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朝歌,位于豫省西北,很多年前是商朝国都,商纣王曾在此火烧寝宫。
灵山寺,位于朝歌西北十五公里处。三面环山,是人类始祖女娲文化的起源地和发祥地。
相传,当年女娲娘娘便是在灵山寺所在地捏土造人和炼石补天。不管时代怎么变迁,女娲文化在此依然兴旺不衰。
寺庙外有一茅屋,不管春夏秋冬,都会有一中年人坐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杆烟枪,对谁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表情。很多游客看都不看他一眼,却又有寺里的僧人专门给中年人送饭。不是灵山寺人,却可以备受尊敬。
林朗眯着眼,翘着二郎腿看着山路。一阵尘土飞扬,从一辆辆大越野上钻出不少俊男靓女。为首两人率先想寺院大门走去。一男一女,男人长大五大三粗,脖子里一条比狗链子还要粗的金链子晃的林朗心生怒气。
站在大块头身边的,是一位身材曼妙的少女。看上去比大块头小很多,不仅是体重,更重要的还是年龄。
大块头途径林朗身边,眼角余光瞥了一眼眯眼抽烟的林朗。依偎在他身上的少女眉头微皱,大块头一脸不悦的冷哼一声。刚才下车问路,坐在茅屋门口的老头已经让他很不爽了。连句话都不知道回一句,他可没那么好的耐心等老头求饶。
身体略微抖动,依附在大块头身上的少女马上站起身体。只感觉一阵冷风拂面,大块头已经出拳朝茅屋门口的林朗脸上砸去。刚才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现在如果不在自己女人面前找回场子,他薛发可丢不起这人。
少女捂住双眼,她本就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孩子,那里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刚才她也只是本能反应而已,并不是有意要找坐在茅屋门口的林朗的麻烦。等到她想要出声阻止已经晚了,更何况大块头薛发可是不会听她的话。
紧跟在薛发身后的白衣年轻人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却不是凑过去看热闹,而是靠在车边远远观望。他不动,身后那帮人没一个前进一步。不言而喻,他便是这帮人里的主心骨。看年龄比许风大不了几岁,只是身上穿的全是名牌而已。
薛发出拳,林朗不躲不闪。这本是丝毫没有悬念的结果,一个实际上只是个中年人,却被风吹日晒成老头模样的男人,怎么也扛不住薛发那沙包大的拳头。更何况此时的薛发还在气头上,出拳的力道更是重了几分。
距离车队三百米的山包上,许风和方兵立于树后。两人手里拿着高倍望远镜,正在观察着林朗和薛发的一举一动。如果不是车队的突然出现,兴许他俩此时已经跟林朗相谈甚欢了。许风一直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人能让方兵一直称赞。
方兵也一直在卖关子,死活就是不肯告诉许风,偏要许风见到以后自己琢磨。许风也就这么个性格,不知道的事儿还好,一旦知道了却又只知道一点儿,那才真是让人放不下心了。如果不能弄清楚全部,就连吃饭和睡觉都不能好好继续了。
“啊~”
一声惨叫,许风嘴角连续抽出两下。他这是在为替薛发感到很疼,透过高倍望远镜的镜头,许风刚才清楚的看到了冒起的白烟。那不是烟丝燃烧后的白烟,而是肌肤被烧焦后所产生的白烟。
薛发也真够恨得,竟然对林朗动了刀子。不愧连方兵都交口称赞之人,对付薛发这样的大块头足足八分钟了,愣是没有离开凳子一步。屁股纹丝不动的坐在凳子上,只是手里的烟枪在跟薛发较劲。
白衣青年眉头轻挑,眼神示意另外两个人过去帮忙。他可以不去跟一个看大门的计较,但是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了面子。面子这东西对于没饭吃的人可有可无,但是对于有钱人家的人来说就太重要了。
就像此时这位白衣青年,虽然看不出他背景有多雄厚。但是仅凭身上的行头和开的车来判断,至少也是个家里老一辈有个九位数或者十位数身价之人。像他们这样的二代或者三代们,除了找点儿跟别人不一样的刺激就没别的事儿干了。
一对一他们不行,三对一照样不行。不过这次许风也多观察了一下,白衣青年有派过去四个。七对一,这次就算是旁观者许风也有点气不过了。茅屋门口的林朗把屁股挪开了凳子,站起来跟他们缠斗。
七个伸手不俗的青年跟一个中年人对打,只是不管他们的攻势如何迅猛,配合的如何天衣无缝,只是他们都伤不到中年人分毫。在许风这个半吊子人看来,其实林朗对他们还是手下留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