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功利,目光短浅,自然是看不出这鼎的好处。
瞧见余元这么快就松口了,何易之眉头有些纠结地皱起,想着自己态度强硬点会不会更好砍价一点。
真别说,他就潜意识里当买衣服来看待的,不过最后还是刷了卡,将这玩意买了下来。
“白泽啊,我终于把你卖出去了。”余元难得赚了点钱,高兴地摸了摸白衣小男孩儿的头,有种终于把自家猪卖出去的感觉。
“哼。”白泽扭过头去,不吭一声。
但是一想到自己是用九十九万卖出去的,白泽有一种膨胀感,它可是店里最贵的东西,哼哼哼!
这个凡人虽然很抠门,但是它就勉为其难地跟着他混了吧。
何易之在旁边打量着那个至少长宽有一米乘以半米多大的三足鼎,其上有青铜制成的镂空顶盖,器制沉雄厚实约莫两百斤,让他扛走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何易之听了余元之前说的办法,说是要滴血认亲,他默默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指,叫他咬一口,真狠不下去心。
余元拿出一把刀来,热情道:“来来来,要不要我帮你切一道口子?”
何易之伸手比了个手势,无声拒绝了对方。
然后他撕了一下手指边上的死皮,不疼,一下子就滴出颗血珠来,落在那青铜上。
“……”余元收回了自己的刀,暗暗可惜,感觉这滴血认亲方式一点逼格都没有。
血珠子迅速没入其青铜三足鼎之中,何易之只觉得一股灵气升起,竟然眼睁睁看着那巨大无比的三足鼎横空消失在眼前。
再次眨眼时,他感觉自己的意识里好像多了什么东西。
这是一种难以言语的事情,就是觉得有这么一个东西存在于自己的意识内,可以随意操纵。
何易之觉得自己见过鬼,已经是他最大的认知底线了,却没想到还能遇到这种事。
那个余元到底是什么人,又能收符又能卖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吗?
何易之惊愕不已,却真真切切知道自己滴血认主成功了,那白衣小男孩儿在自己身上绕了一圈,板着婴儿肥的小脸蛋。
“凡人,从今以后我就罩着你了。”
那还真是谢谢您了大爷?何易之觉得这小孩儿还真是傲娇,一巴掌拍在人家脑袋瓜子上,“以后叫老大。”
“……”白泽哇的一声哭出来,觉得自己被欺负了。
而且余元也不理他,正数着自己余额上的几个零,对自己刚卖出去的猪一点感情都没有。
就这样,白泽被何易之带走了,确切来说它是飘在何易之周围附近。
它不能离开三足鼎太远,本身它就是汲取物品上长年累月下的天地精华才存活的,也可以说是它赖以生存的本体,早就在漫长的岁月里融合在一起。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