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娘揉了揉自己的额角, 显然是吃玄圣砂也认了,只是不想再提此事。
她把手上的账册恭恭敬敬地递给解凤惜, 又道:“城主,近来在港口的大船里,常有贩卖卡者奴隶的商人进出。我已经命人多加人手,细筛码头,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解凤惜烟枪一挥,便有一道云烟枝枝蔓蔓地升起, 近乎妖娆地托住了那本账册,再曲曲折折地传回解凤惜眼前。
他手下压着蓝皮的账簿, 却并不翻看,只是幽幽地吐出一股烟气,水泽里渗着森寒。
“多了多少?”
黄三娘肃容道:“比起往日来,卡者奴隶的数目足足多了四成半。城主,我审阅账目时发现, 这三个月来, 码头里多运黑豆、小黍, 菰米和佘下麦的调运却几乎断绝。只怕除了庆国和南平外,还有其他势力也卷入争斗之中了。”
菰米是南平的特产。然而南平和庆国已经开战三年有余, 国中征丁重税, 以至于十室九空, 去年更是因为强征民壮误了农时。
而佘下麦则是梁国的土仪。梁国背倚松江, 从松江入海, 大概要两个月的航程。往往春冰一化,梁国的大船就会起航。每年到了这个季度, 运粮船里十船总有五六船是佘下麦, 然而今年却只有一两船的佘下麦, 这实在让人疑心梁国的动向。
解凤惜半阖着眼睛,缓缓道:“我知晓了。”
自古以来,海运都是挣钱的好法子。沧海城背靠碧海,每年单是码头上的税收,就足够躺着吃上三年。
在这片大陆之上,大大小小的国度森立,每过一道城池,就要收一重关税。倘若商队进了某国,那要交的钱更不得了。所以举凡有些本事,商家都喜欢走水运的路子。
这样一来,便可免去一路上的层层盘剥,只需打点当地槽帮,并且在码头停靠的时候交税即可,不知省了多少的银钱。
所以,只要没人脑抽禁止海运,靠海的城市占据地利之便,天然就是个搂钱的耙子。叶争流在沧海城里感受到的宁静祥和,也和此地的富饶不无关系。
黄三娘不但打起算盘来是一把好手,就连盯着港口进出的眼神,亦是不逞多让。
叶争流在一旁细细地听了一会儿便明白过来:原来黄三娘一手掐着港口的货物进出,把货物的变化和历年对比,再倒推航船时间,许多情报便自动地跳上了案牍,
黄三娘对解凤惜做了一个短暂的汇报,在这期间,叶争流注意到,黄三娘一直都称解凤惜为“城主”,而非“师父”。
她对叶争流的好感值在一番心理波动后,终于稳定下来。
叶争流把黄三娘加进公会,这一回,她没有再因为好感度不够的原因自行弹出。
在离去之前,黄三娘笑吟吟地劝告了叶争流一句:“为了我这病,师妹实在费心了。下回倘若再有这样的任务,师妹就不必再找玄圣砂了。”
……不知是不是叶争流的错觉,她竟然生生地从黄三娘热情洋溢的腔调里,硬生生地听出了几分苦逼的味道。
在知道玄圣砂的真实身份后,就是黄三娘不说,叶争流也不打算再去找了= =
黄三娘走后,解凤惜懒洋洋地拨弄了两下叶争流拿过来送礼的孔雀尾羽,像是被提醒了一般。
“先前说好了给你一件金刚孔雀彩翎氅,是不是?”
叶争流非常端正地坐着,表情十分正直,写满了“啊,还有这事儿?”。就好像她特意挑了两根孔雀尾巴毛来,不是为了极限一换一地薅凤凰毛一般。
解凤惜把叶争流的做派看进眼里,顿时哼笑一声。
“装疯卖傻倒是一把好手。你是不是还没在城里当什么差务?我看不如把你分给三娘,让你去替她讨账得了。”
随手把那两根孔雀翎羽插进花瓶,解凤惜示意侍女去把匣子捧来。
“那件氅衣是照我的身量做的,你穿的话,只怕还不等迈步呢,自己就先绊一跤。前几天我让工匠拿下去炼化,重新改了,你倒可以试试。”
说话的时候,解凤惜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在叶争流的头顶肩头流连一番,只差没赤.裸裸地嘲笑她长得矮。
关于这个……叶争流也实在没法子。
前十几年的营养没跟上,她现在能有这个身高就不错了。
倒是解凤惜,他一天到晚像是没骨头似的,叶争流每回见到他,不是歪着就是靠着,不是倚着就是躺着,真是白瞎他那个一米八的大高个儿。
这便宜师父就像是一捧云,一拢烟一样,云烟不能被规矩地捏出个形状,解凤惜也不被世俗的规矩和眼光束缚,他做起人来,就只图自己舒服。
要是公会任务里有那种“每天躺够十二小时”、“每天装逼装足八个时辰”、“保持骚包气场一整天”之类的任务,叶争流保准把解凤惜加进公会了。只可惜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叶争流不把解凤惜邀请进未名公会的原因——公会一共只有十个名额,请解凤惜进来能干嘛?为了每天多一个人做吃饭任务吗?
腹诽之间,侍女已经捧回了改好的孔雀披风。
叶争流定睛一看,只觉这披风流光溢彩,光华鉴人,侍女刚把衣服抖开,富有光泽的织羽便在灯火下滟滟生光,几乎照亮了整间大堂。
解凤惜活得讲究,身上穿的衣服便也挑剔。匠人当初制衣的时候,精心挑选了千根金刚孔雀的尾羽,根根顺滑润泽,没有一丝杂毛。再用特殊的药水处理过,那药水价比黄金,能令这一袭孔雀袍子即使放上十年百年也不褪色。
那上千根孔雀尾翎制成衣服,翎羽尾梢的彩色斑纹气势恢宏地铺陈开来,便如同在衣物上点缀了上千只华美的眼睛,带上了一种奇幻而惊人的美。
倘若卡主身怀幻术类卡牌,配合着这件披风玄秘的气质,以及上面重重叠叠的闪烁“眼睛”,简直是营造气氛、暂存技能的不二之选。
解凤惜觉得,把它送叶争流挺合适。
虽然这小徒弟没有幻术卡牌,但是她会装神弄鬼啊。
两个婢女轻手轻脚,服侍着叶争流把披风穿上。这件披风是由大氅改成,即使照着叶争流的身量改了,做工上依旧露出几分英气。配合上叶争流眉目中隐隐闪烁的锐意,正是相得益彰。
“把你带上船的那一天,白露说你受了外伤。”
解凤惜垂下眼睛,漫然而笑。他轻轻地打了个手势,一旁的侍女就会意地拿起了托盘里的匕首。
叶争流正对着一面等身的铜镜,在侍女抄起那把匕首的时候,叶争流的余光正好看到她的动作。
刹那之间,无数次和杀魂过招所培养出来的战斗本能,让叶争流下意识地仰身闪过侍女的一击。
匕首锋利的冷刃被叶争流躲过,那一下堪堪擦着叶争流的后腰。叶争流猛然后撤了三步,手掌无声地按在了腰间的长剑上。
侍女刺杀不中,立刻矮身跪下,把匕首用双手高高地举起,端给叶争流。其动作之流畅、姿态之顺滑,仿佛刚刚刺空的人不是她一样。
叶争流:“……”
这无辜的态度怎么该死的眼熟,就好像……好像在一刻钟前,她自己也用过一样。
这感觉好微妙啊。
看了看跪坐于地,一脸镇定的侍女,叶争流真想告诉她——你知道吗,东汉末年那会儿,曹操也是这么跟董卓献刀的。
解凤惜津津有味地看足了一场好戏,才示意叶争流拿起匕首:“不让她来,你自己试。”
领会到他的意思,叶争流拿起那柄匕首。
金刚孔雀的翎羽刀枪不入,叶争流是亲身体味过的。即使这匕首的匕刃打磨得极为锋利,吹毛立断,叶争流也不觉得它能砍断这件披风的一根毫毛。
她抄起匕首,对着衣角轻轻一划。
在接触到衣料的同时,匕首的侧刃上,突然呼啦一声冒起了一小丛火苗。
那火苗在碰到披风的瞬间,就像遇到冷水一样,熄灭得无声无息。
叶争流觉得奇异,索性又试了两次,结果始终如一。蓬勃的火焰只要一碰上孔雀披风的衣料,便瞬间熄灭下来。
叶争流大感兴趣,立刻把披风的材料握在手里揉了揉。
处理过的孔雀翎不会再锋利到能够划伤人手,却兼具了水火不侵的功能,简直像是在身上穿了一件透气的灭火毯。
难怪当时马登元一听解凤惜要拿这衣服出来当彩头,连眼睛都亮了。这披风是一件脱凡级别的灵器,想必难找。
解凤惜含笑看着叶争流的模样,又招手示意她走近一些。
在沧海城的这些日子,一直以来颠沛流离的叶争流终于养出了些闲肉,看起来不再是细伶伶的一根,至少一阵大风刮来,她不会被吹跑了。
孔雀翎宝光流转、华美异常,换了恬静清淡的长相,根本压不住这件衣服。
叶争流的容貌偏于艳美,神态之间,又有少年人初出茅庐的锋芒毕露,即使如今骨骼还未长开,穿起孔雀翎来,也能驾驭的住。
“好看吗?”解凤惜自语一句,又自答道:“为师觉得很好看。这才是我徒儿应该有的装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