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仅把罪名承认得清清楚楚,还把警察想知道的那些疑点基本上都交代清楚了。
相反,对于年纪尚小的长子,以及有孕在身的妻子,他只用【很对不起,我一时糊涂犯下了大错,是我对不起你们,希望你们能原谅我】这么一句话就草草带过了。
不过如果仅是如此,倒也不能认为这封遗书就一定有可疑。
毕竟谁也不知道包永兴当时到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心理状态,也有可能是人之将死了,他当真想要好好忏悔,于是起草了一稿遗书将自己的犯罪经过详细交代以后,还认认真真地誊抄了一遍呢?
柳弈想了想,先问了简一端一个问题:从影印件看,遗书应该是写在类似笔记本一类的纸上的,对吧?
他没看过原件,只能从黑白的影印件上判断,包永兴用的是某种带细横线的b5开本大小的纸,边缘隐约能看出不规则的撕裂痕,所以他猜应该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
没错。
老人家点了点头,我们在现场找到了那本笔记本,是他那辆货车上的签到登记册,他是先写好遗书,再将那两页纸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
法医要知道是先写字还是先撕纸实在太容易了。
只需要在被撕掉的那页纸的下一页做一些简单的痕迹扫描,就能发现透过上一页纸印在上面的无形的字迹划痕。
有时候碰到纸比较薄而写字的人力气比较大的情况,甚至能检出覆盖其上的三、四页以前的内容。
而我觉得可疑的第一个疑点就在这里。
简一端说道:那本笔记本上就少了这么两页纸,而且我在下一页上也没有发现比那两页纸上内容更多的字迹。
柳弈微微蹙起了眉。
略略思考后,他又问:
那么,前辈您有发现其他可以书写的纸张吗?或者直接就是包永兴起草的遗书稿件?
没有。
简一端习惯将话说得比较慢,咬字也很清楚,表意更是尤其明确:要知道,我们可是在一座荒山上找到他的,哪来的那么多可以写字的纸?
原来如此。
柳弈明白了,这么看来,确实有些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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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书的问题还能用别的方式来解释,但另外一个疑点我真的很难释怀。
说到这里,简一端拿起自己喝到一半的红茶,放到唇边浅浅地啜饮了一口,既是润喉,也是给自己整理思绪的时间。
既然你看过卷宗,那应该清楚,邓警官是晚上九点半左右遇害的,而那间别墅的爷孙俩则是差不多半夜十二点半被枪杀的,然后包永兴逃进了山里,遗体在第二天早上七点过一刻被搜山的警员发现,整个过程一共经历了不到十个小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