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景望抽出那张因为陈旧而泛黄的纸,顶端印着安城中学的校名,这只是草稿,上面画的是动植物细胞图,高中生物学的一些东西。
俞景望轻蹙起眉,有了微妙的预感,他步出客厅,俯下身,触碰妻子的肩膀,将她唤起:“宁笙。”
戴宁笙睁开双眼:“你回来了。”
红酒本是今晚要和他一起喝的,后来是母亲和妹妹来吃饭,她便没有动。等待他回家的时间,却自饮自酌起来。因为酒后能够更好说出一些话,还是更容易忘记一些烦恼?她自己也不知道了。
戴宁笙启唇,像是和他闲话:“今天妈妈遇见了孙伯母,她说起很久之前和我们一起吃饭的事情。”
孙伯母是朱月和李韵的共同好友,当初俞景望与戴宁笙认识,正是在她的引荐下。当时,长辈们抱持着希望他们发展的意思。
和俞景望相似,戴宁笙以单身的状态回到安城,试图为她介绍青年才俊的人几乎踏破戴家的门槛,她自嘲地笑说:“像是温柔、善解人意、知书达理之类的词,我已经听得厌烦了。她们说我是好的女儿、好的老师,应该以后也会是好的妻子、好的儿媳、好的母亲。总之,一切的一切,落点就是,我适合结婚。”
“我不是生气。”戴宁笙颦眉,反驳仍是温柔的语气,“我就是——不喜欢这样。”
“我不喜欢被这样衡量。”戴宁笙舒出一口气,“但是,唯一一次因此开心和庆幸,是由于这个原因,孙伯母把我介绍给了你。不管是什么原因,俞景望同学,能再一次见到你,这就很好了。”
俞景望静默地看着她,他完全明白了她的意思。他有好的记忆力,但是高中时代对他而言并不是特别深刻。一直以来,他对戴宁笙过去的印象,就是说过话的同学,仅此而已。此时此刻,他像是走在路上,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中,不至于产生疼痛,却是极为突然,使他怔在原地。
两人一时间都没有言语,暴雨被隔绝在外,客厅反而陷落在幽静之中,一片昏黑,月亮被乌云遮蔽,戴宁笙甚至无法借着月光凝视着他。
她抬起手,抚摸着俞景望的脸颊。起初以为,结婚之后,她终于能真正触碰月亮。逐渐地发现,自己得到的只是月亮映在水中的倒影,可能他天生是难以触碰的,所以她依然珍惜。如今只觉得,掬水月在手,纵使她再恪守不能紧握的道理,也不能阻止水一点一滴从指缝间流失。
在俞景望的认知里,戴宁笙一直是温文有礼的,不会有强度太高的情绪和感情。然而眼下,她眸中薄薄的水光下,是分明的爱意。他心绪复杂,握住她的手腕:“回房间睡吧。有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
戴宁笙点头,俞景望陪她回了房间,因为喝了酒,她很快地熟睡过去。他重新回到客厅,本意是独处一会,理清思路。
俞景望伫立着,香烟夹在指间点燃,他吐出烟雾,看向厨房,里面站了一个人,是戴清嘉。她方才处在折角,因此他和戴宁笙都没有意识到第叁人的存在。
俞景望正想询问她是不是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然而戴清嘉的眼神安静得出奇,像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意外。她擦净空酒杯的水渍,放到大理石台面上,碰出清脆的一声响。
满室昏暗,只有微弱的光线,空调温度很低,俞景望的手垂放在身侧,香烟的火光越燃越近,他却感觉到指尖冰凉。
戴清嘉隔空看着他:“你知道她为什么大学一定要去北京吗?”她的声音缥缈得像烟气,轻微的颗粒感,“因为她认为你会去。”
【他把头枕在她腿上,她抚摸着他的脸,不知道怎么悲从中来,觉得“掬水月在手,”已经在指缝间流掉了。】比喻出处是张爱玲的《小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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