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前有一段极亮的光芒,又变成了最深沉的黑暗。
最后闪过了顾晟。
胸口插着刀的顾晟没死,活蹦乱跳的。
顾晟在哭,又在笑,情绪平静下来后,流露出失去一切的茫然。
洛禾看得心都揪了起来,本以为不会再有感觉的这个人,竟忍不住为他感到心痛。
第104章杀手,不太冷。【1】
如果,你半夜饿的不行出来买了一份烧烤,却在巷子里遇到一个流着血躺在地上的男人,你会怎么办?
洛禾表示:我会爱上他。
没错,他的心跳告诉他,爱情来的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当然,在谈恋爱之前,得先把人送医院,入土了这恋爱就没法谈了。
这男人样貌乍一看平平无奇,不符合洛禾一概以来的颜狗审美。
洛禾弯腰察看他伤口,打算先给他止血,再打急救电话。
刚一凑过去,昏迷中的男人瞬间清醒,漆黑冰冷的枪口抵上洛禾的额头。
他双眸黝黑冰冷,命令道:“把这里处理好。”没有血色的薄唇挑出嘲讽的笑意,“如果你还想要你这条小命,最好什么都听我的。”
洛禾:“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男人警告的瞥他一眼,“小声点,你想把人引来吗?”
洛禾:“哦哦。”
他看起来没有一点不愿意,反而像是要参加什么游戏似的很开心。
男人从随身的小包裹里拿出止血药和绷带,飞快给自己紧急包扎完毕。
洛禾趁着路灯偷瞄了一眼,那包简直是一个小型手术包,手术刀镊子等不认识的精细工具闪着寒光。
他立刻收回视线,老老实实的用矿泉水把血迹冲散,又用自己的外套擦干净。
天知道,这件外套的颜色他还挺喜欢的。
男人不知道这个男学生为什么这么配合。
他垂眸,洛禾蹲在地上用外套将血迹尽力擦干净,从后面看来,肩部到臀部的线条完美的无懈可击,有种青葱但致命的诱惑力。
略有肌肉,应该有些平常的锻炼,但并不是特别喜欢运动,力气应该不大,衣服都是名牌的,结合之前看到的脸,作息规律,无不良嗜好,家里有钱。
但是半夜一个人出来买夜宵,有钱但是独居,最近在忙什么事,考试吗?
最后,这头昏暗路灯下纯粹到发光的金发。
男人的视线从他衬衫领口露出的洁白的肩颈挪到这头金发上。
“你是混血儿?”
“对,一般都很容易认出来,因为我长得很好看。”
洛禾收起脏兮兮的外套,回身对危险的男人发送了一个wink,眼角下的泪痣衬得他有点忧郁,结合着这开朗的性格,融合成一种新的魅力。
确实长得很好看。
好看的一般都有毒。
男人心想。
他破天荒的对一个无辜的路人有了多一点的想法。
如果换一个人,也许他会灭口。
洛禾见男人脸色越来越苍白,追问道:“现在该怎么办?”
男人现在状态实在不太好,低低“唔”了声,“你说怎么办?”
一个独居的好心的大胆的还长得好看的男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