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逊的手里拿着一个火折子,点亮后带众人从他所挖的墓道中走了下去,里面是阴森森的一片漆黑。
这个墓|岤算是中型的,里面放着一口石棺,周围的墙上似乎刻着密密麻麻的小字。
妙妙跟在阳顶天的后面,虽说这里这么多人,但她还是觉得有股阴嗖嗖的恐怖之感,身后寒气森森,凌妙妙猛的一回头,正对上韦一笑冷冷的脸,还有那一双幽幽的眼睛。这死蝙蝠还故意吓唬妙妙,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鬼脸,将妙妙的小心肝震得颤巍巍颤巍巍的。
遂不愿意再走在他的前面,趴在了阳顶天的腿上,要他抱着走。
哎,这小东西还真是爱撒娇呢!阳顶天心里甜滋滋地想着。
其实他家妙妙就是个胆小鬼,墓地加上青翼蝠王,什么雌心豹子胆,那都是浮云了,就只剩下扒拉着阳大教主寻找安全感了。
石棺打开来,里面只是白骨一具,看其样子,少说也死了有几十年了。棺中并无其他东西,看起来没什么特别。
“谢兄弟,你在这个郭什么人的墓中到底发现了什么?”阳顶天问道。
谢逊双臂使力将那石棺上的盖子翻了过来,借着火光,只见那棺盖的上面刻着一行行的小字。
“教主,你看上面写的。”
阳顶天凑过去看,一边读,一边心中又是惊讶又是恍然。
“吾父母据守襄阳,誓死卫国,无奈蒙古鞑子最终破城,令吾父母含恨而终。国破山河在,蒙古鞑子虽占据我汉人江山,但千万有志之士都望有朝一日能够驱逐鞑虏,还我河山。吾父母临终前将玄铁精钢锻成一刀一剑。剑为倚天剑,交与吾姐郭襄,内藏绝世武学《九阴真经》,刀为屠龙刀,随在我身,内藏旷世兵书《武穆遗书》。刀剑相击,便能将二书取出,愿得知者用以匡扶我汉人江山,千秋万世。”
“教主,这上面写的据守襄阳的那对夫妇莫不是当年的郭靖大侠和黄蓉女侠?”杨逍虽从小过着跟阿黄抢鸡腿的日子,但自从行走江湖以来,这些知名的大人物还是听说过的。
阳顶天点点头,甚是唏嘘:“郭靖黄蓉夫妇乃是一代豪杰,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当年师父对他们也是敬佩不已。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竟然找到了他们后人的墓|岤。”
谢逊在旁说道:“教主,江湖中人只知倚天剑和屠龙刀是一代神器,得之者可以号令天下,无人可敌,但他们争来争去,却不知道原来这里还有这样的秘密。”
“恩,是啊是啊,真是个大秘密啊……”几人同时点头叹道。
切……妙妙趴在阳顶天的肩上暗想,什么了不起的大秘密啊,这个我可早就知道了呢,就算你们今天不发现这个墓|岤,我也打算找一天告诉小天天的呢。
可这些明教中人却是一个比一个激动,个个双眼放光,好像找到《武穆遗书》和《九阴真经》大展明教神威,重建汉人江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就是阳顶天,也是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妙妙靠在他的怀里,能够清晰地听到“咚咚,咚咚”的心跳声。
可是,要想完成所谓的天下大业,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找到倚天剑和屠龙刀。但是这两件兵器现在却都是不知所踪。
屠龙刀在扬刀大会上被一个不明身份的武林高手抢走,而至于倚天剑又是在孤鸿子前来猿粪山赴约的路上被人抢走。
阳顶天皱着眉头想了想,朝谢逊问道:“谢兄弟,你在这里盗了这么久的墓,有没有看到过一座叫孤鸿子的坟地?”他顿了一顿,又补充了一句,“是座新坟。”
“孤鸿子……”谢逊努力回忆了起来,半晌摇摇头,“好像没有。”
“真的没有?再仔细想想!”杨逍也在一旁着急。
谢逊抓着他的金色头毛,又陷入了沉思状,突然之间眼光一亮,打了一个响指,“难道是那座?!”
“哪座?”众人齐齐问道。
谢逊将大家从墓地中带了出来,七绕八绕到了一座坟前。
那上面竖着的牌子上面写着坟中人的名号,只是也忒长了——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武艺卓绝冠绝天下青梅竹马可爱无敌的孤鸿子之墓!
哎呀,这是谁立的碑啊,一串的形容词,看的人眼睛直发晕,难怪谢逊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后面缀着的三个小字“孤鸿子”。
“就是这里了。”阳顶天点了点头,看了杨逍一眼,“杨兄弟,你不是想知道孤鸿子被何人所害吗?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了。”
盗墓刨坟是谢逊的专长,虽说这样将死人从地里刨出来有些不敬,但是为了查明死因,也只有冒犯了。
因为天气炎热,再加上已经过了几天,拖出来的时候,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并伴随着一股浓浓的腐臭味道。
妙妙鼻中闻到,脑袋里“轰”的一下,翻了两下白眼,直想呕吐,遂趴在阳顶天的肩上,吐着舌头。
阳顶天见状,便从身边的树上摘了两片叶子下来,树叶清香,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将它放在了妙妙的鼻下,才微微感到舒服了一些。
阳顶天上前查看了孤鸿子的尸首,他身上的确中了“潜龙戏水”这一招,但是却只是表象。
杨逍凝神看着摇摇头道:“教主,招式虽像,但催发招式的内力却不一样。”
“不错,”阳顶天翻看了孤鸿子的头颈处说道,“潜龙戏水不过是凶手用来迷惑大家,嫁祸于你的障眼法。他真正的死因在这里!”
阳顶天指着孤鸿子的颈椎,“颈骨寸寸断裂,是被人用极重的手法捏碎,而最厉害的是,他的劲道恰到好处,足以致命,但却很难被人发现,若不是我们仔细查看,说不定根本发现不了。”
杨逍拍了一下大腿,叹道:“什么人这么凶残?那个方姑娘还非要赖定我是凶手,教主,这次要不是你我可要蒙受冤枉了!”
“是啊教主,是什么人下的手?”韦一笑和谢逊也问道。
阳顶天沉吟片刻道:“手法残暴,这武功也十分之诡异,看起来并非中原武林人士。”
杨逍忙道:“难道和偷走屠龙刀的是一伙人?”
“有这个可能,若真是如此,那倚天剑和屠龙刀就极有可能落在蒙古鞑子的手上。”阳顶天不由有些忧心,如果真是这样,只能期盼他们并不知道刀剑内中的秘密,否则的话可就糟糕了。
看起来,还是要回大都,想办法混进汝阳王府去查看个究竟。
“谢兄弟,将孤鸿子埋起来吧,我们几人现在就回大都,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下手之人,寻回倚天剑和屠龙刀。”
“教主,你看妙妙!”杨逍喊了起来。
阳顶天回头一看,只见妙妙的鼻孔里塞着两片树叶,吐着舌头,却晕倒在了地上。
“妙妙!”阳顶天赶忙跑过去,摇着她的身子。
韦一笑拔出她鼻子里的树叶微微嗅了嗅道:“教主不碍事,是这个树叶的缘故。这叫醉酒香,气味清新,但闻久了就会跟喝醉了一般。”
“那她什么时候会醒?”过两三个时辰就会醒的。
阳顶天抱起妙妙放下心来:“那就好。我们这就上路吧……”
韦一笑和杨逍谢逊望着教主的背影,心中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你们发现没有?”韦一笑问。
“发现了……”二人异口同声。
杨逍叹一口气道:“真没想到啊,教主这么玉树临风,倜傥卓绝的一个人居然会喜欢一只豹子……”
谢逊也忍不住感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教主果然不是一般人,不走寻常路啊!”
三人一边说着一边跟了上去。
在即将走出猿粪山的时候,几人又遭遇了一个世间难有的极品人物,而此人的出现,深深唤起了杨逍童年的梦魇。
魔音王子闪亮登场
就在阳顶天抱着醉倒过去的妙妙和杨逍一干人等打算离开猿粪山,前往大都汝阳王府的时候,山中突然传来了一阵飘渺骇人的歌声。
此歌声婉转起伏,跌宕震撼,有着一种直指人心的力量。
歌是这样唱的: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真得意……
声音是那样的清亮缠耳,韦一笑忍不住感叹:“好歌,好歌……”
远处一个清癯的人影缓缓行来,骑着毛驴,挥着皮鞭,和歌声配起来真是特别形象。
唯有杨逍,当他看到了这个人之后,内心深处童年时经历的那些梦魇统统又再一次浮现了出来。
来人姓范名遥,和杨逍一样都来自同人村,只不过两人一个住在村东头,一个住在村西,开始并不认识。
直到有一天,住在村西的范遥来了村东。
在村东的小溪边,一只小黑狗正非常欢畅地在嬉着水,欣赏自己美丽的倒影。阳光普照,晴空万里,这只无忧无虑的小黑狗却并不知道身后正有一双邪恶的目光正在窥伺着它。
突然之间,一个小白影闪了出来,抓住小黑狗的耳朵一阵猛揪,一边揪还一边欢快地唱着《生日歌》,对着左耳朵唱完对着右耳朵唱。
小黑狗不仅在身体上受到了深深的折磨,在它幼小的心灵中,这令人发指的歌声也几乎摧毁了它的全部神经,顿时泪眼涟涟,鼻涕不止。
待到范遥松开双手,就立刻头也不回地吠着狂奔回了主人家。
这件事很快就传了开来,在同人村被称为狗之终结者的杨逍听闻此消息后,顿时受到了森森的打击。
居然还有人比他更能欺负狗?小二黑可是他当年他追了十八条小路才成功逮住的,这个范遥一上手就将它制服了?果然不一般呐……
于是,杨逍决定,要会一会这个范遥。
就在某一个仍然是阳光普照,晴空万里的日子,杨逍遭遇了范遥。这一次具有非凡意义的会面,在当时看来可称为同人村儿童界的一次盛会,围观者如潮。
两人一见面,眼神一交汇,顿时释放出了非常强大的磁场感应。
那是英雄初会,惺惺相惜的火花。
本次他们的对决是要驯服一只狗。此狗名叫巴图鲁,乃是同人村的狗王之王,体型健硕,吠声震天,曾经横扫同人村的狗界,成为一支奇葩。
巴图鲁一上场,周围顿时发出了一声惊呼,更有一些胆小的孩子直接就被吓哭了。
比赛正式开始,首先是杨逍小朋友上场,他使出了幻影大法、潜龙戏水等招式,但是因为当时杨小朋友的年纪尚幼,功力有限,对付小二黑、阿黄之类的还算得心应手,但是遇到了这头巴图鲁可就费力多了。
满头淋漓的大汗往下滴落了下来,可巴图鲁还是对着他狂吠不止。
就在这时,对面的范遥小朋友清了清嗓子,扯开了喉咙开始唱起了山歌:“唱山歌嘞,这边唱来那边和,山歌好比春江水……”
他的歌声中充满着一种魔力,那是令听者崩溃,闻者发疯的魔音。
刚才还掩面而泣的小孩,顿时淌着鼻涕咯咯咯手舞足蹈了起来,呈现一种癫狂的状态。还有那只巴图鲁,居然也停止了狂吠,双目圆睁,舌头外伸。范遥越唱越来劲,越唱那魔音发挥的威力便更强大。就是杨逍在听到了他的无敌魔音之后,也产生了一种想要嘘嘘的冲动,顿时汗流满面。
在唱到最高~潮的部分,巴图鲁双眼一翻,嘎嘣一下就直接晕了过去。
范小朋友的唱歌功力之强,令人畜崩溃指数之高,直令数百年后一位叫做龚琳娜的歌手自叹不如。《忐忑》算毛?真正的神曲就是不论你用什么歌词,用什么音调,最后都能唱出令人发指的歌来!
这一场比试,无疑是范遥小朋友大获全胜。
而这件事,也成为了杨逍童年生活中的一个梦魇。
事隔多年,当他已经在和阿黄艰苦卓绝的抢鸡腿斗争中大获全胜,并悟出精妙武功的同时。
杨逍以为,范遥和神曲应该只是成为浮云的过去了,却没有想到今天在猿粪山上再一次遇到了这个曾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种下过伤害的人。
“是你……”杨逍望着毛驴上气定神闲扯着嗓子的范遥,满脸都是纠结的记忆。
“是我。”范遥翻身下驴,“杨兄,好久不见。”
“这位是?”阳顶天早看出眼前的年轻人气度不凡,尤其是刚才的歌声,声音雄浑,搅人心神,十分之厉害啊!
阳顶天为了振兴明教,一直求贤若渴,此时见到了身前的范遥更是起了收为下属之意,既然杨逍和他是旧相识,那就好办了。
“范遥,你怎么在这儿?”杨逍咬着牙愤愤问道。
“杨兄啊,这些年我可一直在寻你啊!”范遥倒是眯花眼笑,看起来心情格外的好。
“找我做什么?”
“杨兄,当年一别,至今已有数十载的功夫了,这些年来我走遍许多地方,但却始终没有遇到一个当初如你这般令我倾心的朋友了。”
杨逍不由一阵恶寒:“倾心……朋友……?”他们之间什么时候产生了这种关系?
“是啊!”范遥甚是唏嘘。
范遥的吹吹神曲功可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而且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会禁不住放声大唱。
比如说走在菜市场,走着走着,听到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大妈欢快地叫卖,他就会忍不住唱几句来和一和,最后导致方圆一里之内无人敢去买她的菜。
再比如说他去公共厕所嘘嘘,隔壁那位大概心情舒畅,不仅嘘的如决堤之水,口中还哼起了欢快的小曲。范遥的那根神经顿时又被触发了,立刻就在公厕中手舞足蹈地唱起了嘘嘘歌来。这一唱倒好,隔壁那位脸色都绿了,赶紧提裤子夺门而逃,在之后的一个月里都发生了嘘嘘困难的情况。
其实范遥并不是真的想屠戮大家的神经和心灵,只不过有时候不能自已。
也正因为如此,多年来他总是孤寂一人,身边连个朋友都没有,于是也就格外想念起了小时候主动找上门要跟他单挑的杨逍了。
从小到大,他是第一个主动找自己玩的人,这件事情对于范遥来说,是有着格外特殊的意义的。因此他收拾行囊,骑着毛驴上路,决定不远万里也要找到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杨逍小朋友!
“杨兄弟,今日我可算找到了你,在下有意与你结伴同行,不知你意下如何?”
杨逍身上顿时泛起了一阵寒意,正想摇手说不行不行,可谁知一旁的阳顶天却先发了话。
“如此甚好!范兄弟,加入我明教吧!”
“是不是加入明教就可以跟杨兄弟结伴而行?”范遥闪闪的目光仍是望着杨逍。
“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的。”阳顶天点了点头。
杨逍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偏偏一旁的韦一笑乐得直搓手,走上前去拍了拍范遥的肩道:“好啊,真是太好了,以后可经常能听到范兄弟美妙的歌曲了。刚才那首歌唱的,咳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啊?!”
果然能够理解变态并成为他知音的就是另一个变态!杨逍在心中暗想。
范遥获得了许可,立刻拜见阳顶天加入了明教。
其实阳顶天说的那些所谓的明教教义,他是一个字没听见,此时的范小朋友跪在阳顶天身前,泪牛满面啊!
多少年了,他终于找到朋友了,找到组织了。这泪是欣喜的泪,是心花怒放的泪,是终结孤独的泪。
此时此刻,怎能不高兴地放声高歌一曲呢?
范遥脑中的神经立刻收到了这个信息,被触发了。
他站起了身来,亮起了嗓子,又开口唱了起来。
就在范遥动情歌唱的同时,周围几人的反应也是各不相同。
杨逍直接捂起耳朵躲得远远的,金毛谢逊将长毛搓起来,当成耳塞塞到了耳中,至于阳顶天则十分淡定地站着,催动起身上的内力罩起耳神经,心中一直在默念着:我听不到,我听不到。不过脸上却仍是保持着非常有风度的微笑。
唯一显得与众不同的就是韦一笑了,在听到范遥的歌声后,乐不可支,十分享受地聆听着这“仙乐飘飘”。
原本在阳顶天怀中昏睡着的凌妙妙突然之间抖起了身子,被魔音惊醒了过来,嗷呜一声,从阳顶天怀中一跃而起,直扑向范遥的肩头,就是一口!
范遥吃痛,更没想到这里会突然出现一只小豹子,顿时停止了歌唱,捂住了肩头。
阳顶天忙将妙妙抱回怀中,责备道:“怎么可以随便乱咬人呢?”
妙妙蹭了蹭阳顶天的肩暗想,我不是随便乱咬人啊,以为他是疯子来的嘛~!
不过,好在她这一咬,范遥倒是安静了下来。
现在他们一行五人,外加小豹子凌妙妙一只,便要一起启程,离开猿粪山这一处令大家齐聚一堂的地方,前往大都汝阳王府去了!
汝阳王府前的达人秀
话说几日不见,大都的繁华却是依旧。
汝阳王府正门前依然是长长的巨龙,送礼之人,真的也好,充数的也好,总之仍是浩浩荡荡。
而在汝阳王府的后门,也同样排起了一条长队。
门口竖着一块木牌:王府招丁。
汝阳王府是有着一套非常严格的用人制度的,每过三个月就会进行一次员工考核,合格的才能留下来,而不合格的都会被淘汰出府。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招人工作便又展开了。
今天恰好就是招工的好日子,阳顶天一行五人一致认为这是混进王府的一个绝好机会,于是明教五人团结伴到了汝阳王府的后门口,填写了报名表,等着考核录取。
王府中要招的工种也是十分繁杂,什么厨子、火工、马夫、花匠、守院家丁,大大小小排下来有十八个工种之多。
门口还贴着一张巨大的告示:王府招丁,特向社会大众公开招聘。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活泼,没有传染疾病者可自觉报名。择优录取,待遇极优。一年买马,三年买房!
哇塞,一年买马三年买房,那是多少社会底层人士梦寐以求的奢想啊!难怪这些报名者眼中放着烁烁的金星,一脸的憧憬。
不过来应征的大多是蒙古人,也有少数的汉人。但是汉人就算进了府却也只能做一些下等的活计,领的工钱更是大大少于蒙古仆役。一年买马三年买房也就是做做枕上的黄粱梦罢了。
阳顶天他们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此也便不在乎了。
要进王府,需要展露一下自己的拿手技能,百里挑一的才能被录用。比方说吧,你是来应招厨子的,那就要证明出自己烧的菜比别人的好吃,你是来应招护院的,就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武艺,证明能够担当起保卫王府的职责。
根据各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