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周朝,戚朗总有着或多或少的一些防备,但是也有着英雄惜英雄的一种欣赏。
他还记得周朝找到他,直接问他,是要lm还是要印筱兔,他只是微微一挑嘴角:“任何情况下,我要的都是筱兔。”
“那么你把lm给我,我把筱兔还给你。”其实,他大可以对那个大言不惭的家伙说,即使lm不给你,筱兔也是我的!但是,当时没有任何犹豫,他只说了一个字:好。
其实早在一年前,他已经在暗中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因为周蜜的父亲爱女心切,曾经以撤资作为威胁,胁迫他与周蜜尽快订婚。戚朗本就不是一个肯于借助别人力量发展自己的人,因为周蜜对他帮助太多,他才会尽力工作,借lm还她一份人情。
尤其确定了和印筱兔的感情,他已经决定做好最后一单生意之后,就将lm转回给周蜜,因为他不希望lm带给印筱兔压力。那只傻兔子如果知道了周氏要对lm撤资,一定又会奋不顾身地做出傻事来。
周朝和戚朗订下了协议,要合伙演出一场戏。他也从中知道了筱兔曾经去找了周朝,说不生气是假的,但这样的生气中也带着同样的感动,果然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差点发生了,幸好周朝来找他,只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周朝的回答,戚朗并不是很理解,他只是说:留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在身边,难道可以吃吗?
可是在那场戏中,周朝却出乎意料地上演了一场求婚的戏码,那情感太过真实,让他分不清是真还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