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于美好的定义非同寻常,阳光、山坡、三明治,都是可遇不可求,对他而言,平静,无事发生,一如既往,就足够美好。
带上兜帽打完电话以后,利亚姆找寻了一个没人的角落,默默地点燃了临时从便利店买来的香烟。
始终没有任何进展的3.14枪击案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只不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的人并不是nypd和fbi,而是他远在加拿大的“家人”。
嫌疑人...不,开枪射击的凶手正是一年以前,他的“家人”提醒他需要注意,从“塔克”抓回来、又逃跑至蒙大拿州的叛徒。
名叫桑切斯的叛徒原本隐姓埋名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但他远在加拿大的家人却突然失踪,联系不上。桑切斯便理所当然地将他们的失踪视为了“报复”,他不愿意再回到加拿大蒙特利尔,便通过一些关系,将目标瞄准了利亚姆,策划了自己的复仇。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血债血偿。
也许,桑切斯是第一个伤到了奥斯蒙德的人。
但却不是最后一个。
利亚姆惊觉,原来他根本没能远远逃开。他无法像奥斯蒙德所说的那样,像个普通人一样“好好生活”。
利亚姆·海恩斯并非是一个拥有者平凡却幸福家庭的普通人。
他是加拿大黑手党首领的儿子。
也是,强.奸犯的儿子。
他的父亲毁了母亲的一切,他的出生就是一场罪孽。
也许是讽刺,也许是诅咒,他永远都是割裂的。
利亚姆患有严重的躁郁症,他一直都觉得,就像是他体内一半肮脏,一半干净的血液一样,他的精神也总已经被撕裂成了两个部分。
他的一部分总是怀揣着希望,认为事情总会变好,支撑着他在肮脏的蟑螂窝中苟延残喘,用眼睛观察着他的每一位兄姐,模仿他们的笑容,模仿他们的说话方式和行事作风。
他强迫自己,强忍恶心,戴上面具,去成为,能够讨好父亲的人。哄骗他,逢迎他,阿谀奉承,取得禽兽的信任,一点点向上爬,然后救出他的母亲,将她藏在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让她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然后谎称自己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