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亲了亲他的脖子。他忽然抓住李越和的手,放在手心里摩挲。
李越和是左撇子,长到初中才改用右手写字,两个手上大大小小写字磨出来的茧子竟有七八个,又加之常年用键盘鼠标,手腕处也是硬硬的一片。
他突然想让李越和摸摸自己的脸颊,再给自己系上扣子,又觉得这种想法着实可笑。
李越和突然低声问他,“你爱我么陈远。”
陈远笑了,翻了个身覆在李越和身上,吻了吻他的嘴唇,不带一丝**的意味,却认真无比,“我当然爱你了宝贝。”
李越和点点头,闭上了眼睛。唯有这样,他才能坚持下去啊。
陈远有几分慌乱,捧着他的脸,“我们今年过年去西雅图吧。我们很久没一起出去玩了。”
李越和心里闷闷的,却还是笑了笑,温声问,“不回家了?”
陈远摇摇头,“不回去了。我爸妈铁定又给你脸色看,你又得受委屈。”
李越和想了想,其实他也不是那么讨厌回Q城,毕竟那是他们是一家三口的印证,也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彰显他们三个人关系的方式。他怎么也不舍得割舍这种关联。
他缓了缓,笑着说,“好,就去西雅图吧。”
第二十四章
吃过早饭,李越和懒洋洋的靠在陈远身上让他给自己扒坚果吃。
陈远一边笑他懒,一边听话的把剥好的碧根果和松子一个不落的往他嘴里送。
李越和心里舒服了些。无论如何,做陈远的恋人都是件极其幸福的事情。
他想起多年以前,陈远还没追到自己那会儿,每天早晨都准时等在写字楼楼底下,提着做好的早点等着他,他一开始只是浑然不在意,一副平常的老好人模样,接下这份来的莫名其妙的善意;后来知道了陈远对自己的心思,便直截了当的把早点全都丢掉,恶狠狠的勒令陈远离开,陈远只是好言相劝,从来不假辞色;再后来,他本着善待自己的念头,索性接受了陈远的早点;最后,他竟然真的每天都在期待新的餐点。
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必先抓住他的胃,俗话诚不欺我。
然而真正促使李越和接受陈远的,是04年北京的那场暴雨。
那时BM才刚刚起步,李越和每日忙的焦头烂额,连驾照都没功夫换成国内的,每日打车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