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姝给阿禾买了一个大大的肉夹馍。
她没有带过小孩,就那样将跟小女孩的脸一样大的肉夹馍直接递给了阿禾。
这能吃得动就怪了,荀卿看得嘴角直抽抽。
他不厌其烦地将那馍掰开,又用了一点热水将它泡软,变成了稀稀的肉汤,然后给阿禾递了个小勺子。
见小女孩吃得很香,少年双眸微弯,眼里闪着零丁暖意。
芙姝见状,用手扯了扯他的嘴角。
少年惊骇地睁大双眼,瞪着她伸出来作恶的爪子。
芙姝一手托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瞧着他:“这不是会笑嘛……”
见他眼里的笑意逐渐变淡,芙姝赶紧转移了个话题;
“哎,话说你以前是不是有个妹妹啊?”
“是。”
大雍七年,是岁大旱,田谷不收,东土大饥,民死大半……
他平静地同芙姝说着当年的惨状,芙姝面色白了白,却是没说话。
那一年她刚学会杀人。
之后的叁年里,交换奴仆食用的风气愈发严重,那时她的弟弟,也就是如今的太子刚刚出生,父皇母后见识到她狠厉的手段后,再也没有忽视过她,他们开始用正眼看她,有心将她培养成一把剑,一把能在他们手伸不到的地方做腌臜事的剑,一把能保护弟弟的剑。
那时她十岁,在京中已经颇有权势,父皇决心纠正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又不想得罪朝臣,便借了她这把刀。
她记得,那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她曾被几个士大夫子弟相邀来到他们在庭院中举办的宴席,有幸见到了这一幕。
他们一边啖人肉,一边吟诗作对把酒高歌,宴席过后,他们送了个瘦得跟只小鸡似的小奴仆给她,谁知那只小鸡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刺了她一刀。
芙姝又痛又开心,痛是真的痛,她永远记得那双掩藏在脏乱黑发之下嗜杀的眸,带着滔天的恨意与痛苦,刺进她的心底。
而开心也是真的开心,因为她终于找到理由杀人了。
那天夜里,血光滔天,那群爱啖人肉的畜生们受极刑而流的血流到地上,浸透了她粉色的裙裳。
火光之下,她一步一步走向那只早被她捆绑在拆房的骨瘦如柴的小鸡。
他依旧瞪着一双仇恨的眼,芙姝眨眨眼,命人强制掰开他的嘴——塞了一块米花糖。
……
清脆又带着些微稚嫩的女声掩盖不住外头的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