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凭你们想怎么不放过我?”
秦昱杰放下书,反正他也没心思看书,再拿着也看不进去。
不如就抓住这两好兄弟好好的锻炼切磋一番,不然胸腔那一股子的悸动,无法发泄出来,他也难受!
对着吴奇和李青松面无表情的说道:“就这?为了一个八卦,不想和我做兄弟?
来来,今天兄弟就好好教教你们,怎么做个人。
干嘛后退?
想跑?
别做梦了。”
然后军校男生宿舍走廊就看到这么一幕,两个平时都是尖子生的吴奇和李青松被全校最有名最受欢迎且是最得女同学喜欢的校草之一的秦昱杰,像猫抓老鼠似的逗着玩。
很快,秦昱杰把两个兄弟带到了操场,成功把两人给揍趴下,心情这才算是舒爽。
甚至从吴奇这个表哥裤口袋里摸出一根烟来,点燃抽了起来,并开始回想着他和李唐诗这个丫头,从相遇后的每一点每一滴,包括她对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
哪怕之前他有了李唐诗对自己很是熟稔,如此再回味一遍,发现更惊人的发现,她确确实实是对自己熟悉的。
熟悉到连他喜欢吃甜的东西都知道。
哪怕她以是什么不浪费食物和吃不掉,胃口小这种烂借口,说服了第一天相识的他。
当时他没往深处想,此刻却是把李唐诗那会的表情说话的语气都记得清清楚楚。
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眼神,李唐诗对着他时,都带着别味的深意。
有了这个认知,秦昱杰竟有那么一分暗爽。
不,应该是比把两个好兄弟打趴,还在爽!
他对李唐诗这丫头更好奇更有兴趣了些,想着,明后天,要不要利用那仅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去看看她?
哦不,去观察与监视她!
嗯,秦昱杰很快就被自己找的这个理由给说服了。
并没有发现,被他打趴的两个兄弟中的一个,看到他这份情绪时,手不自觉的紧了紧。
李唐诗昨晚临睡前,才想起来自己忘记给弟弟打电话报平安了。
天这会在洋城虽然不算晚,但李唐诗还是决定明天再打。
第二天,天还刚亮,也就四点多,李唐诗就起床了,数了一部分钱出来,跑到菜市场的批发市场。
因为李唐诗暂时只能以摆摊为主,那她需要做的食物,就一定得是方便携带的,但又能吸引人的。
大学城这边的商业街,到目前为止也已经开了有三五年了,算是半成熟的商业街。
而且在这边读大学的学生们,全国各地的都有,自然而然的在这里能吃到的小吃比其他的地方也要多得多。
所以李唐诗想做一份别人没有的,且只有她能做得好吃的独家。
昨天她观察一番,便决定做炒田螺,那东西首先成本低。
再有就是田螺炒起来特别的香,远远就能闻到味到,很方便吸引户。
最后嘛,商业街里摆摊的也多,卖小吃的更多,卖田螺的还真没有。
李唐诗直奔水产区,还真让她找到了田螺,但是呢,卖田螺的老板还向她推销了另一种带壳类的便宜水产,那就是花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