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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比起明星的精致束缚,秦歌随意用定型抓了两下的头发,更有一种名门少爷的矜贵慵懒之美。

哪怕秦歌不是在乎皮相的人,他本身没有颜狗属性,还非常耿直boy的思想认为男孩子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他要这盛世美颜有何用?

但,见到自己精心拾掇一下出现,捕捉到老男人眼底闪过的那一丝惊艳之色,秦歌心里还是不可避免地升起一种自得感。

就挺……愉悦。

霍北渊朝少年随意地招了招手,道:“宝贝儿,过来。”

听见自家主子这么亲昵又腻歪地叫那经典黑白色燕尾服上身的名门小少爷,寂园佣人们都已经习惯了,不会再露出很惊讶了表情了。

“干嘛?”秦歌一边问,一边朝霍北渊走过去。

待秦歌上前来,霍北渊才道:“让叔叔好好看一下你。”

秦歌扯了下唇,说了句,“有什么好看的,不就跟平时一样么?”

话虽是这样说,秦歌到底是站在了霍北渊面前,任他看。

霍北渊目光不紧不慢地将秦歌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遍。

秦歌不禁别开眼神。

微微不自在了起来。

怎么感觉在男人的视线下无处遁形,好像他被扒光了身上的衣服,什么都没穿似的……

这种感觉真他妈的诡异!

秦歌重新把视线落回到霍北渊脸上,面色冷淡,故作镇定地跟他对视,道:“你看够了没有?”

霍北渊修长指节漫不经心地搭在轮椅扶手上,“我们家小朋友这么好看,哪里看得够?最好看一辈子呢。”

秦歌,“……”

脸上有点发烫是怎么回事?

老男人挺会啊。

秦歌忍不住倾了倾嘴角,又听见霍北渊低声诱哄道:“来,给叔叔抱抱。”

抱个屁!

秦歌立刻从他的糖衣炮弹中清醒过来,目光染上警惕,不肯过去。

老男人最喜欢对他搂搂抱抱,明明刚开始说好只是抱一下,不做别的,但,往往到最后都是以秦歌嘴唇又红又肿结束,甚至是发生一些更不可描述的事情。

他都已经熟知了他的套路!

虽然没有成为平平无奇的恋爱小天才,不过秦歌现在从恋爱小白变成了菜鸟,至少已经入门了呢。

秦歌才不会相信霍北渊只是抱抱的鬼话,高贵冷艳脸,“我今天要到江家老宅参加老太太的寿宴,衣服不能弄皱,你不要胡闹。”

‘胡闹’两个字,从一个比他小上九岁,唇红齿白精致如画的小少年嘴里说出来,有种让霍北渊不禁好笑的感觉。

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胡闹。

霍北渊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有几分新鲜。

“行。不抱就不抱吧。”

比起抱,他现在更想做的是扒掉他家小男朋友那身衣冠楚楚的燕尾服……

霍北渊舌尖抵了抵腮帮子,目光深邃如夜,像是在考虑怎样享用美味一样。

见男人改口得这么爽快,倒是惹得秦歌多看了他一眼。

霍北渊又道:“不过,宝贝儿你有没有感觉今天的造型差点什么?”

秦歌,“?”

不可能。

他好歹可是做过时尚教父的男人,弄出来的造型绝对是最符合自己气质的,怎么可能短缺什么!

秦歌正想开口反驳,下一秒,只见霍北渊随手攀折下青花瓷瓶里插着的一枝鲜艳欲滴的玫瑰,转手放入自己燕尾服胸前的口袋中。

顿时,原本永不过时的经典黑白色间,多了一抹挥之不去的鲜明艳色,仿佛就连整个世界都被增添上色彩。

“小王子当然得配玫瑰。”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64

直至宾利慕尚在江家老宅停下,秦歌耳边都似乎还缓缓回荡着男人那句话,以及清晰地记得他说那句话时,低首敛眸将玫瑰放入他上衣口袋时的嘴角含笑的表情,每一帧都纤毫毕现,记得清清楚楚。

【小王子当然得配玫瑰。】

完了……

秦歌抬手遮住眼睛。

心想:

他好像还真的挺喜欢霍北渊的。

不。

是——

很喜欢。

司机坐在驾驶座上,透过后视镜看见后座上精致俊美的少年一路上虽然没说话,但面色不停变幻,现在更是拿手捂住了眼睛,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

司机不禁小心翼翼地开口询问,“秦少,你是身体不舒服吗?”

过了几秒钟,秦歌放下遮住眼帘的手掌,作为表情管理大师,他眼底的情绪在手落下那一刻起,就已经尽数被收敛得干干净净,所有不应该出现的情绪如潮水般迅速褪去,只剩下矜贵、清冷、淡然,完美得无解可击。

“没有。”秦歌回答道。

“哦,那就好,我就是看您脸有点红……”司机小声嘀咕了声,把头转回去,提醒他道,“秦少,江家老宅到了。”

“好,我知道了。”

秦歌理了理衣服并不存在的皱褶,打开车门,下车站在江宅前。

·

江老夫人性格多少沾染点艺术家的清冷孤傲,不喜浮华和喧闹,没有在外面包什么五星级大酒店,寿宴就在江家老宅举行,如果不是儿孙孝顺与坚持,这位老太太恐怕都没想过办这场寿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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