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夕阳下
三个丫鬟浣翠、流朱和沁绯都是玲珑给改的名字。再加上杏雨,四个人的名字里都有水,玲珑笑说以后天旱也不怕了。
这三碗水以前都是烧火间的,长得也不丑,只是经年累月烟熏火燎,蓬头垢面,脖子也是黑黝黝的像截木炭。
杏雨把她们按住,用香胰子搓了又搓,洗涮得香喷喷的,这才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四小姐琳琅让贴身丫鬟找来几件衣裳,琳琅许偌回府就给她们缝新的,让她们先把衣裳拿出来给三碗水换上。这些衣裳簇新簇新的,一看就是丫鬟们新做了舍不得穿的。
三碗水换了衣裳,也都是花朵似的小姑娘,就是有些拘束。
这才像是侍候小姐的样子,也才配得上你家小姐给你们改的新名字。琳琅不但遗传了聂氏明朗的长像,性格也带着聂氏的爽快俐落。
玲珑和这位堂姐很投缘,她喜欢堂姐的性子。她笑道:多谢四姐姐啦,我还琢磨着到哪里给她们找衣裳呢,四姐姐帮了我一个大忙呢。
琳琅也笑:哪来这样客气,我看上你的荷包了,你若真想谢我,就给我绣个荷包吧。
玲珑嘻嘻一笑:一个荷包算什么,四姐姐若是不嫌弃,我就绣个屏风给您当嫁妆。
琳琅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玲珑的刺绣功夫了,虽说小堂妹只有十二岁,让她绣屏风有些难为了,可琳琅天生就不是婆婆妈妈客套的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敢情好了,我不喜欢花鸟鱼虫的,你给我绣个八扇博古的,我摆到书房里。
玲珑笑着点头:好哩,我明天就开始绣,保证不会耽误四姐姐过嫁妆。
提起出嫁,琳琅杏脸微红,看到玲珑又拿起手上的针线活,就一把拉起她:大好的景致,不要整日躲在屋里做针线了,小心把眼睛都给弄花了,咱们出去走走。
玲珑看一眼天色,已近傍晚,她记挂着母亲不想走远,就道:快要晚膳了,咱们先到这附近走走,明日一早趁着凉快咱们再往远处去吧。
琳琅早就惦记着外面的美景,没等玲珑说完,就拉上她走了出去。
金顺媳妇听说两位小姐要出去,就让先前来过的两个媳妇子跟着一起去,免得小姐们迷了路。
金顺媳妇是个做事稳妥的,听说四小姐正在待嫁,便挑了这两个全和人给小姐们使唤。这两人一个是王二家的,另一个是桂嫂子,她们都是家生子,一家老小都在金家做事。
庄子后面便有一条羊肠小路,蜿蜒向上,小路两旁都是一簇簇的山杜鹃,红艳艳的,此时开得正好。
两个媳妇子都是常年在山里的,脚力很好,反而是几个年轻丫鬟落在了后面。琳琅和玲珑正是爱玩的年纪,把这些人全都抛在后面,两人小跑着上了山坡,玲珑脚步轻盈,琳琅却已经娇喘连连。
玲珑没有再往上走,她站在半山坡上极目四望。此时金乌西沉,片片红云映红天际。一丛丛杜鹃花在微风中摇曳,带起层层红浪,与天上的云霞交相辉映,站在这里,只觉彤云蒸腾,天上地下都是一片金红。
两个媳妇子和几个丫鬟也撵上来,王二媳妇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果树说:那里的果树都是金家的,这时候还有些早,等到秋日里才是最好的,有山楂、核桃、柿子还有枣树。
玲珑却看向不远处的林子,问道:那处林子里可有猎物?
来这里的路上,她听二堂兄金子焕说起和五弟来这里打猎的事,玲珑听得心痒,也想试试身手。
王二媳妇道:这里来往的人太多了,野物不来这边,倒是雨后林子里有的是菌子,用这新鲜菌子煮汤炖肉,那味道鲜美着呢,打猎要到山后面去,过了雾亭就能猎到各种野味,春天里二爷和五爷还猎过一只大野猪呢。
听说这里没有野味,玲珑有些失望,可听到野猪,她的精神头立刻来了。
野猪?这里还有野猪啊?
王二媳妇笑道:有的,二爷最是体恤咱们,还把那野猪胆赏给我家那口子,换了十两银子呢。
野猪胆可入药,山里的庄户人家当成宝贝。
玲珑正想再问,却见那林子里一前一后走出来几匹马。
离得远看不太清楚,待到稍微近些,玲珑认出来,那走在前面的,骑在白马上的正是路上遇到的少年!
少年身上是黑色滚金边的箭袖,夕阳的余辉落在他的身上,犹如镶上第二道金边,亮丽得耀眼。几名劲装青年不远不近跟在他身后,都是背弓挎箭。
少年的脸上是与这温暖的余晕完全相反的清冷,似是还带着些不耐烦。
看他们这副打扮,显然也是来林子里打猎的,没想到林子里没有猎物,只能空手而返,难怪这少年满脸不高兴。
玲珑她们站的地方是个岔路,几匹马迎面走来,想来是要从这里拐到山那边的雾亭。
王二媳妇和桂嫂子看到有男子,连忙护住两位小姐避到一旁,挡在她们前面,唯恐被这些不知来历的男人看到惹出事端。
玲珑好奇,她喜欢看古铜色皮肤的少年,如果这少年不是那么冷傲就更好了。
只是她尚未长成,个子矮小,被两个高大健硕的婆子挡着,想看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