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协议解约。在合同中有明确说明,建筑设计的一切权力都归永茂集团所有,他们有权对设计方案做任何改动,请大家不要过分激动,无论酒店建成什么样子都是他们的自由,我个人对此不发表意见。】
身为原案设计师,骗案的受害者,她以这样的低姿态公开表态,其效果并不比骂街要差,在获取人们尊重的同时,却也更加激起了反抗欲。
让人不爽的是,永茂竟然在法理上完全站得住,即便事件看似是“一个无良企业骗取女设计师劳动成果,改到丑陋不堪后由老总冒名顶替,最终成品极丑且质量奇差,竟然还通过初选,得到陵海参选全国百佳建筑的名额”这样臭不可闻,应该当场爆炸。
但问题是,法理上永茂集团完全站得住脚,虽然质量奇差,却还在开门营业,有大量唱好的营销。
这样的憋屈只能越憋越多,无从发泄,像个不断膨胀的气球。
办公室中,花姐抱头骂道:“杀手锏呢?赶紧的,我都看不下去了。评审团后天就来了,我虽然没户口那也算是半个陵海人啊,我已经完全代入了。”
派大星大笑道:“我都铺垫到这份上了,你们还没察觉?”
卷毛男也劝道:“行了行了,差不多了,后天评审团就来了,主要是给他们看的,别来不及。”
“肯定来得及,你放心,等评审团走了再下手都来得及。”派大星冲卷毛男努了努嘴,“倒是你,永茂的任务还没完成呢,今天还要发15篇内容歌功颂德呢,赶紧的。”
“我感觉我越发……大家越烦中国苑……”卷毛男挠了挠头,“现在每个内容一发出都有一堆人骂,被太多人咒有点慌啊。”
“等等……星哥你说评审团走了再发都来得及?”小雪从中发现了玄机,“就是说,这个杀手锏,不是影响评委判断的思想或者印象,而是一个真正的杀手锏,字面意思?”
“很好,方向对了。”派大星看了眼日历,“我计划明天中午放出,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想换手机的抓紧解谜。”
花姐已经快急死了,只好瞎猜:“俞永茂是个强间犯?”
“是大家都知道的信息,我知道的也并不比你们多。”
“永茂集团偷税漏税?”卷毛男硬聊。
“我说了,是你们已知的信息。”派大星无奈摇头,“想给你们发福利的,怎么都这么笨。”
“啊!”小雪看着屏幕忽然叫了一声,“我知道了,是这个吧?”
派大星赶紧起身走到小雪屏幕旁,瞅着屏幕上的内容愣了:“网友力量大……他们抢先我出手了,这又……加深了我对舆论的理解。”
小雪屏幕上显示的是在安可期声明文章下面的一条普通的评论,实际上已经出现好几个小时了,但一直不起眼,得到的“赞”很少,被那些更有情绪的辱骂评论淹没了,但就在最近二十分钟,这条评论突然开始飞速蹿升,好像是被一群人有意的顶了上去——
【委托作品中的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转让,不能放弃,即使合同约定也是无效的。在国际版权法律体系中,也同样无法被转让,但在有些国家可以放弃。可即便安可期放弃了署名权,其他任何人也无权将自己的名字署上去。法理上立不住,建议安可期向委员会提出要求,取消作品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