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他走进去,看见已经穿戴好衣裳,坐在小桌子旁吃桂花汤圆的七格格时,肃王爷却还是心疼了,脸上的笑意都减淡不少,他挥退了一群下人,坐到七格格对面去,七格格却不看他,王爷觉得奇怪,但是没关系,他有法宝,他说:“珠儿,看我。”
七格格抬头就看见胖嘟嘟的肃王爷给自己做了个鬼脸,舌头吐出来,翻着白眼,嘴巴里还发出搞怪的声音。
王爷最疼自己这个格格,做鬼脸哄人的把戏是百试不爽,然而今天注定是有一点不一样的,他向来在外人面前温柔恬静对自己鬼灵精怪的七格格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然后那双肖似其母的醉人的眼睛落下滚烫的热泪,啪嗒啪嗒的砸在小巧的琉璃碗中。
王爷吓了一跳,连忙询问:“这是怎么了?是不是生病的时候哪个不长眼的下贱蹄子惹珠儿不高兴了?”
灵珠摇头,她笑着用手背抹去眼泪,笑的很开心,她是真的开心,她说:“见到爹还好好的,珠儿高兴。”
王爷心下奇怪,但他也不准备追究,只是站起来,坐到七格格的身边儿去,搂着七格格,说:“爹当然好的很,不过前儿看见了个前朝的青花瓶子,那可是个好玩意儿,只不过没有买到手,被宫里头的军爷买走了,真是可惜!那些大老粗懂什么?!就知道糟践好东西。气的爹我晚上多吃了几碗饭才好。”
灵珠默默的听着,知道爹只敢回来在嘴上抱怨,出了门可不会和那些跋扈的大军正面对上,她还记得很多,那青花瓶子价值五千两,是爹自己掏的银子,送给那位军爷的,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有兵权的军阀们注意到了他们这些满清贵族。
不过也有可能他们早就成了俎上鱼肉,而袁大统帅的死,让军阀们彻底失去了牵制他们的绳子,乱世,就此彻底开始……
灵珠听话痨的爹爹说了很多自己生病这几天自己出去消遣发生的事情,然而灵珠基本没有听进去,这是她的十六岁,而十六岁的自己早就听过了这些事情,现在的她是从十年后来的,她知道很多很多东西。
知道半个月后,袁大统帅死了,知道自己王府要被抄家,金银珠宝都被抢走,她知道未来会有一个叫做陆谨的商人,在天津几乎一手遮天,她还知道五年后,爹爹死在金陵,知道自己未来漂泊无根,知道这世间的苦难是任何人都背负不起的沉重。
灵珠摸了摸心口,那里应该有一个伤口,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子丨弹,然而现在那里一片柔软,没有什么伤口,更没有鲜血。
“珠儿,你在想什么呢?”
王爷后知后觉的发现灵珠的心不在焉,他没有生气,肃王爷大抵是世界上最怂的王爷,也是最平和的王爷,当然了,肃王爷只是遇见比自己强横的才会怂,遇见自己疼爱的孩子们,才会平和,那些下人呢?
对不起了,王爷没把下人当人看。
灵珠经历了十年的风雨,她思索之时,眸中仿佛点燃了什么让人着迷的光,她一抬眸,直直的看着王爷,王爷愣了一下,总觉得他的珠儿有点不一样了。
“爹,我在想,我们举家南迁如何?”七格格很坚定,她仅仅只是稍微捋了一下思路,没有太过细致的想,便被自己重生回来的时间节点刺激的浑身都开始兴奋起来,因为她发现,自己有半个月的时间准备应对那最初的变故,只要没有那一次的抄家,那么他们一家人还可以在一起!
灵珠不管未来会因为自己的举动而改变什么,她只要她在乎的人活的好好的,其他的以后再说不迟!
“这……”王爷不解,在北平好好的,南迁?为何?
“我看七妹妹你是烧坏了脑子!”就在这时,有人走了进来,此人穿戴极尽富贵,腰间拴着三四个挂件,各个价值不菲,摇着唐寅的扇子吊儿郎当的走了过来,一脸高傲,掀开衣摆,转了个身,翘着二郎腿便坐在了王爷和七格格的对面,继续说,“咱家根在北平,皇帝也在皇宫里面好好的呆着呢,去南边儿和那群洋鬼子打交道做什么?”
“对了,爹,我没钱了,账上每个月给的也太少了,我请几次客就没了。”长相浓眉大眼分外英挺的世子爷一龇牙便嬉皮笑脸的开始要钱,“爹你可不许只疼妹妹,七妹妹一个女孩,过不了多久就要嫁人的,嫁妆也尽够了,哪里还需要零花?以后花她那倒霉夫君的不就完了?”
灵珠嘴角一抽,虽然知道十年后的大哥敏感卑微的让她心疼,可看见这傻大个现在只知道花天酒地的德行就很想打人是怎么回事?
第3章 好人(捉虫)
“你这么看我做什么?”明珩把玩了一下自己的辫子,摘下帽子,摸了摸自己的大脑门,说,“我发现七妹妹是烧糊涂了,爹,这样吧,我带七妹妹出去看看洋大夫,那家伙,好的飞快,您老受累,多给我点儿钱,一部分当作医药费,另一部分久算作儿子我的跑腿费如何?”
“跑你个腿!”老王爷吹胡子瞪眼,拿起旁边的白瓷茶具就要砸过去,但是发现自己拿的是明朝古董,顿时又放了回去,把放在桌面上的团扇扔了过去,说,“你就知道钱,最近府里头亏空多少你知不知道?!还要钱,没有。”
“别啊。”世子爷撒娇是一把好手,比灵珠都要熟练,拉长了声音就晃了晃老王爷的袖子,说,“最后一次!真的,就最后一次!”
老王爷眼珠子给收了回来,大眼睛在那圆乎乎的脸蛋上安分了下来,伸手从袖子里又拿出两千两的银票,说:“这回给我省着点儿。”
老王爷还没有将手上的银票递给世子,世子就急吼吼的拿了过来,揣进了自己的袖子。
“您放心嘞,儿子明白。”
灵珠撑着右脸,看着这边儿一个闹一个宠的,完全没有插嘴的意思。
世子爷这边儿得了便宜,奇怪的看了一眼灵珠,觉着这七妹妹今儿是转了性了,居然没有给自己在中间横插一脚,怂恿爹什么都别给他。
再看这七妹妹的表情:“七妹,我觉着你是真有毛病了,赶紧拾到拾到,大哥招呼朋友陪你去看看,晚了就傻了!”
明珩是真担心,他虽然平日讨厌这妹妹,可到底是亲的,虽然她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像其他格格出国留学给自己长面子,喜欢暗地里使坏在爹面前说自己坏话,喜欢管着自己出去和朋友喝酒,还老朝自己翻白眼,甚至和白琬那个庶女胚子混在一块儿,但是谁叫他俩是亲兄妹呢。
灵珠是不知道这个脑袋里面装的全是吃喝玩乐的兄长居然还给自己留了一个一点儿地位,但是听明珩说的那话吧,实在不好听。
她翻了个白眼,明珩这下倒是乐了:“对、对,你还是这样我看着顺眼。”
——这句话她曾说过类似的,在十年后。
灵珠扑哧一下笑着踢了兄长一脚,站起来说:“醒了,爹你们都出去,我换身衣服就走,大哥你等等我,不然你就死定了。”
明珩向来和七妹妹不和,严重的时候他是恨不得直当没有这个妹妹,他自觉自己挺好,一切都好,在北平,谁敢和他对着干啊,但是他妹妹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可北平哪个皇孙贵族不是这样?
虽然觉着这样糊糊涂涂和自己友善起来的七妹妹很好,但是明珩并不表露出来,他仰着高傲的下巴,仿佛是屈尊降贵,说:“快点儿,过时不候。”
一边说着,世子爷走出了外间,后面跟着的老王爷听不得这样的话,一脚踹在世子爷屁股上,说:“哪有兄长这样和妹妹说话的?!”
世子爷揉着屁股回头就巴结着老王爷,说:“又偏心,爹,我才是你传宗接代的儿子啊!”
老王爷白了他一眼——可见这翻白眼是遗传的——又从袖子里单独拿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说:“我瞧着外头那些好玩儿的东西多,珠儿喜欢的,你就直接给她买了,钱不是问题。”
世子爷一脸麻木,他已经习惯老王爷的不公平对待,自己好说歹说要来几千两,这边儿还没开口就主动送过去一千两。
“得了得了,我清楚。”明珩说,“我先带七妹妹去医院瞧瞧脑子,再带她随便逛逛,让她也出去见识见识那些有趣的事情。”
王爷此时才没有嬉皮笑脸,他摸了摸自己尾指上的扳指,翡翠的扳指分外漂亮,在阳光下折射着莹润的光色:“见识你个屁,别让珠儿去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八大胡同那一片儿都不许去。”
明珩连连点头,说话间,灵珠从里头出来,她是找了许久才找出自己这身生辰时别家送的衣裳,这不是旗人装束,属于袄裙,七分的倒大袖与精美简约的刺绣让藕荷色的衣裳分外清爽文雅。
王爷本人很守旧,但是明珩不,他就喜欢看外头穿着旗袍的女人,十分的高贵优雅,然而这个王府还是王爷说了算。
所以府里面一应的穿衣打扮都还时正统的旗人服饰。
王爷瞧见灵珠这样出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但是也没有说什么,他知道穿着格格服出去太不现实,于是点点头,示意两人可以出门了。