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 / 2)

<h1>第69节</h1>

唐恬赶忙摇头:“我不是看不起你,我只是说,你们这个……这个’职业’,总归不是长久的事嘛!”珍绣薄瓷似的面庞瞬间扑了层红晕,眼眶里却聚了一汪晶莹,欲滴不滴,长睫毛幽幽扇了两下,道:“像我们这样的人,既然落到这里,还能有什么指望?无非是寻个好一点的客人把自己嫁了么。”

唐恬皱眉道:“那你待在这儿也不成啊!这种地方哪会有什么好人?”

珍绣叹了口气,“是难遇到,不过,也未必就没有——”觑着唐恬浅浅一笑,“叶少爷可不就是好人嘛。”

唐恬被她淡笑含媚的眼波撩得面上一红,叶喆却在边上冷笑了一声,“珍绣儿,你如今红了,连小爷我也敢消遣了?”

珍绣忙敛神道:“我不可敢,珍绣讲的是实话,要是没有叶少爷,我们樱桃妹妹早不知道卖到哪儿去了。”说着,又换了一副说体己话的神气,对唐恬道:“其实就离了这里到别处,也未必就有讲良心的人,要不怎么都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呢?”

她低低念了句唐诗,隐隐有一缕怨慕情思,而转眼间又恢复了天真妩媚的态度,“要说嫁人,大约在这里比在纱厂里还好一些,唐小姐,你说呢?”

在唐恬的印象里,风尘女子听到“赎身”两个字,必是要感激的涕泪交加,不料她一腔热心却是这么个结果,莫可名状的怨气只好撒在叶喆身上。叶喆只是好笑:“恬恬,说不定你父亲市府里的同僚还来捧她的场呢,她怎么会去纱厂做苦工?她打个茶围的钱比那些工人一个礼拜的工钱还多……”

“那她还说得那么可怜?都是骗人的。”

叶喆悠然一笑,“在中国诗里,’可怜’就是’可爱’,她们这一行,最大的敬业就是要让别人觉得她可爱;她不是要骗你,那是她谋生的伎俩,跟演员在台上做戏没分别。”

21、不见(四)

苏眉跟唐恬和叶喆热闹地吃了餐饭,这两日因虞绍珩而起的纠结多少淡了一些。且他今日明言以后尽量不同她见面,那么,不管之前他有过什么念头,抑或他究竟是不是有过什么念头,她今后都尽可以放心了。

然而她心里到底不能轻盈地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雪泥鸿爪,越是白茫茫一片大地,越是把那寥寥几痕印记叫人看得分明。她临去时那回眸一瞥,他默然夹着烟,温柔的桔色夕阳,只能照见他半边侧影,俊美而寥落,无端端叫她觉得怅然,仿佛她伤害了他似的——虽然,街上明明车水马龙,很热闹。

次日到图书馆来同苏眉接洽那批新书入库的是虞家的一个秘书,虞绍珩并没有同来。事情办得很爽利,苏眉想,这件事既然已入正轨,或许她也应该该寻个机会同学校辞职了。

安安闲闲过了两日,传达室忽然打电话来叫她去取邮包。

初夏晴阳越来越热辣,苏眉顶着太阳走了个来回,一身的薄汗,好在邮包轻巧,拎回来毫不费力。只是邮包上没有寄件人的名字,只写一个她从没听说过的门牌号,她的姓名地址倒是写得端正清楚,极规范的行楷,字很精神,她依稀觉得有些眼熟。她心里陡然闪出一个模糊的人影,旋即就被她自己推开了。

回到办公室,恰巧林如璟不在,苏眉依着包装折痕小心拆了包裹,见是个珍珠白的皮面盒子,里头盛着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那笔粉白的赛璐珞壳子,甜糯得像要化在里头,盒盖内侧插着枚窄封,不知里面是不是便笺。

苏眉一见,像被烫到似地慌忙缩手,下意识地在自己右手中指的第一个指节上抚了抚,指甲边缘还隐隐残留着一线墨水的痕迹。她知道是他。除了他, 没有人会给她寄这样一件东西。

她那支钢笔前些日子摔了一下,有时候写着写着会突然洇出一滴墨水,难免沾在手上。一定是那天她抄书目的时候,被他看见了。

这样微细的私隐也会落在别人眼里,落在他眼里,苏眉心里乱蓬蓬的,两手搭在桌上,却不敢靠近那盒子,仿佛摆在她桌上的不是套文具,而是一只沉睡的精怪,美丽妖异,不可唤醒。

窗外树影摇曳,明亮的光斑在桌面上变化陆离,照得那笔墨像是随时会活转过来,她越看越觉得心慌,走廊里有人谈笑,她手忙将乱地把那盒子扣上塞进手袋,像是因为太过喜爱,终于忍不住做了坏事,藏起了邻居家误闯进她房间的小猫。

“你脸怎么这么红?”林如璟这几日都有些不同寻常的神采飞扬,捧着一盘洗好的李子进来,先递了一个给苏眉。

苏眉连忙用手背在额角拭了拭,“天气太热了。”接过那李子咬了一口,咋舌道:“好酸。”

林如璟笑道:“生津止渴嘛。”她身上穿着件果绿的绸衬衫,柔软飘逸,束在金咖色的包身裙里,手上捏着枚深红发乌的果子,有一种油画风格的美艳。苏眉暗赞着又打量了她一遍,细看之下,忽然觉得她夹在领口的胸针像是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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