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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乡下地方,根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旅馆。
劳拉家的旅店与其说是正经旅馆,不如说仅仅是个稍大一点的房子,空出几间没人住的房间罢了。
当哈德森走到劳拉家门口时,劳拉的父亲正在叉着干草,见他走过来,跟他打了个招呼:“嘿,好久没见到你了,小伙子,有什么事吗?”
“没多久吧,才一个多月,”哈德森靠在围栏上,熟络地和劳拉父亲聊着天,“您这生意真不错,最近还来了个伦敦的客人,对吗?”
“怎么,你认识沃特斯先生,找他有事?”劳拉抱着水罐走出门,麦色的脸颊微微泛红,和他们搭话。
“不,我不认识,但我的确要找他。”哈德森笑了,撑着半边脸侧头看着劳拉。
劳拉父亲皱眉,挡在两人之间:“嘿,我女儿可快要结婚了。”
哈德森举起双手,笑道:“我可什么都没做。您没必要这样。”
“你找他有什么事?”劳拉踮着脚,看过父亲的肩头,继续问。
“真抱歉,我不能告诉你,”哈德森歪头笑了笑,“他醒了吗?”
“我去帮你看看!”劳拉把水罐放在一旁,小跑着回屋。
为了不和劳拉的父亲大眼瞪小眼傻站,哈德森主动帮他干起活:“那个人什么时候来的?”
“前天,坐鲍勃家的马车来的。”
“他真是个好运的家伙,来的是你家,而不是鲍勃家。”
“哈哈哈,鲍勃送他过来的时候脸色可不好看,沃特斯先生说,他的朋友推荐他住在我家。”
“您这里看来真是小有名气呢。”
“谁不说我们这里干净又暖和,劳拉还有一手好厨艺,”劳拉父亲面露不屑,“鲍勃先把他家的跳蚤给清理干净,再去揽生意吧!”
“哈哈,不过说起来,我真想不明白,一个伦敦的先生,为什么要来咱们这个小地方,他看上去在这里也没亲戚朋友什么的,不然也不至于住在外面,总不会是来咱们这里旅游吧?”
“你别小看了咱们这里,风景可不差,只是稍微偏远了一些,沃特斯先生就是听说我们这里安静又漂亮,才大老远地从伦敦过来。”
“我着实想不到有什么值得看的,他最多去一趟西边的山坡,看看河边的草坪。”
“你就是对村里太熟悉了,城里的人看什么都新鲜,连集市都看得有兴趣极了,还问我咱们这里有什么当地特色,他要去一家家尝尝……”劳拉父亲列举了不少例子,哈德森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
“看来这两天他去了不少地方,也就是您这样的本地通能给他建议了,你说的许多地方我都不知道呢。”
不一会,劳拉把哈德森叫屋子,带他进到客人的房间。
房内弥漫着煎蛋和焗豆的香气,本杰明.沃特斯刚吃完早餐,擦完嘴的餐巾放在一旁,劳拉上前问他是否可以撤走桌上的东西,他点点头,对姑娘道谢。
屋子里的窗帘是拉开的,阳光明媚,仔细看还能发现光里上下飞动的浮沉;床上已经收拾完毕,沃特斯的着装也很整齐,这显然不是劳拉的功劳,看来这位先生是个非常利落整洁的人。
他起身走到哈德森面前,伸出手:“你好,史密斯先生,我是本杰明.沃特斯,想必辛普森先生已经对你说明我的来意。”
“是的,先生,那就让我们进入正题吧。”
两人都在仔细打量着对方,沃特斯是个高大健硕的男人,比哈德森还要稍稍高出一点,长款浅咖色风衣穿在他身上不会显得邋里邋遢,风衣里是一件白色衬衫,浅灰色的长裤,穿的不太讲究,但举手投足间都能说明,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
他的相貌只能说是普通,脸庞方正,两颊微微凹陷,轮廓线条中透着坚毅。
他大概两天没刮过胡子,络腮胡给他添了点年纪,但从皮肤的状态上看,他应该还不到三十岁。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双深邃细长的眼睛,蓝灰色的眸子锁定着他要找的人,眼神锐利。
他对这哈德森微微一笑,身上那股冷硬的气势瞬间消散:“别着急,不要太紧张,史密斯先生,让我们坐下谈。”
他抽了把椅子给哈德森,又去倒茶:“喝点吧,今天的天气多适合来一杯茶。”
“谢谢。”哈德森警惕地结果茶杯,一口都没喝,仅仅拿在手里摩挲。
沃特斯自己喝了一口茶,惬意地呼出一口气:“其实事情很简单,我也在追查班.法默尔下落,正巧碰上您委托的人在伦敦询问法默尔的消息,于是,我觉得咱们或许能进行一下交流。”
“您能告诉我什么消息呢?”
“不,不,不,等一下,史密斯先生,”沃特斯手肘靠在座椅扶手上,双手在胸前十指交叉,说出他的条件,“这是个交易,公平是交易最重要的前提。”
哈德森微微皱眉,看向沃特斯,等待他的接下来的要出口的话。
“我会告诉您我所知道的,关于班.
', ' ')('法默尔这个人的事,”说着,沃特斯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一张泛黄的,折叠着的纸张,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放在桌上,“而您,我希望您能告诉我你是怎么遇到法默尔,你们之间发生的所有事情……”
沃特斯展开那张纸,那是张画着人像的通缉令,班的面容栩栩如生出现在纸上——当然是卸下所有伪装的他,维尔德夫人和画像上的人还是有些差距的。
画上,他的眉毛更粗,脸颊消瘦、眼神阴冷,头发也削得很短,依旧是惊人的美貌,但明显能让人分辨出他是个男人。
哈德森有些出神,他想了一下现在的班是什么模样,似乎脸上没那么干瘪,眼神柔和了许多……除了看着他的时候一向不太友善。
“……以及他可能的去向,”沃特斯的话打断了哈德森的回想,“这应该不会令你为难吧?”
“当然,先生。”哈德森回道。
“好的,事情要从六年前说起,”沃特斯掏出一个烟丝盒,问哈德森,“你不介意我抽烟吧?”
“并不,您请自便。”
沃特斯边卷起烟丝,边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莫里斯男爵在帕尔玛夫人的会所外,被人杀死,目击者说,凶手是班.法默尔。”
“目击者非常确定,虽然只看了一眼,但他能保证那人一定是法默尔,”火柴被划响的声音似乎被放大了很多倍,沃特斯点燃卷烟,深吸一口,吐出叹息一样的烟雾,“呵呵,这样的一张脸,谁能认不出来呢。”
哈德森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要杀死莫里斯男爵?”
“是啊,为什么呢?”沃特斯弹了一下烟灰,“不仅是你,我,男爵夫人也想知道,按理说,他们无冤无仇,从无交集。
“但是他成功地逃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当时全伦敦的警察和侦探都被男爵夫人请去捉拿他,可都无功而返。
“哦,不要看我,这里面可不包括我,那时候我还没入行呢。”沃特斯轻笑。
“抱歉,我并不是这个意思,“哈德森解释,“我只是有点好奇。”
“的确很奇怪,那么多人都不能找到它的踪影,他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他们找了和法默尔有关系的所有人,有的侦探去盯梢法默尔的妹妹,她叫艾米,可她似乎也和其他人一样,对于她哥哥的行踪一无所知。”
哈德森心脏猛的一跳,他想起娇俏的克莱尔小姐,会是她吗?
“男爵夫人自去年开始一直生着病”,沃特斯突然转了话头,“她找到我,叫我帮她找到法默尔的下落。”
“想必您的探案本事声名在外。”
“过奖了,整个伦敦的侦探,几乎都被她委托过,”沃特斯摇头,“她应该没多少日子了,找到真凶,是她这辈子最后的愿望。
在哈德森的注视下,沃特斯缓缓道:“然后,让我们说一下法默尔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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