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样大规模的战事并不多见了,这一场也是尤为关键的一场,如果打下了北胡,就能彻底一统天下了。也难怪作为帝王的李青麒要亲自上场。
他慵懒的偎在被子里,半睁着眼皮给自己喂了一颗紫葡萄。酸的。
手中握着这个国家的历史记载,这个也是在李青麒的柜子里翻出来的,并不是正式的史记,大概有点类似于帝王教育启蒙读物?反正是李青麒小时候看的。
本来上面的字赵一欢是一个都看不懂,有点像甲骨文,后来李青麒闲来无事也教了他一些基本字符,他现在的阅读‘甲骨文’的水平就好似初中生做英语阅读一般了。
譬如:“王朝338年,¥¥%大帝征讨%¥,打败了¥然后*%%%,抢了周部落%¥的43名男人。”
又譬如:“115年%洪水,¥州一共受灾¥¥%,燕地王¥%治理洪水%,3年不回家。”
所以赵一欢发现其实绯色王朝的整体闻名有点类似于刚脱离奴隶社会的封建社会这个阶段,许多法令政策和制度还带有浓厚的奴隶制社会的面貌,比如私刑泛滥,某些地区还允许贩卖人口,整个国家也有非常强烈的原始宗教特色,在大事件之前要进行卜筮和观瞻天象。
“你什么时候对这些女人看的书有兴趣了。”
李青麒不知何时回来了,她刚才与将军们商议军事去了,晚饭是赵一欢自己在营帐里吃的。外面渐渐冷起来了,赵一欢也不愿意往外跑了,再加上与李青麒吵了一架,他也安分多了。
“那匹马怎么样了?”
答非所问。
李青麒斜挑了一眼:“你还敢问朕那匹马?你从哪个野女人手上弄回来的?”
赵一欢自知理亏,也不好顶嘴:“就是集市上一个朋友,聊得挺好,看我是外地人,送了匹马给我。”
“呵,聊得挺好?”李青麒换下长披风,标志性的动作往塌上一扔。
赵一欢又瞬间嗅到了某种可怕的气息,他选择闭嘴不说话。
“过来。”李青麒坐在床榻上,两脚一蹬脱了靴子。
赵一欢闷闷地爬过去,他知道惹毛刚议完军事的李青麒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对于赵一欢如同慢影一样的移动速度李青麒显然不满意,眉头蹙得老高:“你手脚坏掉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