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2)

<h1>第77节</h1>

“说嘛说嘛!”顾熙月不信,催促赤赢快说。

赤赢想了想,道:“如果硬要说,我希望是个男娃娃。”

顾熙月惊奇,她还真不知道赤赢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赤赢缓缓开口解释:“我听闻有说法,女儿肖父,儿子肖母,我希望他长得会像你。”

竟然是这么一个理由?

顾熙月无语:“谁说儿子肖母的?可是你长得也很像……很像那个人啊!”

赤赢想了想,觉得也是,便说:“那我们生个女儿吧,像你一样温柔可人的。”他这么说着,还真在脑海中幻想出了一个小小的顾熙月,白白嫩嫩,软软滑腻,短胖的小胳膊搂着他的脖子,甜甜糯糯的叫他“阿爸”。这么一想,他顿时下了决定,告诉顾熙月:“嗯,我们一定要生个女儿!长得跟你一模一样的女儿。”

顾熙月无奈:“女儿长得像谁,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再说,你可是草原第一美男子,女儿如果像你,一定会是西梁第一美人,这样不好吗?”

赤赢抱住顾熙月,吻了吻她的额头,轻声道:“像你吧,我喜欢像你这种的。”

两个人针对肚子里的女儿将来像谁这个话题,竟然足足的讨论了一个早上。直到顾熙月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今天是成亲的第二日,她要去认亲,两个人才慌慌张张的穿衣服起床。

傲景看见赤赢出门,毫不客气的数落他:“四哥,我四嫂都有了身孕了,你怎么还这么折腾她,这么晚才起床啊!”

赤赢的脸黑一块红一块的,忍不住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厉声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许乱讲话。”

傲景无辜的捂着头,满脸无辜,闷声闷气的说:“我这不是替我未来的小侄子担心吗!”

赤赢板着脸说:“没有小侄子,只有小侄女。”

傲景咋舌:“不是才两个月吗,怎么就知道娃娃性别了?”

“嗯,我喜欢姑娘家,我说是女儿,就是女儿!”赤赢几乎是耍无赖的语气,话说的斩钉截铁。

正巧耶华走过来,听见他们兄弟两个对话,满脸黑线,急忙道:“行了,都快点下楼吧。对了,朗吉昨晚被灌了太多酒,今天起不来了。”

傲景哈哈大笑,夸张的捂着肚子:“哈哈哈,三哥就是实心眼,从小到大,替四哥挡了多少麻烦啊,竟然还不防着四哥,昨晚直接被四哥给卖了!”

顾熙月从房里出来,就看见了他们兄弟几个在院子里哈哈大笑,氛围和谐,太阳从东升起,暖暖的阳光倾洒在他们身上,一脸喜气的赤赢,浑身都沐浴在柔和的阳光里,淡然、闲适、温文尔雅、与世无争,真是应了那四个字。

岁月静好。

她记起曾经,七夕女儿节时,她站在京城河边,对着河灯许过的愿望,那是她唯一的一次出了内宅去过女儿节。原来,这个世间上真的有神明,她当年那个仅有四个字的愿望,越过万里江山,被实现了。

赤赢正与耶华和傲景说这话,抬头看见顾熙月出了门,站在走廊上,隔着栏杆出神的望着他,立即朝她挥手,扔下那两个兄弟,直接跑上了楼。

顾熙月望着走廊尽头,一步步向她走来的赤赢,忽然拎着裙摆,小跑着扑了过去,紧紧的抱住了他……

她当年,双手合十,对着七夕河灯,许下愿望是:

赐我良人。

——全文终

☆、第101章 番外:傲景岚卓

米塔大婶家的傲景,从小到大,在村子里都是很出名的。因为他是村子里长得最招人喜欢的孩子。

虽然米塔大婶家的赤赢,是草原上公认的草原第一美男子,但是少年和男孩子之间,是无法对比的,差了四岁的了年龄,让两个绝美的少年避免了被拿来相互比较。

不过,傲景也有吃亏的地方,因为赤赢成年时,他还是个孩子,所以当赤赢摘得了草原第一美男子名号时,他还是个孩子。当他长大是,赤赢已经稳坐了草原第一美男子,没有人提及来换掉他了。

所以,傲景就这样与草原第一美男子失之交臂。

不过,傲景是个不看脸的,他一向佩服自己的四哥,尤其是佩服四哥赤赢的“打遍天下无敌手”,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大侠。

所以,他从小就勤练武艺,整天的挥汗洒血,练武极为刻苦,从不喊疼不喊累。傲景在家里的身份有些特殊,他是既与耶华他们三兄弟有血缘关系,又与赤赢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因为米塔大婶的偏心,所以傲景在她面前,永远都排在了耶华他们三个兄弟之后。而格桑大叔为了顾及赤赢,格外的偏心赤赢,就这样傲景在阿爸格桑面前,也不吃香。

就这么长大的孩子,反而养出了嘻嘻哈哈成天爱笑的样子,不仅成了家里的开心果,也成了村子里最招人喜欢的小孩子。

村子里面的人一提到傲景,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啊,是格桑和米塔的儿子,长得小模样可标致了,俊俏极了,老招人喜欢了。也不知道格桑和米塔是怎么生出了这么个可爱的孩子的,我恨不得抱回家里来养。”

所以,人生前十三年,傲景虽然是爹不疼娘不爱,但是倒是不缺夸赞,整日无忧无虑,一心一意的想要练好武艺闯江湖。

如果说,傲景的一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初尝愁滋味,用傲景的话说:“那是一个阳光倾洒的清晨……”

那是遇到了岚卓的那个清晨,那个他们都只有十三岁的清晨。

傲景一向习惯早起练武,有时候他并不会跟着耶华他们去常去的山坡,而是愿意跑到村后较远的草场去。因为他一直觉得那一边的青草味更加浓郁,夹杂着泥土的方向。

傲景的鞭法一向耍的好,但是挎刀一直不顺手。十三岁的小少年,还在长个子中,一把要赶上他高的大挎刀,他耍成这样,在同龄人中,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但是,以赤赢为目标的傲景却说什么也不服输,除了每天固定耍鞭法时,练刀练的更勤快。

那天,他依旧在老地方练刀,忽然感觉身后的草丛里,有东西靠近。他屏住呼吸,静等身后的东西靠近。可是,那东西似乎被惊住了,愣愣的停在原地,并未靠近。

傲景回身,看见草丛里似乎藏了什么,笑着道:“你自己送上门的,我一定要抓住你!”他迅速的抽出了一把匕首,利刃飞出,直朝那东西飞了过去。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悦耳的呼唤声:“不要,住手!”

可是,匕首已经脱手,傲景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了。但是他单手抵地,直接朝着匕首飞奔的方向扑了过去,追上时,赤手空拳的朝着匕首尾端用力一推。

结果,他摔在了地上,但是匕首因为他的干扰,落到了原目标的右侧。这时,傲景才发觉,草丛里蹲着的竟然是一只兔子,一只受了伤的兔子。它的一条后腿明显的绑了布条,不过已经渗出血来了。

刚才喊话的小姑娘跑了过来,伸手从草丛中抱出兔子,对傲景解释:“它受伤了,我是早上发现它的,我帮它包扎好后,想要再去帮它找些草药,就将它藏在了这里,吓到你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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