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跑了大半个月,陈迎兴才把整个事情给定下来。
跟山里养猪的商量好了,每天分他十五斤猪肉,一个月一结,每个月固定他要交上一笔,至于这猪肉是他自己卖还是吃,养猪那边就不管了。
这价格比起去粮食店买本身就便宜不少,更别说一般买肉的话还要肉票,这就胜在了不需要肉票上。
好些人家就是有钱却又拿不出那么多肉票,怎么办,黑市就是最好的选择。
陈迎兴还是想着家里,这十五斤肉不少,分几斤在家里,他们两个人也能吃不少日子了。一天一斤,五天一轮,每天都有肉吃,这放在陈家村,是哪家都没有的。
在那养猪场待久了,身上总是会沾上些肉味,血腥味。
这事情是被人发现了就完蛋的事情,每天三四点,陈迎兴就醒来忙活了,五六点就把猪肉带回来,身上若是沾上了血,更是在家仔细的冲洗。
等天一亮,一个人就朝着县城黑市去忙活了。
索性这肉好卖,中午些就能回来,周玉凝做好菜,在家等着他,吃过饭,就是学习英语的时刻。
陈迎兴真是觉得自己的日子跟个陀螺一样,不断地旋转,没有片刻休息的。而且,生活也因为他的这份忙碌变得肉眼可见的好了。
雪花膏给周玉凝买了几个,想要换新的那是随时都可以,新衣服也扯了不少,家里的东西也在慢慢更新淘汰着。
也是因为陈家平时没有多少人会来,这一些变化发生着,却没有人发现。
大家就是发现,陈迎兴和周玉凝都不在队里干活了。问大队长,大队长就说,陈迎兴在县城里找了个的临时工的活来干,轻松,钱也不少。
这些,都是因为娶了周玉凝才有的!
村里人听了顿时觉得这些从县城各地来的知青们那都是香饽饽啊,谁不想在城里工作啊。
瞧瞧,村子里的懒汉都有活干了,这媳妇娶得也太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