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有四任:原是商人的马濑柯蒂斯,初登场于《蝙蝠侠》450,因为一些事受到了刺激,恰逢听闻小丑的事迹是,所以换上了小丑的装扮,企图成为小丑;贾维斯杰克,英国小丑,登场于《骑士和侍从》1;诺尔曼,应该是所有模仿者最出名的,登场于《蝙蝠侠和罗宾》26,本自称法国丑小丑,可惜没弄出啥名堂,就改名为笑面人;耶利米·阿克汉姆,曾是阿卡姆精神病院的医生,可是因为崇拜小丑的行为和理念,所以开始自己模仿起小丑来。
小丑对于他的模仿者是极为厌恶的。
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而这样的模仿不能太拙劣,否则是无法引起他真正的愤怒。
现在,脱离模仿的状态,要像他表明这样的状态对她来说轻而易举。
这又是一次挑衅。彻底激发他的愤怒……与杀意。
“我猜,肯定是你的妻子出轨了,你捉奸在床,结果对方给你来了这两道口子对吧?你伤心欲绝,从此染了一头原谅绿安慰自己,顺便穿着基佬紫西装想要出柜,我知道你肯定是想追蝙蝠侠。很精彩的故事吧,mr.joker。”卡莲的状态还未完全脱离,她只能用这样玩梗的方式来逗趣,强制自己顺利进行到下一步。
这一次声音特意放大,在场的宾客看着韦恩家的小公主竟然不怕死的放下这种话。
布鲁斯脸色现在黑如锅底,一来是生气卡莲自作主张挑怒小丑,其次……什么叫小丑想追蝙蝠侠!
卡莲想,收场很方便,嚣张跋扈的无脑小公举形象设立。
小丑被这么一打岔出人意料的陷入缄默,沉默之下是怒火。
他发出一阵狂笑,双手抱头,笑得前仰后合,令人毛骨悚然。
“faker……”他盯着卡莲,声调拉的很长,手就要伸过来扣住卡莲的脖子,想用刀比在她的脖子。
女孩的脖子很纤细,大概只轻轻一下,就能溅出漂亮的血花。小丑大约是这么估摸着的。
此时,女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小丑的手臂,狠狠一握,手套闪过蓝弧电光,高压电流贯通人体。
手套被卡莲经手后,又改造过一遍。
只要她给予压力,她就可以像御坂美琴发出billibili的电火花,来一发超电磁炮。
这一下不会电死小丑,这个电量是计算过的,正常人也就休克过去,若是不急救倒的确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不过,小丑疑似拥有酒神因子,即使没有酒神因子,化工厂泡了一遭的他身体素质反而变得更好了。
小丑倒地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