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节(2 / 2)

周南笙忙道,“提起过的,二十多年前,明玉轩的生意其实还不错,虽然咱走得是高端路线,但那时候俪城的贵人还不少,还是有人愿意接受,可后来,经济发展的太快了,游客跟潮水似的都涌进来,按说生意该井喷似的好,结果却恰恰相反,没办法,咱们的经营理念与之不对付,游客们来都是想带点经济实惠的当地特色回去给亲戚朋友尝鲜,咱明玉轩呢,最便宜的茶叶也得千元一两,有几个舍得买?”

陆拂桑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秀水街上,又不止咱一家茶铺,从南走到北,大大小小十几家,有些都是近些年才开的,他们走得是旅游这条线,又是拉拢导游,又是广告宣传,直接把咱们挤兑的没有生存之地了。”

“那你跟我爷爷提过后,爷爷就没什么应对和改变?”陆拂桑沉吟着问。

周南笙摇摇头,叹道,“老爷子说他年纪大了,来不了俪城,让我看着办,唉,我能怎么办?老爷子曾明确说过,明玉轩只卖好茶,不跟风走量,可现在的好茶,一树难求,进货就贵的离谱,咱们还能怎么办?总不能赔本赚吆喝,现在的人呐,就知道图便宜,真正懂茶的人是越来越少啦。”

陆拂桑默了片刻,又问,“这条街上,可有陆家的人开的茶铺?我指的是那个陆家。”

周南笙道,“我明白,有的,他们开的茶铺叫天香楼,生意也是不好不坏,勉强维持生计,现在的陆家族长是陆修德,老族长陆宗安去年刚退下来,陆修德是他的长子,陆修德膝下有两子一女,大儿子陆明泽接管的正是陆家的茶山,天香楼便也归他管理。”

“那天香楼也是走高大上的路线?”

“唉,最开始是的,只是后来,生意被冲击的实在惨淡,陆明泽接手后,就稍微改变了些,寻常的茶叶也是卖的,估计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他们跟咱们还不一样,咱明玉轩生意差点,老爷子贴补一点就能维持下去,保住这块牌匾,但天香楼不行,天香楼要养活的人太多了,只得低头,说实话,我都觉得可惜啊,天香楼可是真正的老字号招牌,在俪城,无人不晓,喝茶就去天香楼,里面只卖陆家自己的山上种植出来的茶叶,那些茶树可都是有年头了,他们还有自己的炒茶老师傅,那制出来的茶叶能差了?想当年,都是进贡给宫里的皇帝喝的,王孙贵族们也都以品陆家茶为荣,结果现在,唉,也开始卖俗品了,太让人痛心了……”

陆拂桑听后,不解的问,“既然陆家茶这么有名气,为什么没有打开销路呢?俪城消费水平有限,但是其他的一线城市接受起来还是没什么压力的。”

周南笙道,“说到底,还是受限太多了,陆家子嗣众多,嫡系一脉如今就只有陆宗安这一支,陆宗安四子三女,女儿嫁出去了不算,嫡长子陆修德,嫡次子陆修义,其他两人是庶子,没有管理陆家生意的资格,陆修德一家接管了茶山和瓷窑,陆修义负责那些作坊,能产出的东西实在有限,可要养活的人又太多,那些庶出的没权利继承什么,可捣乱的却是不少,俗话说,人多不下蛋,鸡多瞎捣乱,再加上嫡弱,就难免压不住事了,想打开销路,谈何容易?出茶的地方又不是只俪城,早被人抢了先机去。”

说起来,还是经营失误。

当然,庞大的陆家机制也是弊病之一,这就是家族企业的局限性,谁都打着小算盘,保不齐内部还忙着各种争斗和夺权夺利,怎么齐心协力的做生意?

雍城陆家只有两房都尚且如此,更别说俪城陆家逾千人的大族了。

陆拂桑心里有了计较,“咱们明玉轩有自己的茶园吧?”

“有,有,离着陆家的茶山不远,只是跟陆家茶山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茶园里目前雇着五个人,还有一个炒茶的老师傅姓王。”

“离着这里多少里路?”

“六十多里,一来一回也得耽误些时间,您要是想去看,最好早上去。”

“那就明早你跟我一道去。”

“好,好……”

陆拂桑起身要走,周南笙热情挽留她吃饭,陆拂桑推说还要去卖瓷器的铺子转转,他才送她出门了,还给她指了路,离着明玉轩步行十分钟就到。

两家在一条街上,只是一个在南头,一个在北头。

陆拂桑没急着去,出了门后,先拐进一个小弄堂里点了些特色小吃,天枢和逐月陪着,什么野菜馄饨,什么烤豆腐,什么煎三鲜,品相虽不怎么精致,但味道实在好。

三人吃的酣畅淋漓,丝毫不计较坐在路边的小摊上有失体面。

吃饱喝足,这才慢慢溜达着往北走。

天色刚有些暗,两边店铺的灯笼便就都亮了起来。

路上的行人络绎不绝,秀水街的晚上比白天热闹,各种吃食冒着香气,各种玩耍看的眼花缭乱,店铺都大敞着门迎客,吆喝声不断。

这等繁华,比起雍城来都不遑多让。

天枢不由感叹,“沾少夫人的光,这次可来着了,这么多好吃好玩的,以前我那么多年都白活啦。”

陆拂桑笑着指了指两边,“有喜欢的吗?看中什么,我买来送你俩。”

天枢眼睛发亮,“真的?管吃还管玩?”

“嗯,快去挑。”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

“逐月,你也去。”

逐月也没矫情,道了谢,就走到一家卖首饰的铺子前,各种手工编制的银制装饰品,透着神秘感。

☆、三更 遇上故人

那家店铺很有特色,逐月低头,挑选的很专注,天枢买了些小玩意后,也走了过去,陆拂桑是付账的,自然也跟着一起看起来,倒还真让她瞧上样东西。

那是个平安符,古银质的,颜色并不明亮,上面雕刻着些她看不懂的图案,用编制的绳子系着,她想起秦烨跟她要过礼物,出门在外以慰相思,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合适?

她让老板拿给她,见逐月也选好了东西,就一并付了钱。

逐月选的是一条银质的手链,链子上的串珠有些宗教色彩,陆拂桑不是很感冒,便给自己选了条有当地印象的银簪,把长发一挽,簪起来便多了一抹清丽婉约。

天枢挑了一对古银戒指,也没说送谁,很坦然的揣兜里了。

逐月视若不见。

陆拂桑揶揄的看他一眼,趁着逐月又走去另一家店铺选东西时,打趣道,“天枢,送姑娘家戒指选银的会不会太寒酸了?担心我不给你付钱吗?”

天枢俊颜一晒,嘿嘿笑道,“我就是觉得这种古银的东西更有味道,刚才那老板不是也说了吗,这些银器都上了年份了,有收藏价值。”

陆拂桑嗤笑,“是因为人家喜欢古银饰品吧?说的跟真的一样,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送?要不要我给你们制造机会?俪城可是非常适合表白的……”

天枢装傻,“少夫人,您说什么呢?我不懂。”

陆拂桑翻了个白眼,“得,那你就端着吧,等人家被抢走了,有你哭的时候。”

天枢眼眸闪了闪,低声问,“您不反对?”

陆拂桑反问,“我为什么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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