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也是浓眉大眼,五官明朗清俊,跟自己的容貌竟有几分相似!
也许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她在看清他的容貌时,心突然涌出一股很微妙的感觉来,说不清,道不明。
不过,直觉告诉她——答案是肯定的。
黑衣人的眼瞳紧盯着她,压低了嗓音。
“然然,当时你被带走的时候,还差几个月才四岁。你肯定记不得家里的事了,这不怪你。不过,大哥一直记得真真切切——你的右脚心有一个胎记。”
丁悠惊讶扬眉,内心也激动起来。
“……是什么胎记?什么形状?”
黑衣人答:“一块四方形的胎记,淡黄色,很像大红双喜的大喜字。”
丁悠晃了一下右脚,炙热的小伤口让她反应过来。
“刚才你是在点火看我的胎记?”
黑衣人点了点头,似乎仍怕她怀疑,解释道:“当年你出世的时候,父亲为你取名丁然。母亲觉得你的脚心有这个胎记,便给你取个表字叫叠喜。”
顿了顿,他又接着补充:“对了,你还喜欢吃甜酸的东西,小时候最喜欢吃糖葫芦。有一次照顾你的奶娘不仔细,你被糖葫芦的小竹条刺伤了鬓发。你的额头边角,有一条小小淡淡的疤痕。”
丁悠长长吸了一口气,喉咙口酸涩起来,灵动眼眸中泪光闪烁。
“你说你叫丁篱?我只记得我姓‘丁’——原来我确实姓丁。”
丁篱眼眶红了,低声:“不错,我是大哥丁篱。你本来还有一个二哥……叫丁岚,可惜他在那场灾难中,跟父亲和娘亲都一同……没了。”
咯噔!
丁悠心里一紧,走了上前。
“……大哥,什么灾难?我还有其他家人吗?我是怎么进宫的?你又是怎么找到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