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的心愿,她颇有一点自暴自弃地按部就班。
也不是不明白父母的苦心,和许多需要靠打工维持生活的中国同学比起来,她是相当无忧无虑的,至少不用为房租水电和饭卡里剩了几块钱费心。
直到进了研究生院,情况突然有了变化。以前十分稳定准时的汇款常常会数目减少,再后来会偶尔缺少一个月,打电话回家,妈妈只说爸爸的工厂偶有资金周转不灵。她多问几句,妈妈就支支吾吾不肯多讲,或者抱歉的口吻说:“钱不够花了?再等等,下星期就叫你爸爸给你打钱进去。”
她不是这个意思,连忙说:“学费生活费都有多,厂里需要钱就不用给我寄了。”
最后她去唐人街的中餐馆打零工,她在前面端盘子接电话,明殊就负责送外卖。餐馆的老板是香港来的四十几岁的鳏夫,秃顶又有大肚腩,但炒起菜来风风火火,十分迅捷。她和明殊恰好是同城老乡,又都是拿学生签证的穷学生,没有正式的工作许可,被老板压榨,只收很低廉的工钱,很有几分同病相怜。
明殊是个摇滚青年,喜欢穿一身挂满钉子的皮夹克,肌肉分明的胳膊上纹着死人骷髅头,偏偏又长得唇红齿白,清秀可人,常常有来就餐的小妹妹忍不住朝他侧目。就他那个吊儿郎当的工作态度,小雪严重怀疑老板是冲着他花美男的外表才把他留在店里。
一来二去她和明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明殊常常向她炫耀送外卖时的艳遇,也会在她打烊时倚在门框上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月圆之夜,他像狼人一样坐在窗下嗷嗷嚎叫,执着吉他一会儿吼“带你去私奔,要做最幸福的人”,一会儿又呜咽“nevermindi’llfindsomeonelikeyou”。
明殊的爱人在国内,叫阿仁,比他大上几岁,是他高中时的班主任。小雪因此对他的伤春悲秋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大几岁的师生恋吗?他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障碍。每次他狼嚎的时候她都说:“受不了你那矫情劲儿。猪八戒也知道抢媳妇儿,有你整天唠叨的时间,还不如回家先把美人娶到手。”
这时候明殊就没大没小地扒她的头,玩世不恭地笑:“小孩子不懂。我爹妈都是根正苗红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事他们接受不来。”
她知道明殊的父母供儿子出国读名校,希望他成为华尔街上叱吒风云的人物,如果知道儿子对学业马马虎虎,整天忙着玩乐队,估计要吐血三升。可是“违法乱纪”是从何说起?她不懂。
和明殊的外卖艳遇比起来,她的生活简直是死水一潭。极罕见的,也有客人多喝了几杯纠缠着她要电话号码,幸好老板算是讲理,遇到实在难缠的,就由他出面,说几句什么“我表妹没见过世面,这位老板见谅”之类的话,再送两碗红豆沙了事。
她在店里做了三四个月,老板看她的目光犹如伺机而动的野兽,她全然没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