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渺想说点什么,却不料下一秒钟殷就比划了一下,示意别暴露他,在座的同事们看出他们俩有交情,目光都有点不一样了。
一个问,“白羽,你和这新进来的同事认识啊?”
她犹豫了一下,含糊不清地带过去:“对,之前见过几面。”
钟殷:“我之前去瞧医生,白羽刚好也去瞧。”
同事们接受了这个说法,又几个几个和她打过招呼,认识了新人,然后一个最爱狗的同事说,“白羽,待会我带你去看看我们新来的宝贝蛋们。”
“两只宝贝蛋都可爱得要命……”
钟殷问了一句,“什么宝贝蛋?”
同事这才想起来他来的仓促,还没见过队里新来的警犬,解释了一下,然后乐滋滋的邀请他一块去看。
宋渺就看着钟殷很是犹豫地低语两句,她凑得比较近,大致听出来点,好像是说担心自己会不会吓着小狗们。
队里的警犬都是成年犬,受训已久,同事只听到“吓到”几字,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安啦,咱们宝贝蛋最乖,不会吓到你的。”
而等到去看警犬的时候。
这个同事几乎是崩溃着看着新来没多久的两只宝贝蛋牧羊犬竖着尾巴,耳朵尖耸立,一副戒备又带点惊慌的样子看着钟殷。
钟殷:“……”
他蹲下来,在两只宝贝蛋惶恐的目光下,很温柔地摸了两把它们的脑袋,然后说了声,“小崽子们,别慌,叔不欺负你们。”
在一旁看的宋渺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感觉这一刻的钟殷……
非常具有父爱。
第161章 我的男友是只狗(四)
说起来,x市在众多重点城市中,算是多灾多难的一个。
这么说可能会被不少人报以嘲弄的口吻质疑,甚至会有人以为这是某种地域黑的另一种形式——也是,x市在全国几十个城市中,都算的上是经济发达,又因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可谓达成了经济与文化二者的和谐统一。自建国以来,这里的社会也较为安定,从没有爆出过什么恶劣社会事件,全国上下对x市的印象绝大部分都是:一个值得游玩、经济发达、当地人也蛮友善的城市。
不少的游客都会选择在黄金周来到x市见识一番几千年前的远古遗迹,亦或是品尝国内有名的美食,再不然也是在这里极为出名的游乐园兜上一圈,买上一怀的纪念品满载而归。
多灾多难这四个字对于x市人来说,听起来就太过滑稽。
他们没受过地震旱灾洪涝,甚至连沿海城市每年基本都几度的台风到他们这都变为了微弱的绵绵海风……就是老天爷都比较疼爱这个软绵绵的沿海城市,所以又是哪来的灾与难?说这话的人莫不是石乐志?
恶劣社会事件更多的是出在隔壁省份的发达城市,或许因为各地民风不同,x市的当地人像是他们的方言一样,行事作风都比较温和软糯,人们多在社会时报上看到的x市新闻,绝大部分都是“今日街道某阿婆摔倒,路边行人伸手相助”“女孩因在地铁赶作业被人抓拍投稿……”
诸如此类,平平淡淡又不失温情的小事件。
看上去,x市好像真的不该是“多灾多难”。而应该算是“小温暖”“小和煦”的城市。
但也只是看上去而已。
或许正是因为x市气候温和,风土人情都算绝佳,在普通人不知道的层面下,许多妖物们齐齐涌入这座城市。
友善的企图在这里安家立业,过完属于妖兽的一生;而不友善的,便意图在这里,生生地将这处温暖和煦给打破。
按照姜叶梓的说法,那可不就是要搞个大新闻嘛。
“所以说,钟殷,我和你还有老胡、凌风等等这一挂血脉比较久远,武力还都算可以的妖兽来到这个城市,就是和那群畜生不一样,”姜叶梓是只金钱豹,眼瞳是猫科动物惯有的锐利,他有着体态均匀,面容俊美的男性外表,和钟殷比起来,武力值比不上他,但是在文化方面就好多了。
至少他就读到了大学,还领了个学位证,然后在老胡的安排下进了官僚系统,现在是个在人类社会混得不错的年轻妖兽。
钟殷捞着面前大大的搪瓷碗里的清水,听姜叶梓感慨,“你说我们这些妖兽还真得亏是心善,不然像你,要是有点报社的心态,那x市可得遭殃。”
而也正是有他们这群对人类友善的妖兽存在,作为特殊妖物处理部门的正式员工,他们的竭力挽救,加上知情人类将一切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的新闻压到最小,才有了如今x市人人称道的美好宁静。
“是……”钟殷专心致志地捞水。
姜叶梓看到他化了左手的原形,露出犬爪,一下一下地拨弄面前的水,啪啪啪地将清水撩得满桌子都是,他沉默了一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直接把搪瓷碗给挪走,“卧槽你在干嘛?”
“玩水玩上瘾了还?”
钟殷被半途扫了兴,他冷冷地看了眼面前的小豹子,觉得他实在不尊重前辈,姜叶梓被他那双毫无威慑力的犬眸看了下,猫科动物的警觉性一下子被惊醒,他唰地一下竖起猫耳朵,金褐色的耳朵尖毛毛在空气中摇曳了下,“……想打架?”
“不和你打,你小我四岁,小崽子。”
姜叶梓一句“操操操”差点脱口而出,尖锐地看了他一眼,觉得他此刻的情绪有点不对劲,想了想还是缓下声音,“怎么,最近压力又大了,脱发严重了?”
钟殷一下一下地用爪子拍桌上残余的水渍,兴致阑珊:“不是,只是最近有两只小朋友好像太怕我了。”
“哪家的小朋友?你不是没亲戚了吗?”姜叶梓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老胡这时候从厨房走出来,这只老不正经的骚狐狸是时下中年少妇最爱的油头粉面中年男人款,有点斯文败类的样子,看他俩面色不太好,忙招呼他们吃骨头。
“从菜市场刚买的猪骨头,老胡我炖汤一绝。”
钟殷的注意力全在那一大盆的冒着油花的骨头汤上,他倒也没直接伸手去拿,而是先解释了一下,“算是小朋友吧,不会化形的同族……”
姜叶梓是金钱豹,生活中见到自己同类的机会可比钟殷少多了,他不比钟殷,这个爱心泛滥的老狗,出门看到一只流浪狗都能聊上半天,还负责教它怎么与流浪猫的对打中获得胜利——妈的越说越觉他有病。
老胡挑了下眉头,“就那两只警犬?人类训练下来的警犬素质不是很高吗?”
“居然还会怕你?”
钟殷黯淡地说,“可能我长得太凶吧,感觉我一走近它们,它们就一个劲地发抖夹尾巴。”
姜叶梓敦敦敦喝了几口汤,啃着骨头看钟殷忧郁地拿汤勺在锅里舀来舀去。
老胡抿了口自己煮出来的汤,很得意地喟叹说了一声好喝,然后非常有boss精神的为属下解忧:“它们可没有咱们妖兽的慧眼,只是普通动物而已,血脉太低,看到你害怕那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