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时枫一脸认真道:“红鲟的钳子最好吃了,孟泽的。”
吴时岚说:“不能这么对待客人的吧?”
吴时枫一脸坚决:“其他你们随便吃,这个、孟泽的。”
孟泽去厕所里洗了个手,然后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吴时枫拉开椅子,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时岚,叫声嫂子给你孟泽哥哥听听。”
孟泽拿筷子的手背上,青筋有点明显,他略一偏头,语气显然并不是很友好:“叫什么?”
吴时枫不敢惹他,连忙改口道:“叫哥哥。”
吴时岚对他这个没出息的哥无话可说,叫了孟泽一声哥,孟泽宠辱不惊的朝他略一点头。
孟泽的身材保持的很好,但还是偏瘦,宽大的白色短袖挂在身上,稍一动作就能看见锁骨。
脖颈上有两点情/欲的痕迹,看起来下口还挺狠。
芋头在桌子底下一碰吴时枫的脚,暧昧的朝他使眼色,意思是——兄弟,看不出来你这么猛啊。
可能是因为孟泽身上自带的气质,三个人一顿饭吃的正襟危坐,跟第一次到岳父岳母家做客似的,扒饭的幅度都不敢太大。
倒是吴时枫这一张嘴,根本就没停下来过,一会逼孟泽喝鱼汤,一会又给他夹菜。
他们家一直是吴时枫洗碗的,这么大的房子也都是定时找人来清洁的,孟泽就负责每天把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去洗。
今天是有吴时枫的朋友在,孟泽不想让他的朋友觉得吴时枫在家特没地位,所有饭后就走到厨房,开始接水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