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2 / 2)

果然,姜沁渝的这个办法非常管用,原本这群蟋蟀被关在笼子里,都是蜷缩在角落,其实都还算相安无事。

但当鬼手蛛肉下来后,这群蟋蟀就开始变得狂躁起来,善斗好勇者相继出场,拳击手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大约过了近一个小时,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最后有一只体壮、头大、牙利的花生大蟋独占鳌头,在赢得这块鬼手蛛肉后,开始发出洪亮的鸣叫声,既是对战败者的嘲讽与警告,也是在以叫声圈地,以此来宣誓主权。

挑好了蟋蟀还不算完,接下来的这几天,姜沁渝又耗费了一些空间产的蔬果以及鬼手蛛肉,对这只蟋蟀王进行喂养。

紧赶慢赶地填鸭式喂养了几天,也许是真吃多了鬼手蛛肉的缘故,这只蟋蟀原本身体上的杂色渐渐加深,皮肤变成了纯正的黑色,头色极深,牙齿为白色,甚至就连体型都再次发生了变化,比之前要大了不少。

蟋蟀改造到这个地步,姜沁渝也自认为自己已经算是做到极致了,毕竟傅明琛给她的时间太短了,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别说养出个蟋蟀王出来,就是让她弄个单品整个蟋蟀养殖场,她都能办得到。

当然了,姜沁渝并不懂怎么斗蛐蛐,所以即便是做完这些,她心里其实也没底,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到底这样的蟋蟀儿算不算是好蟋蟀儿。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能再挑三拣四了,先带上这玩意儿再说吧。

临出发的前一天下午,那位周特助就开着车来明罗村接人了,进了屋也没多耽搁,就直接示意姜沁渝跟着他走,还解释道:

“明天老爷子做寿,事情很多,先生脱不开身,让我来接姜小姐您们先过去,今天晚上就住在江邺别墅那边,明天寿宴完了再送你们回来。”

姜沁渝点了点头,没什么异议,倒是姜妈怕姜沁渝不知礼数,又赶忙叮嘱了几句。

并不是第一次来江邺别墅这边了,所以到了省城后姜沁渝还算适应良好,跟别墅里的阿姨打了个招呼后,就很自觉地到了之前她住过的那间客房。

不过,在拉开客房的衣柜后,看到柜子里挂满的那一排新衣服,姜沁渝就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好像都是女款吧?谁的?难道是这个星期有谁入住过这间客房不成?

姜沁渝眉微微一蹙,以为自己选错房间了,下意识地就准备关柜子门退出这间客房。

没想到这个时候,后面阿姨也跟着走了进来,看到姜沁渝打开了衣服柜子,忙开口替她家雇主邀功:

“那是前几天先生吩咐人买回来的,衣服我都过了水清洗干净了,姜小姐您喜欢哪一套就穿哪一套,先生说姜小姐要是不喜欢这个风格,只管吩咐,让下面的人再去买就是了。”

姜沁渝脸色顿时一红,赶紧摆手摇头表示不用了。

不能怪她没见过世面,实在是她家从小就简单质朴,从小到大她虽然没穿过有补丁的衣服,但是还从来没这么奢侈过,这么大一个衣柜,里面挂满了衣服,简直比她从小到大穿过的新衣服加起来都多。

而且姜沁渝眼尖,还注意带柜子里折叠着不少睡裙和贴身内衣裤,听保姆阿姨的意思,这竟然都是傅明琛让人准备的,这完全是出乎姜沁渝的预料之外了。

她完全没想到,像傅明琛这种大忙人,居然还有时间记得这些小事,而且让姜沁渝感觉有些羞窘的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穿衣服的尺码的?

之前参加同学聚会那次,傅明琛弄了几套衣服说是臭臭给她挑的,那会儿姜沁渝还觉得衣服合身不过是巧合,但这回看到这一柜子的衣服,她开始有些后知后觉了。

该不会,上次那些衣服,就是傅明琛挑的吧?

姜沁渝在望着这满柜子的衣服发呆,殊不知那位住家保姆也在盯着姜沁渝发呆。

虽然先生没有明说,但这位保姆在傅明琛这儿做了好几年住家阿姨了,自然也能察觉到自家雇主的异常。

自从上次这位姜小姐带着小少爷来别墅这边住过一晚上开始,她家这位雇主就变得紧张兮兮的,不但重新将姜小姐住过的那间客房布置了一番,还列了个详细清淡,找人买回来了一大堆女人用的东西,连带着原本维持着冷色调的客厅书房,都添加了不少暖色调的装饰物。

虽然雇主没明说,但阿姨也是有颜色的,料想眼前这位姜小姐,应该就是未来的老板娘了,所以看向姜沁渝的眼神里也不自觉地带着几分恭敬和讨好。

毕竟,按照傅先生如今的表现来看,很显然用不了多久,她家这位雇主就要化身妻奴了,只怕眼前这位才是将来家中掌握财政大权的领导,不赶紧先卖个好,趁机抱稳这位金主的大腿,那还要等到什么时?

姜沁渝不知道阿姨心中所想,她这一次来别墅,其实也察觉到了这个客房里的一些变化,但她正为那满柜子的衣服感到难为情呢,自然不会对这些变化产生别的联想。

幸而傅明琛并不在别墅这边,他在老宅为老爷子的寿宴忙活,压根没时间来照顾姜沁渝和臭臭,周特助也忙,送了人过来后就离开了,姜沁渝也乐得自在。

不过,原本以为这一次她又会是单独在别墅这边过夜,谁知道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傅明琛居然回来了。

姜沁渝那会儿刚洗完澡,听到动静从房间里探出头来,正好就看到傅明琛走进屋来,随手把车钥匙丢在了茶几上。

姜沁渝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回来了?”

然而她话音刚落,就觉得这话问得有些古怪,怎么听起来像是妻子跟丈夫的日常对话似的,感觉那么别扭呢?

第97章 我家的

傅明琛心中也有所触动, 眼神都不自觉得变得柔和起来, 不过为了不惊到面前的这只小兔子, 他面上还不敢表露出来。

不过,其实内心十足窃喜就对了。

光是想想未来的某一天, 这只小兔子被他真正叼回到了狼窝里, 往后这样的场景就会成为真正的日常,傅明琛就觉得这样的画面十足的美了。

傅明琛心里有多荡漾,在看到姜沁渝带过来的那只蛐蛐后,就有多表情纠结。

“你这蟋蟀个头这么大肯定不行,到时候绝对只有被顾家老爷子的那只蟋蟀按着打的份。”

姜沁渝顿时愣住:“啊?为什么?”

难道个头大了也有错?这可是她千挑万选给选出来的种子选手,还特意喂养了几天增加了这家伙的体型, 就是为了在体重方面能够彻底碾压对手。

怎么到了傅明琛这儿,就成了错处了?

傅明琛这两年没少给他家老爷子找蟋蟀,所以就算他不是内行, 但在挑蟋蟀这一块儿,还是积累了一点皮毛经验的。

所以他一眼看过去, 就认定姜沁渝选的这只蟋蟀不合格。

“斗蟋是要会打架的,但并不意味着个头大就行, 块头太大的话, 身体协调能力就不行,动作不灵活, 就很容易被小个蟋蟀直接给斗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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