多了,便是一块顽石,也变得通透如如玉了。

张仵作为自己感动了一下,要不然,他怎么能够从三大王手中,给自己个闺女们每人抠来一个金项圈呢!

姜砚之横了张仵作一眼,这个老家伙,越来越喜欢偷懒了!

现在都要本大王来验尸了,要你何用,扣俸禄!

“大家第一眼觉得曹氏乃是自杀的,为何?一来,她躺在石床上,狱中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连那门,也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二来,桌子上有遗书。之前本大王已经说了,凶手做了画蛇添足的事情。”

“这两个证明自杀的事,都是画蛇添足。第一,这个死亡现场太安详了。被火烧死,十分的痛苦,一般的人,都会形容扭曲,蜷缩成团。可是你们看张氏,她是好好地躺在那里的。除了她死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并没有黑乎乎的烧焦的痕迹。”

“我们一进来,就瞧见了,地牢十分的潮湿,地面上几乎有明水。曹氏若是身上起了火,滚了下地,未必会烧死自己。”

“我猜想,凶手见牢头喝醉,却并不放心。因为百姓们自家酿的酒,远不如七十二正店的酒来得纯正。大多数人,喝了几碗,翌日照旧去田间劳作,不会晕头。再则,他知道,牢头醉了,可是地面上,张中的小厮没有醉。他害怕田氏闹出太大的动静,吸引了人来看,她就跑不了了。”

“或者曹氏滚到水中,熄灭了身上的火,死不成,再扯出他来,那就不妙了。”

“什么样的人,被火烧死了,还毫无知觉,一动不动呢?”

闵惟秀恍然大悟,“死人!或者当时曹氏已经失去了意识。”

姜砚之点了点头。

“我不认为张中是凶手,是因为,让曹氏失去意识的东西,乃是这个。”

姜砚之说着,从地上捡起了一团已经烧得不成样子的银子。

“本大王下个月初八要娶惟秀啦,最近经常给她看首饰,想要给她一个惊喜,因此十分的注意女子头上的发饰。曹氏富贵,满头金晃晃的,本大王当时还想,这么俗气的东西,我家惟秀才不喜欢!”

张仵作把头别在了一边,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多年经验告诉他,三大王这是在说,初八我要成亲,你们都要备好礼钱啊!

闵惟秀瘪了瘪嘴,不,谁说我不喜欢的!我就很喜欢金叶子啊!一掷千金的感觉特别爽,真的!

“曹氏身上全部都是金器,没有银器,那么这一坨是哪里来的?任何一个突兀的东西,出现在了杀人现场,那边极有可能,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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