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身保镖作者:柳下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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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与他而言如家常便饭般的简单随意,而他在杀手界的威名也直逼杀手之王314,因为,得罪了近距离攻击的杀手还可以防备,而得罪了枪神史密斯,那就等着被狙杀吧。
当然,史密斯得狙击水准也是世界一流的。
如若不是那令自己无法拒绝的天价酬劳和那个令自己无法拒绝的恐怖组织找上自己,自己怕是也不会来到华夏这座小城来狙击一个小人物。
以前他杀的人不是一代枭雄,便是一国王贵,华夏国并没有太多的人物值得他亲自过来。
无论是人还是带有灵性得物体,都应该有和其匹配得尊严,杀死这种可有可无得角色,不仅仅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快感和荣耀,反而让他觉得自己和手里的枪都受到了侮辱。
更糟糕的是,还要和一群废物一起行动,这是顶尖杀手最难以忍受的事情。
遇到高手的时候,他们不仅仅帮不上任何忙,还会拖累自己,而杀手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包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杀手里昂就是因为他心中有了包袱,所以他死了。
既然无法拒绝,那就接受吧,他是第一次来华夏,就当是散散心也好。
他被带到这艘船上后,一直保持着低调的姿态,即便那群越南猴子发了疯般地想要出去透透气,他也只是在旁边冷眼旁观,他每天唯一要做得事,就是用一块白色的丝巾擦拭自己的枪和子弹,即便一天做二十四小时也不会觉得烦躁和疲惫。
“它们是自己的大小情人。”史密斯曾经这样回答那个华夏男人的问话。
也正是那个华夏男人不断地告诫他们,说对手很厉害,他亲眼见过他杀人,要大家保持警惕,否则会阴沟里翻船。
阴沟里翻船?他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下来了,却对这句话得真正含意是不屑一顾的。
没人能挡地住他的子弹。
可是,怎么会这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自己怎么会输?而且输得这么凄惨?
手臂被他用利器割断,而那把金黄色母枪却落入他的手里。
史密斯的心头在滴血,那是自己的禁忌啊,除了自己,他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到它们。
这个血种低贱的黄种人。
杀人的失败便代表着死亡,可让他不甘心的是,他到底输在了哪里?那第三发子弹到哪儿去了?明明看到打中他的,自己的眼睛又怎么会出现幻影的?
还有,他最后划断自己的手臂的武器是什么?明明有银光闪过,为什么他的手空空如也?
脑海里突然间一团乱麻,在他平静下来,想问个明白时,那把自己最爱惜的手枪却瞄准了自己的脑袋。
史密斯得喉咙动了动,终究没有把要说得话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