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将近八九点的时候,街上多是些小年轻,吃吃喝喝逛逛的,也还算热闹。
趁着天色暗着,温良戴着顶鸭舌帽、再配个黑口罩走在大街上,生怕叫人给认出来了。但说实话,在南方,就冲他那近一米八的个头儿和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即使不露脸,走在人堆里也是足够显眼。
温良倒也不在乎别人的打量,只要别被人认出来就成。因为趁着这月黑风高的,他要去搞一件大事。
七拐八拐的好不容易才找到地儿,温良扯扯帽檐,确保连他远在天堂的爹妈都认不出来了以后,这才信步走进了店里。
“老板,要一瓶润滑剂……再来点儿那啥啥的……”压着嗓子,像个年过三十的大叔。
“啥啥是啥啥啊?”这老板估计是东北来的,一开口就一股东北大碴子味,嗓门还挺大。
搞得温良直想抓起面前的一排跳蛋去堵他的嘴。
“嗯嗯,就那啥啥啊。”装着不耐的样子,只想赶快拿东西走人。
“好咧……是要男用还是女用的啊……”这老板其实还挺懂,就是爱逗人还有点儿磨叽,“什幺牌的啊……劲儿要多大的啊……”
“男的!越贵越好!”说着就从钱包里抽出了几张百元大钞“啪”在收银台上,特有土豪范儿。
开店的就没有不爱钱的,老板收了钱,立马利索地把东西给人打包好了,还附赠了一个小跳蛋。
温良提着袋子,再次扯扯帽檐和口罩,拐出店门,走进了人流之中。
跟做贼似的摸进家门以后,温良这才松了口气,脱下帽子,摘去口罩,露出了一张清纯不做作的脸。
别说,温良这脸长得确实是人如其名,典型的瓜子脸,眉型秀气,睫毛纤长,鼻子精巧,连一张小嘴也是得天独厚的粉嫩。但偏生他还长了双桃花眼,平时不苟言笑还好,一旦弯眼勾唇,眼角眉梢都带上了几分风流,硬生生从一朵清纯的白莲花变成了外头常说的妖艳贱货。
在这个颜即正义的年头,出身良好的温良自小也算过得顺风顺水——从小就讨人喜欢,上的又是名牌大学,一毕业就进了事业单位,但就这他还嫌人生无味,没过半年干脆辞职当了写手,出的几本书都还称得上畅销,后来更凭着一张证件照在网上意外走红,被封了个什幺“最美作家”——虽然温良本人对这个头衔十分抵触,但不可否认,自打他成了网红,不仅书的销量上去了,他本人也成了名副其实的文坛新星。
也称得上是年轻有为、人生赢家了,要是一般人早该飘飘然了,但温良表示,心好累。
他早逝的爹妈给他留下了大笔遗产,温良只要不是个混的,这辈子基本就是衣食无忧了。
他不缺钱,也不稀罕名利,写东西也全出于真心的喜欢。
但是,他还是心累。
因为,他是个基佬。
而作为基佬的他喜欢上了他邻居,一个男的,但那男的不喜欢他,甚至都不知道他叫啥。
然后,那男的还是个武力值max的退役军官,换句话说,他强不了他,只能每天暗戳戳地跟个变态似的、拿着望远镜觊觎人家的肉体。
唉,他才高八斗貌比潘安家财万贯……可惜,他爱的人不爱他。
唉,既然得不到他的灵魂,就得到他的肉体好了????。
然而,就在温良刚准备豁出去的时候,他心上人,出车祸了。
命大,没有死,但也差不离了——成了个植物人。
偏偏医院又联系不上他家里人,于是“热心肠”又不差钱的温良就自告奋勇地接过了这担子,在医院养了几个月后又干脆把人接回了家调养。
唉,既然生不是他的人,那这半死不活的总可以变成他温良的吧?
想着想着,温良就干脆付诸实践了。
他笑得像只偷腥的猫,还臊着脸看了眼袋子里的东西……再看一眼……再看一眼好了……最后干脆把东西倒出来摸上了——在乌漆抹黑的屋子里都能看见他两眼里头泛着光。
他也不打算开灯了,就这幺借着窗外的月光进了房。
那张他用了老多毛爷爷才换来的大床上现下正躺着一个男人,头发寸短,五官硬朗,闭眼的时候眉间都是皱着的,配上近一米九的高个儿,即便现在成了植物人,也像是一尊高贵的石雕,肃穆而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