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一千八百四十四章 歃血为盟</h1>
天梦月歌。
真是个惊雷破地般响亮而又意境的名字。
至少叶纯是这么认为的。
它容括了四个对叶纯最重要的女人名字:
天,李天骄,即小辣椒。对叶纯来说,辣椒姐可是自己最重要的亲人了,从小出生入死相依为命,对他百般照顾,是一位没有血缘关系但比血缘更亲的好姐姐。
梦,林梦瑾。不用多说,她是叶纯心里永远的No.1,最爱的女人,没有之一。
月,自然是苏明月了。认识她,让叶纯懂得了什么叫忠贞不渝,为了一个人可以无私奉献。
至于歌……
对这个字的解释,不知为何叶纯心里挺矛盾的。就像一碗端不平的水,心里特别纠结。叶舒歌,一个在叶纯眼里就是仙女级别的人物,她身上充满了未知,也弥散着一种让人神往、甘之若饴的特殊魅力。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叶纯总觉得如沐春风,即便心情再不好也能被她那种魅力给迅速驱
散。
四个女人,四个截然不同的性格,也代表了四个迥异的世界。
用她们的名字,叶纯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天梦月歌……”
苏明月被叶纯的这个名字惊到了。
同时,她那姣好的脸蛋上也平添了一丝娇羞。能让一个男人可以把自己名字放在自己的心血公司上,这对她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肯定。
想好了名字,那么接下来就好办多了。
吃完早饭后,苏明月便开车出去了。成立公司这种事,叶纯虽然也懂的一点,但不如苏明月那样精通。
交给她,叶纯自然放心。
上午没事干,叶纯就带着清儿去附近走了走。清儿还是那样有些腼腆,逛了会儿,他开车去了鲍琳那儿。
鲍琳,就是之前一直跟维登集团对着干的柏丝曼集团总裁。叶纯对她没什么感觉,关键是清儿,清儿初来沪海,就是鲍琳收养的,而且鲍琳都认她当干女儿了。对这个干妈,清儿自然熟络。
与此同时,就在叶纯和清儿去鲍琳那做客的时候。
另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