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16章 丢人现眼</h1>
“黑管事。”林长书主动过去和来人打了一声招呼。
“林公子。”黑管事也客气地回了招呼,“林姑娘,属下今日是为了送小麦而来。”
林子吟点点头,“送到作坊的仓库里去,找觉明接收。”
“这种泼皮无赖,姑娘不用烦心。这些上门来找茬者,直接抓起来送到衙门中去坐牢享受得了。”黒一声音如冰块,眼睛像刀子一般射向对面的何家人。
“你是什么玩意?”何棒不仅性子冲,而且十分莽撞。他本来就霸道得很,黒一的话成功的点起了他心里的暴躁。这个人十分没有眼力,根本就没有察觉到黒一是个怎样的人。
十里村的村民听到他没脑子的话,个个都禁不住笑了起来,然后大伙儿静静地站在一旁等着看笑话。
“多少年没有人敢用这样的语气对爷说话了。”可能因为粮食太重要,连轻易不露面的黑二都过来了。他和黒一的冷脸不同,一直都是笑眯眯的,说话时的语气都带着和气。
“今天小爷还就说了,你又能怎么样?”没眼力的何棒一点儿不知惧怕为何物,居然直接和黒一黑二对上了。
村民们憋住笑意,个个像看傻子一般看着何棒。
“劳烦黑管事了。”林子吟也不点破,对黑管事道谢一番就准备回院子去,“人可曾跟来?”她问的是要跟她学习做坤面的人手。
“人手已经跟着过来,白天他们在这儿做工,晚上回王爷的庄子里休息。”黑一恭敬地回答,再没有将注意力放在何家人的身上。在黒一黑二看来,何家人再能蹦跶,也不过是跳梁小丑而已。
“行,先安排他们在作坊里等着,下午的时候,我会过去教他们做坤面。”林子吟说。
黒一有些迟疑,他是楚随风的心腹,知道林子吟正忙着为陵王做大事情。要是因为做面条而耽搁了大事,好像有些划不来。
“不会耽搁太久的时间。”林子吟好似知道他所想,笑着安慰了他们一声。
三个人旁若无人般的谈话,完全没有将何家人放在心上。何棒感觉到自己被轻视,立刻大怒,卷起袖子就准备上前打人。
脸色铁青的何震却一把拉住了他,也扯开要冲过去的老太太。
他不像何棒那样没脑子,遇上事情只会往前冲,喜欢打打杀杀。他向来靠脑子解决问题。就在刚才,他听得很清楚,眼前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子,提到了王爷两个字。
北地地处偏僻,有这样称呼的人好似只有陵王一个人。想到林家居然和北地的战神认识,何震差一点儿瘫倒在地。
不,不可能,下意识的,他在心里自我催眠起来。要是眼前的两个人真的是陵王的人,就冲着刚才何棒的态度,他们何家死定了。
“你们过来。”黒一没有顾得上他们,他忙着让自己的人过来给林子吟见礼。
“小人见过林姑娘。”过来的几个人都是汉子,一个个身材魁梧,身上的肌肉也很结实,一看就是一些练家子。
“你们先到作坊那边将东西卸下来,然后熟悉一下环境。下午就要开始动手了。”林子吟看着几个人满意地点点头。坤面需要做的人有足够的力气,做出的面条要经过反复摔打,然后才有劲道。
楚随风送来的人看起来很不错,完全符合她的要求。
“是,姑娘。”几个人都清楚林子吟在楚随风心中的重要性,一个个对她的态度都十分恭敬,一点儿不敢怠慢于她。
“你拽着我干什么?”何棒看到和林子吟说话的两个汉字全都忽视自己,心里憋着一肚子火气。而老三竟然还拉着他不放,心里更加不痛快了。
“来人,将这些人扔进府衙去,让牢头好好伺候他们。”黒一冷笑着吩咐下去。话音一落,立刻从村民后面进来几个彪形大汉。
这些人进来眼睛直盯着何家人,何家人平时横,哪里见过这种带着杀气的眼神,别说胆小的何莲安氏和孩子害怕,就是嚣张的何棒也吓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大人,误会,真的是误会。”何震心里害怕,但为了保住家人,还是哆嗦着站了出来陪着笑脸说情,“我娘的岁数大,有些糊涂,做事性急了一些。我们是真的想过来看看外甥外甥女,既然他们过得好好的,我们也就放心了。”
“老三。”老太太听了顿时不乐意了。在没有看到林家的院子时,她还没有多少心思留下来,只是想着让林家多出银子就算了。不过现在看到了院子以后,她是铁了心想留下来。
林家院子大,又有下人伺候着。要是能留下来,她后半生可就过上好日子了。“不管怎么说,我是他们的长辈,他们要是不孝敬我,我就到衙门去告她。当今圣上可是最推崇孝道了。”
林子吟听了扑哧笑了出来,她没想到蛮横的老太太被逼急了,连皇上都搬出来了。
皇上又如何,凡是追随楚随风的人向来对皇上就没有一丝好感,更不会被老太太三言两句给吓唬住。
“既然你喜欢衙门,那就到衙门好好住上一段时间。”黒一冷笑着下了命令。
“官爷,官爷,她老糊涂了,你就放过她吧。”何震吓得噗通跪下来。
接着他看到黒一和黑二全都没有反应,又跪着可怜兮兮地看着林子吟和林长书几个,“看在血脉上的份上,你们就放过我们。放心,只要你们放过我们,以后我们绝对不会再到十里村来打扰你们。大哥,大哥!求求你看在死去的爹份上,你说句话啊。”
楚随风不仅因为是北地的战神让人敬仰,他的冷酷和残忍同样出名。何震不是傻子,他从黒一和黑二对林子吟的恭敬中发现,林家真的不是他们这样的人能惦记的。
财富和性命相比,当然是性命比较重要。所以他在心里衡量过后,早就放弃了要算计林家和何福星一家的念头。
“老三,你咋胆小呢?”何棒根本不相信黒一和黑二会是陵王的人。在他看来,眼前几个人就是故意在他们面前演戏,为的就是吓唬住他们。老三也不动脑子好好想想,就林家原来一个破落户,哪里能得到陵王的赏识?
“是啊,老三。你给老娘起来,你求着他们做什么,老娘不信,他们还真的能将老娘送进牢狱中去。我是他们的长辈,送到哪里,我也占了一个理字。”何老太太更加不甘心,对于自己所最信任的小儿子也看不上眼了。
“呵呵。”黑二身份被质疑,忍不住被何棒愚蠢给逗乐了。
“姑娘,前几日我们出去打猎,逮住了几头鹿,特意送来给姑娘尝尝鲜。”黒一没有将老太太的叫嚣放在心上,自顾自处理问题。
“活的?”林子吟一听上了心,有些迫不及待看到鹿。
“带过来。”黒一一招手,不远处又过来几个人抬着笼子过来。“六头。”
村民们见过鹿,却从来没有这么近的见过活鹿,个个全都好奇的围过来。林子吟也好奇,她仔细打量笼子里的鹿,发现六头鹿里有四头是公的,两头是母鹿,心情立刻变得飞扬起来。
“你们能不能再帮着我抓几头活鹿过来?”她笑眯眯地问黒一。
黒一看了她一眼,然后点点头,“没问题,过几日小人就让人去给姑娘再抓几头送过来。”
“有幼鹿更好。”林子吟眉飞色舞地开口,“能抓多少抓多少。”
“姑娘是打算开鹿场?”黑二诧异地问。
“对,我想试试。”林子吟乐呵呵地回答。
“子吟,你不会是在说笑吧?”里正吃惊地问,“鹿都是生活在山林中,哪里见过人养的?”
“大叔,别担心。鹿浑身都是宝,咱们圈一个地方,每日投食,试着养看看。我想应该问题不会太大。”林子吟暗笑。现代早就有养殖场了,她只不过是在古代开了先河而已。
“姑娘真的想养鹿?”轮到黒一吃惊了。
林子吟用力点着头,眼睛闪闪亮。
“养鹿的话,倒也不是不可能。”老爷子迟疑地开口。“京城里就有世家子弟圈养的,好用来吃肉或者用来狩猎。”
“我们可不是为了玩。”林子吟摇摇头说,“我们自己养鹿,等成熟了就割鹿茸,然后卖鹿肉、用鹿血泡酒、皮子也能做靴子卖。”
“要是真的养成功,这些家伙就全都能变成银子了。”里正看着几头鹿,眼睛晶晶亮。吴二力等人也围着鹿笼子指指点点议论着。所有人这会儿全都将何家人忽视个彻底。
“鹿茸可以**收割,不会伤及到鹿的性命,一年能收割两次,而且每年都可以收割。”林子吟淡笑着在一旁补充。“如果数量充足的话,还可以养狍子,以后作为咱们北地一项地方特产出售。”
“子吟,你不会想直接卖狍子吧?”有人开玩笑问。林子吟的话给大伙儿打开了另一条出路。北地虽然气候不行,却也有独特的好处,那就是山货和野生的动物比较多。
就像这些鹿一样,其实大伙儿运气好的时候,不是没有逮到过。不过以前大伙儿逮到的鹿无论是死是活,全都卖到了酒楼中去了。没有一个人有林子吟这样的远见想着要养着生钱的。
周围的村民也竖起了耳朵认真听,卖鹿茸还能理解,可傻狍子要怎么卖?
“狍子是我们北地特有的动物,要是能人工饲养成功的话。我们不仅可以在城里酒楼里卖肉,还可以大规模的做酱肉、做火腿或者是做成熏肉。”林子吟回答。
“要是那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又能多开一个新的铺子?”有人大声问。
“可以。”林子吟也被大伙儿急切的模样逗乐了。“而且养鹿的话,村里岁数大一些的人就可以揽下来。”
“那就养。”里正听了心情澎湃,立刻拍着大腿定下了,“数量不够的话,就让远山大叔带着年轻人去混山林找。”
“对,对,远山大叔是好猎手,抓猎物十分在行。”有人大声附和着,特别是年轻人,激动的恨不得立刻就结对去打猎。
“黑管事,你怎么看?”林子吟笑着问身边黑脸的人。
年轻人听到她的问话,立刻都安静下来。对啊,他们可不能一头热,大伙儿都是要上工的,哪有时间去山林?再说了,有王爷庄子里的人在,哪里轮到他们出手。
“那位叫远山的很会打猎?”黒一这个人十分稳重,并没有因为是楚随风的人而自傲。
“他原来靠打猎生活,村里再也没有人比他对动物和山林了解的。”里正回答,言语中不难听出他对远山的推崇。
“让他给我们引路,我会安排人手到山上去找。姑娘放心,保证找来的鹿和狍子不会受伤。”黒一沉思一下回答。
林子吟点点头,“给远山大爷假期,工钱照算。”
“行,等会儿我就过去对他说,他呀,准高兴坏了。”里正乐呵呵地答应一声。
何老太太看到十里村的人自顾自说话,一点儿没有将她一家放在眼中,心里暗恨。
没等老太太发火,连氏扭着腰倒是先站出来,“娘,你可看好了。这些小辈一点儿没有将你老人家放在心上,可怜姑爷她姑去世的早,这几个孩子没有人教导,都长歪了。”
老太太一听,心头的火气更大了。
何震气的恨不得上去将连氏的嘴巴封起来,没见识的娘们,怎么一点儿眼力都没有。她这时候火烧浇油,不是要毁了何家吗?
何棒却没有觉得自己媳妇做的有什么错,反而赞许的跟着一起烧火,“娘,以后你可要好好教导他们,这样出去,他们丢得不会光是他们自己的脸,咱们以后出去不是也跟着掉面子嘛。”
“二哥,不说话没有人将你当哑巴。”何震脸色铁青教训自己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