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屁股坐进香槟色的布艺沙发,舒适得想让她叹息。这个沙发宽大柔软,足够两个成人在上面很舒服的睡下。她脱下双肩背包,踢掉了鞋子。百无聊赖,顺手从包中摸出了一个本子和一支笔。
把本子摊在曲起的双膝上,印筱兔工工整整写下“兔兔爱朗朗”。
是的,印筱兔爱戚朗,这绝对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她看着印有淡色小花底纹的本子上面的那五个字,不禁吃吃傻笑起来。歪了歪头,又挥笔写下“戚朗”。
印筱兔从小就不爱学习,更是讨厌写字,可偏偏就是“戚朗”这两个字写的龙飞凤舞,潇潇洒洒,透着一股灵气。
这当然要归功于她10几年来,无论刮风下雨,绝不间断的每日挥笔练习。无论是上课走思,下课发呆,还是晚上睡前,早上起床,但凡抓了空闲,她的身边又正好有纸有笔,她大小姐就会自发自觉地“唰唰”写满整张纸的那相同的两个字——“戚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