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振东看的直乐,他故意坏心眼的说到:“真的不记得了?要我提醒你一下吗?五年前的庙会上……”
他正要把那个故事说完,沈宁西却跳着脚捂住了他的嘴巴:“不许说不许说!”
因为实在太丢人了!!
五年前她和同学逛庙会,结果钱包被人偷了,她发现了小偷离去的背影,然后拔腿狂奔,在就快要追上的时候前面一个人突然蹲下来系鞋带,她一个没刹住车就扑到了人家背上,还因为冲力太大直接将人家撞趴在了地上。
嗯,那个人就是权振东。
听说她是钱包被人偷了之后权振东也是奋起直追,最后中午抓住了小偷拿回了她的钱包。
更丢人的是,她一时激动说了一句:“谢谢警察叔叔。”
然后权振东一脸错愕的看着她:“我哪里像叔叔了?”
那一年她十五,他二十四。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位‘警察叔叔’是住在隔壁街的。
而且两人还上过相同的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只不过她上幼稚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初中,她小学的时候他高中,她高中的时候他已经把大学玩了个转。
也许是因为在相同的空间里生活过,两个人很聊得来,最后还走到了一起。
权振东眉眼弯弯的看着这个几乎全部挂在他身上的女孩,握住她的手,一脸戏谑的说到:“你现在怎么不叫我叔叔了?”
沈宁西却红着脸跑了。
权振东急忙追了上去,然后一伸胳膊勾住她的脖子,再一用力将她整个人都勾了过来,还夹着她的小脑袋,沈宁西手脚一阵乱踢,却怎么也摆脱不了他的控制,累的精疲力尽,最后只能放弃,乖乖的让他勾着走。
“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权振东忽然说到。
“嗯?不是第一次吗?”沈宁西使劲想了想,结果想半天还是想不起之前到底在哪里见过权振东,最后有些着急了就问他,“到底是哪里啊?”
权振东笑的很神秘,却怎么也不肯说。
沈宁西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各种招数都使出来了,甚至还撒娇:“快告诉我嘛,到底是哪里?”
权振东挑了挑眉:“你真要我说?”
“嗯,快说快说!”沈宁西焦急的催促着。
“说好了,我要是说了你可不准生气。”权振东已经在极力憋笑了,可是肩膀还是一颤一缠的,可见当时的情景有多么的搞笑。
“嗯,不生气。”沈宁西的胃口已经被吊的高高的了,权振东不说她才生气呢。
“你还记得你们幼稚园那边有一个非常大的篮球场吗?”权振东问。
沈宁西立刻说到:“当然记得啊,因为场子很大,所以有好多人都会到那里去打球,还经常把我们教室的玻璃打碎。”
“其实我以前也常去,有时候不想上课了,就和朋友们从后门溜出去打球。反正那些课随便听一听就都懂了,完全没必要天天蹲在教室里饱受摧残。”
沈宁西斜睨了他一眼,说到:“原来你以前是个坏学生啊,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挺能装的啊,每天都教育我好好学习不准逃课什么的,哼,原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