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42节</h1>
“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宋宸灏骂不了钟筝,只好把气撒在孟歌身上。
可怜的孟歌,再次躺枪。
“行行行,我不说你坏话行了吧?咱来说点正紧事儿。”孟歌决定不自讨没趣,能够讨伐宋宸灏的人,目前除了有顾凌澜护着的小辣椒,还没产生:“我上次说的那个项目怎么样?”
“你跟凌澜商量过了?”一说起正事,宋宸灏的状态就好一点。
“下午的时候略微说过,”顾凌澜耸肩:“我觉得还可以。容城这边虽然已经有创业产业园,但其中不少企业只是纯粹为了享受政府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而来,本身竞争力不大。”
“有前景就好说,政府这边的事儿,我和凌澜负责搞定。启动资金的话,我们三都凑一点,应该也不影响流动资金,等拿到地就能贷款了。”
“算四份吧,jason在美国有不少关系,牵线搭桥比较方便。”宋宸灏沉思了一下说道。
jason的眼神微微一动,似乎想说什么,又沉默。
“没问题。前期的调研我弄得差不多了,马上再跟凌澜商量一下。”孟歌摩拳擦掌。他其实一直在政府里面挂着一个职务,虽然会所挣钱不少,但是吃吃喝喝的玩意儿,老爷子总觉得是不务正业,总唠叨着要他做点儿正事才能再往上提提。
四个大男人谈着事儿,钟筝没兴趣,干脆就一门心思地开始吃菜。不得不说,孟歌这公子哥的品味和口味都不赖,会所菜色丰富不说,也很好吃,钟筝本着要吃穷他的原则,一点儿也没矜持,等男人们终于谈完,她也差不多酒足饭饱了。
“吃饱了?”顾凌澜刚才的余光一直关注着她。
“嗯哪。”吃饱了的时候心情是最好的,钟筝摸着肚子眉开眼笑。
“吃完了有什么安排?我上次去一个……”孟歌刚眉飞色舞想说什么,一下子想到边上还有个钟筝,立马闭口不言。宅男圣地,女士免入……
“去什么?”钟筝切了一声:“乱世还是莺歌还是金童玉女,或者醉王朝?”钟筝说的几个都是容城最有名的夜店:“那些脏乱差的地方,你少去去!知不知道我们当时扫黄,在里面揪了多少个带病的?知不知道里面还有几个变性的?你下得去手?”
孟歌的脸色已经灰白一片,越听越觉得小弟可能会至少一个月一蹶不振。他苦笑着:“我没去过……”另外四个人的目光同时扫过来,一种这句话你也好意思说出口的表情。孟歌只能改口:“我只是去看看……真的只是看看……”
坏事做多了,做好事人家也不信啊……以他的品味,还真的瞧不上那些地方的小姐,但是不妨碍他去感受一下气氛,享受一下左拥右抱……唉。
“晚上我们去唱歌吧怎么样?”顾凌澜一心记着在岚山的时候钟筝的建议。
“你要去唱歌?”宋宸灏的表情有点古怪。
这意思,顾凌澜当然知道。他故作镇定:“都这么熟了,害怕丢人?”
“你不担心就好。”宋宸灏一如既往,不热衷,但也不会扫了兄弟们的信。
“行,我来定!”作为夜场老大的孟歌,主动挑起重任,在脑海里仔细删选一遍之后,才终于找出来一家自己去过的还算不错的比较清水的ktv。
“去不去?”顾泠澜转头又低声问钟筝。
钟筝迟疑了一下,不忍扫了他的兴,而且总体而言,今天的晚饭还算愉快,她也不是那么不出趟的人:“行啊。”
酒足饭饱,一行人移师前往下一场。孟歌搂着顾泠澜的肩膀,钟筝在一边走着,三个人相谈甚欢。剩下两个寡言的,并肩落在后面。
“刚才你们说的那个项目……”
“少废话,就这么定了。你那份钱我出,到时候名字就挂你的。他们俩身份在那里,不合适。”宋宸灏知道他要说什么,抢先一锤定音。
jason苦笑了一下,不放弃:“不是钱的问题……”
“那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宋宸灏盯着他,语气不容置疑。
jason默默叹息:“其实我现在这样挺好。”
“不影响现在。”宋宸灏明显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不给jason反对的机会:“就这么说定了。”
“好。”jason一如既往,沉稳而又顺从。
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情义的问题。别人或许不知道宋宸灏为何会在三年前回来接手宋氏,他这个当事人却非常清楚。
既然十岁过后就和父系少有来往,既然十八岁就远赴异国他乡独闯天涯,以宋宸灏的个性,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回来接手万隆,甚至当时,凭着母系留下的资本,他已经在美国闯下了不小的基业。但是这辛辛苦苦打拼下的一切,最终为了自己,却全部拱手送于他人,甚至还不得不放下芥蒂,为了自己从宋父那里挪了一大笔资金。
最终,身无分文的宋宸灏带着不再负债累累的自己回到国内,接手他曾经逃避的宋氏。不是没有了从头打拼的能力和魄力,而是他说,只有站在更高的起点,才能收获更多的成功,才能更快向曾经陷害自己的那些人报仇,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他欠宋宸灏的,一辈子还不清。他愿意就这样如影子般伴随在宋宸灏身边,那些曾经觉得痛彻心扉的背叛和伤痛,现在在他心里已经无关紧要。
只是,宋宸灏还帮他记着。宋宸灏以前要分给他宋氏的股份,他拒绝了,现在,这完全独立的部分,他无法再拒绝。
ktv挺正规的,至少门口的迎宾帅哥美女都有,而且制服精神却不暴露。孟歌早就联系好了,五个人直接就顺着气派地半圆形楼梯进了二楼包厢,随之而来的还有很多水果零食,以及一扎扎的啤酒。
作为气氛的救星和三剑客的话语担当,孟歌当之无愧地进行了开场,一首陈奕迅的《浮夸》唱的还不赖。宋宸灏也放松了不少,翘着二郎腿倚靠在沙发中,微眯着眼睛出神地望着某处,不知道在想什么。而钟筝依旧处于小醉状态,一边乐呵呵地鼓掌摇铃,一边抱着果盆猛吃。顾泠澜则坐在钟筝身边,满含笑意地看着她。
这个顾泠澜,对钟筝绝对有意思啊……坐在宋宸灏身边的jason看在眼里,心中明悟。他不像宋宸灏,不懂感情,有过刻骨铭心经历的他,知道顾泠澜那样的眼神代表着什么意思。
而宋宸灏……差不多的角度,让jason知道,他的目光只是透过了背景墙的镜面,看着钟筝和顾泠澜而已。
下手还是太慢啊……如果早一点的话,是不是这样的劲敌就来不及出现了?jason如此想着,刚好孟歌快唱完了,宋宸灏礼貌地问钟筝:“钟小姐,你点歌吗?”
“我?”钟筝指着自己,而后看了一眼顾泠澜,嘿嘿笑得尴尬:“那个,你们先唱,我听听……”听听你们的水平,要是唱的都不咋的,本姑娘就不怕献丑了,要是唱得都好……那呵呵,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做观众省得丢人。
“我先来吧。”顾泠澜知道钟筝在顾虑什么,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
“哟,泠澜唱歌了!”孟歌的表情夸张:“来来来,还是我来跟你合唱一个吧?帮你带带调子?”
钟筝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看来顾泠澜的弱点,大家都很清楚。
“滚。”顾泠澜狠狠瞪了一眼孟歌,神情自若。面子这种东西,是介意给外人看的,自己人的话,知根知底,有什么好隐瞒的,反正也就是图一乐而已。
“来嘛来嘛,来来,这首《小酒窝》怎么样?泠澜你也有两个小酒窝。”孟歌来了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